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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明轩注视着余兰芷手上这活儿,嘴角翘起了一抹微笑。
之前他对豪门婚姻那么排斥,其实很怕娶进来一个像他二婶齐敏佳那样的女人牵绊住自己,但是余兰芷给他的感觉很不一样。
她不是千娇百媚的千金,也不是强悍的妒妇,总是在该安静的时候安静,该坚持的时候坚持,不会打扰到你,又不会让你忽略到她的存在。而更重要的是,她不是故意在拿捏火候讨他欢心。
最本初的那个她,让他很自在,不讨厌。
“这些事情可以让婆子们去做,你还不早点歇着?”他是从心里体谅她,心疼她。
“那能一样吗?我自己亲手做的鞋,穿在自家男人脚上,这是一番心意!”
程明轩笑笑,继续低头看书,那是路先生留下的一本《资本论》。虽然那个梦,离自己越来越远了,但是他依然不甘心舍弃。眼角的余光,看到余兰芷在偷瞄他,就抬眼看她,“你还有事儿?”
“等你忙完了,我有事儿跟你说。”
程明轩把书收起来,“嗯,你说吧!”
余兰芷的两颊瞬间变得绯红,“这几天我不是恶心的厉害吗,今天就让铃儿赔着我去看大夫了,大夫说我有了……”
她抬头观察丈夫脸上的表情,但是,她吃惊于他的脸上那么风平浪静,程明轩的平静让她心里慌乱起来,她幽幽地盯着他的眼睛,以安静对抗丈夫的平静。
程明轩老半天才反应上来,“你是说……我要当爹了?!”
他总算是笑了,她还以为他不高兴呢!
“嗯。”余兰芷点头。
“爷爷知道了吗?他肯定高兴坏了!”这是爷爷的头等大事!
“你不在,我哪好意思自己跟他老人家说啊?”
程明轩努了努嘴,“这有什么不好意思的,我现在就给他老人家报喜去!”
余兰芷赶紧慌张地起来拦他,“短不了这一晚,这都几点了,明天再说嘛!”
“哦。那,你早点睡儿,以后可不兴做这些了!”程明轩过去夺了她手里的针线,强行为她脱了鞋子,伸了伸被子,把她抱上去。
余兰芷靠着他的胸膛,听着他强有力的心跳,顿时觉得很踏实。
这晚,程明轩并排跟她躺在床上,却怎么也睡不着了,满脑了就一个念头——他要当爹了!
他不是不把这件事放在心里,而是完全被它震慑到了,甚至感到一丝恐慌。
在他十八岁的生命里,他孤傲却在骨子里卑微,他坚硬却在内心里柔弱,他看上去八面玲珑,其实他的心海里荒如沙漠。
在整个程家大院里,他活得最不像样了,因为表面上看来风光无限,却没有一个至亲的人,但是现在不同了,在余兰芷的肚里那是他至亲的骨肉,他突然想哭,他不知道自己应该以什么样的姿态迎接这个属于他和余兰芷的新生命。
什么路先生,什么法国,什么工业革命,什么程家大院……都他娘的是狗屁!
他决定从这一刻起,他要做一个了不起的爹。
或许,他活得并不快乐,但是他一定要让他的孩子快乐,现在没有任何一件事情比做一个父亲更有意义。
程明轩以前他做什么事情,都以他“喜欢”和“不喜欢”来归类,而从此刻开始,凡事都被重新归类为“没意义的”和“有意义的”。这其中的区别在于,他可以为了他的孩子,他的女人,承受自己“不喜欢”却“有意义”的事情,这便是一个男孩成长为一个男人最显而易见的分水岭。
余兰芷突然翻了个身,他知道她也没睡,在被子里握了握她的手,“以前都是我不懂事儿,让你受委屈了,对不起!以后……咱们好好过日子吧!”
余兰芷只感觉自己的春天真正来临了,一瞬间热泪盈眶,转身扑进了丈夫的怀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