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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 一路上时不时的有人和翁立打着招呼。
“哟,阿立回来了?这谁家的娃娃,难不成是你拐回来的吧哈哈哈?”
“哪能啊,这是我远房亲戚。”
“立哥回来拉?怎么还带回来一个小的?”
“我亲戚,我亲戚。”
……
一路上,村民们看着翁立带回来一个陌生的孩子,都友善的开着玩笑。
来到翁立家时,王焕看着眼前的房屋,和自己所想象的出入不大,土箕房,茅草顶,简单的竹子搭成一个简易的篱笆,围出一个小院。
院子里散养着几只小鸡,还有一头黑色的大狗被拴在猪圈旁,看到有陌生人进来,顿时张开大嘴狂吠。
听到狗叫声,屋里走出一个年级莫约二十三四的女子,这应该就是翁立的媳妇儿了,不知道是保养得好还是因为这片水土养人,翁立的老婆看上去就像十六岁的少女一样,虽然长相不算漂亮,但属于耐看的那一种。
王焕立马上前鞠躬作揖:“焕儿拜见师母。”
女子见状不知该如何是好,询问的目光投向自己丈夫,希望得到丈夫的回答。
丈夫把事情一五一十的告诉了自己妻子之后,把王冉给的五十贯钱一并交与妻子。
妻子面色有些恼怒道:“相公啊,王公子来咱家居住和你学艺,那是王老爷看得起咱们,你怎可收人钱财?”
翁立无奈的苦笑道:“我也不想收啊,可王老爷说什么,也要把这钱塞与我,我百般推迟,可他却说,这是给焕儿打造兵刃的钱,我也是无奈才收下的。”
王焕忿忿不平的看着师傅手里的钱袋,尼玛老子第一次出家门,老爹也不给点零花钱,这倒好,直接给了师傅那么多……
妻子嗔怒地瞪了一眼自己的丈夫,弯下腰拉着王焕的小手:“焕儿,以后你就不要叫我师母了,就叫我婶婶吧。”
王焕卖着萌嗲声嗲气的喊了一声:“婶婶。”
这一叫,惹的翁立的妻子喜笑颜开,卖萌装傻扮无知,这是他还没穿越的时候就学会的技能,这一招对大部分女性屡试不爽,唯独为那种冷艳的女神毫无效果。
三人进屋后,稍事休息一番,婶婶就做好饭菜端上桌,擦擦手里的油,略带歉意的对王焕说:“焕儿啊,婶婶家和你家比不了,这些粗茶淡饭还望你不嫌弃。”
王焕把嘴边的饭粒抹进嘴里,笑盈盈的对婶婶说:“没事的婶婶,你们吃什么我就吃什么,不用为我特意做那么多菜的。”
埋头吃饭的翁立插嘴说道:“你可别小看了焕儿,年纪虽小,可懂事了……”
就这样,翁立一边吃饭,一边和妻子讲王焕那别于其他小孩的事迹,而妻子也一次次惊呼,嘴张的都能放下一个鸡蛋。
王焕只能在一边尴尬的陪笑,不管是前世今生,他都是一个腼腆的人,喜欢与众不同,喜欢出风头,但是是喜欢那种不经意的就在众人面前出风头,被人这么夸,难免也会感到羞涩。
婶婶为王焕在大堂收拾出一张床来,把家里最好的褥子被子都拿来铺到他床上。
把王焕哄睡下之后,自己又连夜帮他赶制出一套合身的衣服来,王焕身上穿的那套袍子,虽然不是名贵的材料,但在农村人眼里,已经很奢华了,怕孩子玩耍的时候弄坏了,就帮他收了起来。
这一天晚上王焕脑子里仍旧想着那个朝思暮想的人,沉沉的睡过去,毕竟身体还在处于发育阶段,这一天的体力耗费还是让他感到疲劳。
第二天醒来,穿上婶婶做的新衣服,一件白色布衣,一件灰色短袖袍,一条灰色裤子,还有一双大小刚合脚的黑色布鞋,“高富帅”变屌丝必备装备,穿上新衣服之后,他感觉比穿长袍好多了,长袍太繁琐而且不利于运动。
婶婶看着王焕喜欢的表情如释重负,本来她还以为这小公子会嫌弃她做的乡下的装束呢。
就这样,王焕就在李家村居住了下来,每天跟着师傅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虽然师傅没有教他任何东西,但每天除了做少量的农活之外,还可以骑牛、喂猪、逗狗,他也乐于过这样的生活。
居住一段时间之后,他才知道,翁立膝下无子,在他看来应该是不孕不育,如果有什么九洲、曙光医院的话,倒是可能会解决,养儿为防老,这一观念古代人是极其看重的,这也难怪夫妇二人对待王焕就像对待自己亲身的孩子一样。
村子里和王焕年龄相差无几的,也有几人,但是听说他是城里来的,都不敢接近他,所里家里的那条大黑狗就变成了他唯一的玩伴。
说来也怪,第二天那条大黑狗就对他没有敌意了,自从他来了以后,每天都和婶婶抢着喂狗,吃饭有肉的话,总会留下骨头,或者一部分肉,给那条黑狗吃,黑狗也对他百依百顺,看他的眼神也跟看饭碗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