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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拯回忆曾经到过丽达的家,估计脚下这条路就是通往海伦的住所。一路黑漆漆的,只在开始走上这路时看清了一些方向,现在是越走越黑暗了……
包拯想到怕走错了方向,也是已经到了好深的夜,感觉全身有点儿疲惫不堪,于是就抱着金羊毛在这路边的草地上开始睡觉,因为太疲劳了,一倒头就睡着了,直到次日天光大亮,海伦从这经过才把他叫醒……
“妈妈,这是我寻找到的金羊毛,希望你把海伦嫁给我!”包拯这样说时,海伦就站立在包拯身边,也是海伦领着包拯来见妈妈的。
丽达一开始只是眼睛一弄,这时海伦也说话了:“妈妈,这是真的金羊毛,他说是展昭和他老婆帮忙寻找到的。我是在路上碰到包拯的,他以前来过我们家。我在路上碰到他时,问他来这里有什么事,他说他要用金羊毛来换我……”
“这我知道,可是你同意嫁给他吗?”丽达说完就使劲对海伦做眼色,意思是妈妈不好拒绝,得了人家的金羊毛,你要是不同意他就没有办法,我就好推托。
然而海伦却弄反了意思,以为是只要你自己同意就行。按照这意思海伦就爽快的说:“我同意,妈妈!”
丽达听到海伦说出同意二字,立马把嘴巴都气歪了,捧着日思夜想的沉甸甸的金羊毛心里都高兴不起来,心想这包拯也太不像人了,简直就是一只黑驴。本来是一件万分高兴的事,可用得是把海伦搭进去了,弄个美女配黑驴。这让丽达连悲喜掺半都没有,只能是五分之二的喜,有五分之三的悲,这让妈妈心里就不平衡了。
罢,丽达把牙关一咬,那就这样:“包拯我儿,既然你都已经跪在我面前叫了一声妈妈。又用尽千辛万苦把金羊毛寻找到了来献给我。出于为人的社会准则,我把我女儿海伦嫁给你。
但是由于你的相貌太黑了……我们的家族人员又都是皇家贵族,对于海伦的婚事。所有王子和年青的国王都虎视眈眈,早有想把海伦一口吞吃的心,因为她是我们全希腊的第一美女。
我想你就这样凑合和海伦去同房,不做任何招扬了。因为你的丑样子可能会引起所有王子们的反对。出于你包拯先开口叫了一声我妈妈,又把金羊毛献上了。海伦的归属也算是你用最大的代价得到的,是天理应当。若再出差错海伦将一生守寡。”丽达说完就把包拯和海伦领进一个房间,这是妈妈早就准备好了的海伦结婚时的绣房。
不一会儿妈妈又给他们端来了一盘鸡头饭,是一只整鸡。煮烂了放在盘子里,还有一些其他饭菜,这是让他们先吃饱了再有力气干房事。这不单是丽达妈妈懂。天下所有的妈妈都懂,也是天下所有的妈妈都必须懂得的事。
“海伦。”包拯紧盯着海伦的脸看。那个美,那个粉嫩的脸皮儿,包拯真想伸手摸一下。
“啊哈!”海伦十分乖巧的应着,也许做新娘就应当这样,温柔的接受生理交给自己的天性。
包拯突然记起了应当叫海伦娘子:“娘子!”
“啊哈!”海伦回答第二句时,就让包拯觉得有一点太机械性了,没有第一句显得那么的鲜。
“你先把鸡头吃掉,妈妈说女孩子吃了鸡头会梳头发……”包拯教海伦先吃鸡头,但这里面有一个借口,说女子吃了会梳理头发,其实就是让女子吃下这无肉的,好让鸡腿给男人吃,因为接下来是男人要往死里卖力,或者需要吃下鸡腿来产生有足够的精子,射进女子的卵巢……
“那你把鸡腿吃下!是妈妈教我让你把鸡腿吃下,这样就会生儿子。……”海伦说完便抬头看上包拯的脸,脸儿羞得通红通红。这是不是天下所有的女子在接受第一次的前期的分分秒秒都会产生这种欲进还想退的情形。
海伦的这话儿让包拯听得直甜到心窝窝里面去了。但他因此陡然又想起了他的童年:公元999年,包拯出生在庐州合肥(今属安徽省)。他十岁那年,有一天和姐姐一块儿到花园里游玩。游兴正浓时,姐姐问道:“你长大准备干什么事?”
“做个为民办好事的清官。”包拯眼睛一眨,干脆利索地回答。
“做清官可不容易,你能行吗?”姐姐又问了一句。
包拯胸有成竹地答道:“只要大公无私,善动脑筋,案件总能审得清的。”
包拯的一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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