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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儒家教育的人文精神

    在中国古代的各种学术流派中,没有哪一个学派像儒家学派那样以教育为重心来建立思想体系;在世界各种文化中,没有哪一种文化像儒家文化那样以教育作为立国的根本。儒家对教育的重视,已经成为一个有目共睹的文化现象。可以肯定,儒家学说本身包含着当时世界上最为成熟的教育学说。

    然而,同样引人注目的是,儒家教育本质上是一种人文教育。儒家终生以“道”为志,孔子说:“朝闻道,夕死可矣。”(论语·里仁.)孔子所追求的道其实就是“人道”,即所谓“非天之道,非地之道,人之所以道也”(荀子·儒效.)儒家强烈的人文关怀主要通过两种途径来实现:以道易天下与以道教天下。前者是治国平天下,后者是治学讲学。所以,通常治学讲学的文化教育活动实现以道教天下,从来就是儒者的最重要职责。而且,这也使得儒家教育表现出强烈的人文精神。

    本文主要讨论两个问题:第一,儒家与教育;第二,儒家“人文化成”的教育特色。

    一、 儒家与教育

    儒家学派为什么会以教育为中心来建立自己的思想体系,儒家文化为什么会以教育作为立国、救世的根本?这既可以通过“儒”的起源作历史学的追溯,也可以通过对“儒”的职能作社会学的分析,来解释这一文化之谜。

    (一) “儒”的起源与教育

    “儒家”是指春秋时期由孔子创立的学派。然而,我们这里却要讨论与“儒家”密切相关的“儒”的起源,因为儒家本来就是产生于“儒”。而弄清了“儒”的起源,也就能使我们初步揭开儒学以教育为中心的思想根源。

    关于“儒”的起源,历来为史家所重视。在政教一体的三代时期,官、师本为一体,而“儒”则直接起源于从事教育的职官。据班固所著《汉书·艺文志》的解释:

    儒家者流,盖出于司徒之官,助人君顺阴阳明教化者也。游文于《六经》之中,留意于仁义之际,祖述尧舜,宪章文武,宗师仲尼,以重其言,于道为最高。

    班固认为先秦诸子之学皆出于王官,而儒家即出于司徒之官,儒之所以重视教育,就在于所谓“司徒之官”是西周社会主要从事教化的官职。根据《周礼》记载的西周建国设官的制度,主要分为“六典”,其第二典即为“教典”,即从事教化的“司徒”之职的范围。所以,《周礼·地官·司徒》载:“惟王建国,辨方正位,体国经野,设官分职,以为民极。乃立地官司徒,使帅其属而掌邦教,以佐王安扰邦国。”可见,司徒之官即为国家的教官,履行国家的教化职能。司徒之官包括中央、地方各种从事教化的官职,具体包括大司徒、少司徒、乡师以及乡老、乡大夫、州长、党正、族师、闾胥、比长等。《周礼》对司徒的教化之职均有具体规定。值得注意的是,这些教务之职与儒家教育学说之间确有着重要联系,如《大司徒》之职中“十二教”就与儒家礼乐教化思想十分接近:

    因此五物者民之常,而施十有二教焉:一曰以祀礼教敬,则民不苟;二曰以阳礼教让,则民不争;三曰以阴礼教亲,则民不怨;四曰以乐礼教和,则民不乖;五曰以仪辨等,则民不越;六曰以俗教安,则民不愉;七曰以刑教中,则民不暴;八曰以誓教恤,则民不怠;九曰以度教节,则民知足;十曰以世事教能,则民不失职;十有一曰以贤制爵,则民慎德;十有二曰以庸制禄,则民兴功。(周礼注疏,卷十.大司徒.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第4册.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246.)

    而且,大司徒从事教化的内容,是将六德、六行、六艺合成的“乡三物”,这也是儒家倡导的教化内容:

    以乡三物教万民而宾兴之:一曰六德,知、仁、圣、义、忠、和;二曰六行,孝、友、睦、姻、任、恤;三曰六艺,礼、乐、射、御、书、数。(周礼注疏,卷十.大司徒.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第4册.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266.)

    十分明显,儒家的教育思想、教学内容,均可以在大司徒之职的规定中看到,由此可以看出儒家及儒学与司徒之职的渊源关系。

    不仅如此,《周礼》中还有“师儒”的记载,进一步反映了“儒”与教育职官的关系。据《周礼·天官·大宰》中记载的“九两”,就有“师”和“儒”的官职规定,认为“师”是“以贤得民”者,而“儒”则是“以道得民”者。郑玄注云:“师,诸侯师氏,有德行以教民者。儒,诸侯保氏,有六艺以教民者。”(周礼注疏,卷二.大宰.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第4册.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40.)可见,《周礼》所说的“师”、“儒”均是西周时期从事教育的官职,“师”即相当于司徒之职中的“师氏”,“儒”即当于司徒之职的“保氏”,他们的教育职责略有不同:

    师氏掌以媺王诏,以三德教国子,一曰至德,以为道本;二曰敏德,以为行本;三曰孝德,以知逆恶。教三行,一曰孝行,以亲父母;二曰友行,以尊贤良;三曰顺行,以事师长。(周礼注疏,卷二.大宰.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第4册.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348—349.)

    保氏掌谏王恶,而养国子以道,乃教之六艺:一曰五礼,二曰六乐,三曰五射,四曰五御,五曰六书,六曰九数。乃教之六仪:一曰祭祀之容,二曰宾客之容,三曰朝廷之容,四曰丧纪之容,五曰军旅之容,六曰车马之容。(周礼注疏,卷二.大宰.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第4册.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352.)

    也就是说,“师”、“儒”原来就是司徒之官中在各邦国、乡里从事教育的职业。他们所传授的“三德”、“三行”、“六艺”、“六仪”等,确实也正是儒家学派所倡导的学术思想和教育思想。

    由于近人考证《周礼》成书于战国时期,故不太坚持以此为据说明儒的起源。但是,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许多学者在整理西周青铜器铭文时,发现金文中的职官与《周礼》有许多相合之处,这就证明《周礼》一书有相当重要的史料价值,是我们考证儒家起源的重要依据。《周礼》一书中关于“司徒之职”的记载,确能揭示儒的本义与起源。由于儒家起源于西周时期被称为师儒的教职人员,这一点恰好反映出西周社会“学在官府”、“政教合一”的特点。到了西周王朝解体,政教既分,官师分离,孔子就是最早创立私学的教育家,他所创立的儒家学派继承了西周师儒之职中所行三德三行、六艺六仪之教的教育传统,儒家学派的成员亦可能大量与司徒之职有关。这就是刘歆在《七略》中所云儒家出于司徒之官的原因。

    由此可见,儒家重视教育是有其历史根源的。儒家教育的基本理念与教学内容均可以在《周官》中师儒之职的记载中找到根据。师儒一方面是朝廷的官员,其政治职能就是“佐王安扰邦国”;另一方面则是西周的专门从事教育的人员,承担着“教万民”的教育职能。这种政教一体的思想,也是儒家教育的基本理念。儒者相信“建国君民,教学为先”(陈澔注.礼记,卷六.学记.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198.)相信“教,政之本也”(董仲舒.春秋繁露,卷三.精华.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23.)这些信念和师儒之职长期从事教化的政治—教育经验有关。同时,师儒之职既重视伦理道德的教化,又重视各种技艺的传授,也成为儒家教育的重要传统。儒家坚持以德为本、德智统一的教育原则,同样可以追溯到西周师儒之职的教育特点。至于师儒之职常讲的“三德”、“三行”、“六艺”等,更往往成为儒家教育的主要内容。

    (二) 儒学的社会功能与教育

    在春秋战国时期,儒学是十分兴盛的显学,但它毕竟只是诸子百家中的一派而已。尽管孔子、孟子等儒家大师均有经世之志,希望以仁道思想为指导而从事经邦济世的政治事业,但是当时并不能将儒家思想付诸实施,所以,儒学的社会功能并不十分明显。西汉以后,儒学的地位发生了显著的变化,“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结果,使得儒学成为历代朝廷均要推崇的官学,并成为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这时,儒学的社会功能显得日益重要和突出,儒学不仅仅只是一种学术,而更是一种影响到其他诸如宗教、文艺、科技、教育等广泛领域的观念文化形态,同时也是一种国家的政治法律制度和家族制度。儒学已经成为古代中国人自觉或不自觉的思想意识,对整个社会的各个层面,诸如帝王、官僚、吏员、武士、农民、商贾等均产生了深刻的影响。无论居上位的统治者或居下位的人民大众,无论是朝廷的维护者或反叛者,无论是君、父、夫或是臣、子、妇,他们均成为儒家思想意识的承担者和传播者,努力用这些思想去指导自己的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家庭生活及其他生活的各个方面。

    总之,儒学在古代中国发挥了非常重要的社会作用,它成为支配、指导中国古代社会生活及个人行为的主导思想文化。儒学为什么能够发挥这么大的历史作用呢?它是如何完成这些社会功能的呢?

    这当然和那些掌握、传播儒学的儒士密切相关。儒士是什么人呢?首先应是儒学的掌握者。不管他是在朝廷做官,成为显达的朝廷要员;还是身穿布衣的乡野村夫,如果他不仅仅是能对儒家文化身体力行,而且还能对儒学的知识体系有系统的掌握,那么,他就是一个儒士。也就是说,儒士应该能够饱读儒家经典,对儒学有一定程度的思考和研究,对儒家的道德义理有内在的体认和践履。

    儒士不仅具有“学”,而且从事“教”,承担着文化传播的职能,将儒学化为一种支配、指导中国古代社会生活及个人行为的主导思想文化。儒士们历来将“教”作为自己的社会责任和毕生志向。儒士们正是通过“教”,将儒学从一种学术形态转变为一种对国家、社会、家庭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均产生深刻影响的主导思想、观念文化、社会习俗和文化心理。所以说,儒士们既是中国古代文化的承担者,也是古代教育的实施者。儒学所以能够在古代社会产生那么大的作用,离不开儒士所充当的“师”的角色。

    儒士的教育活动可分为宫廷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其教育对象分别是君主和太子、士子、广大百姓。儒士们通过对这些不同的对象展开教育,从而实现着儒学的社会功能。现分而论之。

    第一,君王之师和太傅之教。

    在中国古代的君主**的政治制度中,君主在他所统治的国家中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控制了国家的行政、立法、司法、任免、军事等一切大权,即所谓“主独制于天下而无所制也”。如果一国之君能够接受儒学、推崇儒学,按儒家文化来指导国家和个人的行动,将会对社会产生极其广大的影响。所以,儒生们一直坚持将教育君主、做帝王之师视为一件最重要的事情。孟子早就提出了这样的事君原则:“君子之事君也,务引其君以当道,志于仁而已。”孟子·告子下.作为一个真正的儒者事奉君主,应该将其作为一个教育的对象,使他能够自觉接受、服从儒家之道。

    然而,欲做“王者之师”的儒者必然面临一个严重的困难。君主和儒者具有两重关系:君臣关系和师生关系。作为君臣关系,儒者必须绝对服从君主;作为师生关系,儒者要教诲君主能够尊奉儒家之道。君主和儒师的关系究竟是君臣关系,还是师生关系,往往不取决儒师而取决于君主。但是,一切真正的儒者,均应牢记自己的教育职责,哪怕是在权位最高的君主面前,也要保持做“师”的尊严,正如孟子所说:

    以位,则子君也,我臣也,何敢与君友也;以德,则子事我者也,奚可以与我友?(孟子·万章下.)

    孟子常常表现出“说大人,则藐之”的气概,就是在于他坚持了师道的尊严。

    关于如何做好“王者之师”,一直成为历代儒者很费心机的一件事情。一方面,他们积极劝导君主们能够“尊师”,认真接受儒师的指教。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他们往往将君主是否尊师重道看作是衡量其德行的重要标志,他们指出:“是故古之圣王,未有不尊师者也。尊师,则不论其贵贱贫富矣。若此,则名号显矣,德行彰矣。”(吕不韦著,高诱注.吕氏春秋,卷四.孟夏纪.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33.)另一方面,他们则通过各种途径,直接对君主进行教育。如古代朝廷所设的侍读、侍讲,就是一种专门给君主讲读儒家经典的职务。熟读儒家经典的儒士们通过这种专门职务给君主讲学。他们还往往著有这方面的专门教材。南宋儒家学者真德秀任侍讲时,专门编有《大学衍义》一书,以“正君心”为主旨,为君主传授儒家义理。君主们亦充分肯定这部教材,宋理宗称:“《衍义》一书,备人君之轨范焉。”元武宗认为“治天下此书足矣”,故下令刊行。明太祖朱元璋曾向儒生宋濂请问“帝王之学”以何书为要,宋濂即推举《大学衍义》,朱元璋命大书揭之殿两庑壁。可见,历代儒者均重视对君主进行教育。儒家文化能够对中国的社会政治生活产生这么深远的影响,首先是因为历代儒者通过对君主的教育,使具有最高权力的君主接受儒家文化的熏陶。

    儒士除了要充当天子之师,还要承当保傅之教。古代将负责教育、辅导太子和诸侯子弟的官职,统称之为“保傅”。《大戴礼记·保傅》解释说:“保,保其身体;傅,傅其行义。”“保傅”所教育的对象是太子和其他诸侯子弟,他们大多是天子、诸侯之位的继承者,所以保傅之教十分重要。古代的儒者总是要处心积虑地思考如何完成对太子进行儒学的教育,使太子们尽早形成所谓“圣人之德”,成为儒家文化的忠实推行者。汉儒贾谊曾经担任长沙王太傅,他在谈到“保傅”之职时提出:

    或称《春秋》,而为之耸善而抑恶,以革劝其心。教之《礼》,使之上下之则宣。或为之称《诗》,而广道显德,以驯明其志。教之《乐》,以疏其秽,而填其浮气。教之《语》,使明于上世,而知先王之务明德于民也。教之故志,使知废兴者,而戒惧焉。教之任术,使能纪万官之职任,而知治化之仪。教之训典,使之族类疏戚,而隐比驯焉。此所谓学(教)太子以圣人之德也。(贾谊著,何孟春注.贾谊集·贾太傅新书.傅职.岳麓书社,2010:54.)

    贾谊希望能用儒家经典以及有关的政治、伦理方面的教育,使太子在登天子之位前,就受到儒家思想文化的深刻影响。

    第二,士子的培养教育。

    君主的权力总是要通过一个官僚群体才能得以实现,儒学的社会功能要得以实现,就必须使儒家学说成为影响、支配官僚集团的思想观念、价值意识。中国古代的选士制度和教育制度,为官僚集团能够系统接受儒学教育提供了制度上的保证。

    先说选士制度。中国古代官僚队伍的选拔和更新主要是通过选士的途径来实现的。士即是中国古代的知识分子,他们通过学校教育而掌握了主流的文化知识,故而成为官僚集团的后备队伍。选士主要是通过选举和考试两种方法,它们在各个历史时期的地位不同,清人张之洞说:“汉魏至隋,选举为主,而亦间用考试,如董、晁、郗、杜之对策是也;唐宋至明,考试为主,而亦参用选举。”(张文襄公奏稿,卷三十二.筹议变通政治人才为选折.陈广珍,张国梁主编.蒋楷文集.银河出版社,2002:207.)然而,无论是汉魏至隋的选举制度,还是唐宋至明清的考试制度,均贯穿、坚持了一项基本的原则,即所选的“士”必须能够系统地、全面地掌握儒家学说。故而也可以说,中国古代的选士制度是以“独尊儒术”为原则的。如汉代的选举制度是举孝廉,即是以儒家伦理准则孝、廉作为衡量、选举人才的标准;另设明经科,更是选拔专门从事儒家学说研究教学的专业人才。此外,汉代察举的其他科目,诸如贤良方正、孝廉、童子科,另有博士、博士弟子之选等各种科目,均要考试经义,以检查他们掌握儒家学说的程度。可见,汉代士子要想入仕做官,必须精通儒术。这就促进了汉代儒学的发展,保证了官僚队伍能够系统地接受儒学教育。唐宋以后的考试选士制度,更是强调科举考试应以儒家经典为基本内容。如《明史·选举志》载:“科目沿唐宋之旧而稍变,其试是士之法,专取四子书及《易》、《书》、《诗》、《礼记》五经命题试士。”宋明以降,程朱理学居于统治地位,程朱注解的儒经成为士子必须掌握的文化知识,故而成为科举考试、选拔官员的基本条件,这样就可以使官僚集团的成员统一到学习儒学、信仰儒学这个基本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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