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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娘》的吉他伴奏风格是很轻松欢快的伦巴风,这种曲风在民谣吉他作品里并不多见。
时下交际舞正流行,伦巴作为交际舞的一种,在南方十分兴盛,吉他声乍一响起,就把酒吧里的所有人吸引了过去。
“哎哟,这靓仔吉他不错啊。”
“是有点赛雷(犀利)啊。小铮,你吉他有他弹得那么好么?”
“没啊,他这轮指好难学,我学好久都没学会。”
没听多久,其中一桌客人就交头接耳起来。
率先发话的那位,其实并不懂吉他。
但他完全听得出苏维弹得极有层次,明明仅是吉他伴奏,却仿佛弹出了几种乐器一起在伴奏的厚度。
这种厚度还不累赘,只显得悦耳动听。
虽然酒吧内灯光整体偏暗,但舞台灯光够亮,他也能看到,苏维的右手在吉他上跃动的极快,都出残影了,五个手指每一根都没闲着。
仔细看,他发现苏维的食指、中指、无名指和小指单次起码要扫三根弦,大拇指更是不时横按,在吉他音箱上敲出清脆的和声不说,还联动六根吉他弦一起发声。
这般繁琐精细的手法,一看就是起码学了几年吉他的练家子,他看着都叹为观止。
被点名的小铮是学过吉他的,他比酒吧内的大多数人更明白苏维这吉他水平有多高。
弹得饱满有层次那不算厉害的,在层次的同时,能把握住这样明快的节奏,那真的很需要点功力。
他看得出苏维的切音和轮指功力都十分深厚,像他这种学了几年吉他,也没能把各种吉他技巧掌握熟练的半吊子,只能自惭形秽。
歌坛那些赫赫有名的专家级吉他手当然不用去比,在他看来,至少他当面见过的吉他手中,台上这位光头小年轻绝对算其中顶尖的。
他可不是什么井底之蛙,还在读中学时就对吉他颇感兴趣,这些年他见过的上得了台面的吉他好手,起码有十来位,其中不乏精通乐器的创作明星。
他觉得苏维这吉他水平,足以跟一些创作歌手比较了,和这酒吧一条街上的其他酒吧驻唱歌手比起来,完全要胜过一筹。
至少在民谣吉他这块,他是没见那些驻唱歌手能炫技到苏维这种程度,有时候弹个抒情慢歌都会出错。
而苏维这行云流水的轮指,哪怕他并没听过这首歌,也看得出是一丁点都没出错,驾轻就熟得很,拍弦也把握得很好,每一次位置几乎都没什么偏移,出来的声音毫无杂质,把整个节奏修饰得锦上添花。
更关键的是,苏维的视线,一直落在前方,就没看吉他,不管他是不是专门练了这首歌很久,这种淡定自若的轻松写意,真的是让人感觉望尘莫及。
他甚至不禁幻想,在台上这般随性演奏的,要是自己就好了,这吉他水准真的太他|妈让人羡慕了。
何况,人家还那么年轻,个头是挺高,但相貌一看就是刚成年的年纪。
这么年少就能把一首颇有难度的歌弹得那么好,再多给他几年还不得上天,他都有上台求签名的心思了。
“大师啊,应该是新来的驻唱歌手吧,这家老板下了不少本钱吧。”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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