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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院门,便是长街。
晨曦的阳光,暖暖洒下。
长街上的早晨,往往是小贩门的吆喝声拉来序幕的!一天之计在于晨,他们为了生活,一日三餐果腹,不得不不起早贪黑,开始一天的生计奔波。
而今天的早晨,整条长街上,竟然是静悄悄的。时而,会看见三三两两的年轻人,他们手持书本,摇头晃脑的默默记念。
这些学子,可是用功啊!
宁采臣依旧选择的去处是“风味馆”。钟情一家餐馆,却是因为钟情一道小吃。而这一道小吃,却是宁采臣百吃不厌的水晶包。
他们三人进了餐馆,但见大堂上,有了很多食客,不过均是以文人书生居多。看来,往往一年季度的院试,长街上的餐馆,都是能从中捞上一笔油水。
“小二……”
李俊好像没有改变他的公子习惯,一进来,不见有人前来招待他们,他目光一扫,立刻是吆喝起来,“掌柜的,你们人都死哪里去了?”
“来啦!几位客官,哦!原来是宁公子你们呀?不好意思哈,客人太多了,我们招呼不周,怠慢了各位,我掌柜的向你们道一声歉意啦。”
掌柜是一个听着胖胖肚子的中年男子,姓张,为人倒是友善。宁采臣与柳大胖子,经常来此吃食,因此,掌柜额倒是很宁采臣有几次照面。
见是熟客光顾,话也是多了起来。
“来来!几位这边请啊!知道你们喜欢靠窗的位置,今天,不知道几位是否照旧?”掌柜一边笑意不断,一边忙着擦着桌子。
“掌柜的,客气了,还是一切照旧吧。”
宁采臣他们落坐,掌柜说了一声稍等会,自行离去。
这“风味馆”,以前,李俊也是光顾过一两次,不过,他可是习惯了财大气粗,往往他去的餐馆,均是一些比较高档的酒楼。
像此种小型的地方,他就是很少光顾了。
看着大堂中的喧哗草闹,李俊的眉目,微微皱了起来,似乎,他是有些不大适应这些的气氛范围。
而柳大胖子,他却是无所谓的。
在学堂中,他与宁采臣最合得来,称为“最佳损友”。只要食物好吃,味道鲜美,胖子可是从来不拒。
如此心性,倒是一种淡然。
“大哥,二哥,莫非这风味馆,你们可是经常光顾了?我方才看那掌柜的,好像和你们很熟的样子呢?”李俊闲着无趣,问道。
“嗯!难道三弟可是第一次来这风味馆?”柳长风嘴巴一努,有些疑惑。
“不是!不过,也是可以这么说。我就是很好奇,大哥,连二哥都是如此喜欢这水晶包呢?堪比女人还喜欢?”
李俊这个比喻,一点都不好笑。
“三弟,你莫要胡说,这吃食,怎么又跟女人扯上关系了?”一旦说到女人,柳大胖子的目光,忽然是金光一闪,顿时,他的脑海中,立刻浮现出了那一张妩媚的脸蛋来,绝色倾城,叫他好生喜欢的欲罢不能。
辛十四娘!可是老子的菜啊!
胖子吧唧了一下嘴巴,身边的宁采臣,怪异的撇了他一眼。柳胖子只能嘿嘿一笑置之。
“你们说说,明天的院试,到底是谁会摘取了那个案首?是梨山书院的宁采臣,或者还是嵩山书院的叶默?”
忽然间听见了被点名,宁采臣不由得举目看去。
原来是他们桌后的几个书生,他们也是在此吃早点,话题便是扯开了。
“以我之见,我想,应该是叶默能够取得案首,毕竟,他可是五岁便成了我们横县的神童才子,那年中,宁采臣还不知道在哪里呢!”一个白面书生发表了他的见解,“遥想当年,小生也是见识过了叶默的对联,那可是绝对啊!整个浙江横县中,竟然没有一个人能够做出下对来,只是可惜,这个神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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