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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喜欢吃鱼的原因确实是怕麻烦,一直以来他的时间都是很宝贵,为了尽快达到某人的要求,可以说做任何事情都是争分夺秒,否则,也不可能在这个年纪就当上少将。
名利这些东西,太虚无,不过,他还是很高兴,因为她儿时无心的一句话,让他一直奋斗着。如今,他要转换这辈子终极奋斗目标——拿下娇妻的心。
在他看来,一辈子说长不长,可说短也不短,人生数十载。说白了,就是找个人,组织个家庭,一起过日子。只是,与不同的人结合,便有不同的人生而已。而他的人生,到目前为止都是为这个终极目标而奋斗,他所获得的一切成就,也源于这个。
“真辛苦,史上最年轻的少将,付出的艰辛可想而知,真让人崇拜。”边说边拿了一双未用过的筷子,夹了一块鱼肉,挑起鱼刺来。
其实,这鱼刺很少,挑起来听容易。挑完,直接夹起鱼肉往黎擎天的碗里放,“你试试,这鱼味道很好。还是多吃鱼好,毕竟鱼肉在所有的肉类中,营养算是最丰富的。”
看着碗里多出来的鱼肉,黎擎天愣了愣,即便在家里,也从来没人替他做过这样的事情,因为他有严重的洁癖,他用的东西向来都是自己亲力亲为的。
这一刻,给他的感觉是多么的温馨啊,心爱的女人为自己洗手作羹汤,吃着她亲自帮忙挑掉鱼刺的鱼肉。
得‘妻’如此,夫复何求。
“谢谢。”边说边夹起鱼肉往嘴巴里面放,慢慢咀嚼起来,脸上慢慢绽放出迷人的光芒。“味道确实不错。”最主要是你的这份心思,只要是你给我的东西,就算知道是毒药,我也甘之如饴。
“嗯,好吃就多吃点。”边说边继续为他挑鱼刺。
后来,两人一起吃饭,只要有鱼,她都会自觉地将鱼刺挑干净给他吃,他也乐见其成,享受着娇妻的服务。
“嗯。你也多吃点,我可以自己动手。”虽然,很享受这丫头的照顾,但饿坏了她,心疼的还是他。
接下来两人谁都不说话,叶瑾瑜偶尔帮黎擎天挑挑鱼刺,一不小心发现,竟然用了自己的筷子弄,这不相当于间接接吻吗?
叶瑾瑜被自己的想法给雷到了,想不到自己这么有才,还间接接吻?
o—my—god,她竟然做出如此有损自我形象的事情。偷偷抬头看了一眼对面的男人,见他没什么反应,还一脸享受地继续奋战着。
松了一口气,吐了吐舌头,看来,他应该没发现。还好,还好,要不然丢脸丢到太平洋去了。可,不自觉的,脸颊感觉火辣辣的。
叶瑾瑜,没有发现当她低头吃东西时,对面的男人,嘴角勾起一个好看的弧度。
看着红着脸的可人儿,黎擎宇起了逗弄之心,“你很热吗?怎么脸这么红啊?”
“呵呵,不热,可能刚刚炒菜时温度比较高,引起的。专心吃饭。”说完,又夹了一块鱼肉到他的碗里。
等到吃饱喝足之后,放下筷子,黎擎天意犹未尽地说着,“好吃!瑾瑜,你的厨艺堪比顶尖厨师。要是以后能经常吃到就好了。”而且要每次都是专门为他而做。
她的手艺真的相当的不错,普普通通的家常菜经她的手做出来,也好吃至极。
看了他一眼,叶瑾瑜失笑道,“刚开始看你的反应,我还以为长时间没下厨,做的不好吃呢。”
闻言,黎擎天低低地呵呵地笑了起来。
傻丫头,你可知道,只要是你做的,即便是咸菜萝卜,于我来说,也胜过外面的山珍海味。对我来说,判定东西好吃与否,并不是看食物的美味程度,而是准备食物的人。外面的东西,再好吃,也只是填饱肚子而已。而你为我做的东西,因为有你的心在,所以都是美味。
印象中,黎擎天对人总是带着温润如玉的笑容,总给人一种如沐春风的感觉,又带着淡淡的疏离,给人感觉并不容易亲近。
可不知为何,跟他相处起来,她觉得他很容易让人亲近。
至少,自己总会不自觉地靠近他。
看出叶瑾瑜心里的疑惑,黎擎天心里道:傻丫头,只有在你面前,我才会展示最真实的自我。
只因,在所有的异性中,我只想靠近你,也只想让你靠近我。
饭后,两人又一起收拾了餐厅,洗刷了餐具。两人俨然一对,新婚夫妻般。
考虑到,送家具的应该快到了,叶瑾瑜便起身告辞。
今天,于黎擎天来说,真是收获的一天,不仅有‘老婆’挑选家具,两人还一起准备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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