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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币,只是庆幸之余,约克难免有些悄悄的小失落,如果那一晚更深入了解一些那位装扮成修女的小姐,谁会知道呢?
金尼禄少爷瞥了一眼教务院大门,嬉笑问道:“怎么,奥古斯丁,来拜访帝国最具诱惑力的女人?啧啧,她穿着教务院制服的模样,可是够迷人的。”
奥古斯丁嗯了一声:“下次与她见面,我会一字不漏帮你转达这份赞美。”
尼禄翻了个白眼。
约克抱怨道:“火炬的规矩太苛刻了,我出来一次需要通过六七道批文许可。而迦卡妙当年出去购物,可没听说她需要谁点头。”
奥古斯丁搂着他的肩膀,走向尼禄少爷那辆奢华程度比大岩桐小姐还要出一两个等级的马车,安慰道:“约克,你是一名脉代奥拉修士,要能够容忍一些俗世的陋习。”
约克也翻了一个白眼。他身上的所有“陋习”,可都是跟这两位贵族少爷学来的。
“去我家?”上了马车后,尼禄问道。
“去乔纳森区鹿角酒馆,我跟克拉夫的屋大维约好了去喝酒。”奥古斯丁笑道。
“喝酒?火炬里的教授一定会让我写几千字的检讨书!”约克苦着脸道,虽说后果严重,但言语中并未拒绝这项提议。
“约克,你是脉代奥拉院长的学生,你有点犯错的底气好不好?难道院长没跟你说过年轻人要多犯错,才能有年老时的美好回忆?”奥古斯丁一巴掌拍在约克脑袋上。
连忙整理头的约克委屈道:“没说过啊。”
奥古斯丁很好心地循循善诱道:“那一定是院长忘了,在脉代奥拉,我和尼禄都听过院长这句告诫。”
尼禄马上附和:“对,在作坊里我坐在院长身边抄写经书的时候听说过,还不止一遍!”
约克哦了一声,望向两位朋友的脸庞,要多真诚有多真诚,这才半信半疑。
天真可怜的约克。
来到乔纳森区最吸引人的鹿角酒馆外,停满了不分远近赶来的各色马车,不乏名门望族徽章惊人的座驾,而克拉夫家族的马车则不管在何时何地都会十分出类拔萃,与奥古斯丁所谓的某个世界遵循同一个道理,越是显赫的座驾,就会被深谙经营规律的成功酒馆放在酒馆外最显眼的位置,很凑巧,尼禄少爷的庞培家族马车就被安排在克拉夫旁边,两个家族,都拥有帝国最不可理喻的狂躁血脉,充斥着一般家族无法理解的神经质,否则庞培的公爵也不会让年仅十二岁的漂亮儿子去撒克逊森林亲眼目睹一线战役,并且让少年亲自走上行刑台挥剑割下战俘的脑袋。
酒馆有三层,但除了极少数几个隐秘房间,不会按照身份来界定座位,因为能来这里消费的贵族绅士和富裕商人都不缺钱,没有谁愿意喝个酒都觉得矮人一头,而且酒馆会对一些宫廷文人和吟游诗人免费招待酒水,尤其是一些不拘小节的名媛夫人,鹿角更是不吝啬最美味的下午茶糕点,所以鹿角的生意一直火爆,需要预定位置才能坐下度过一个舒坦惬意的下午或者黄昏。何况离鹿角不远的地方,就是帝国夜晚节目最丰富的海棠街,不光是有钱男性能在那里找到各种消遣,就是女人,也能找到满足的相应特色服务,她们可以在幕后通过墙壁上的小孔挑选**的英俊男人,打着贵妇沙龙名义的主人会完全按照她们的要求来筛选男人的年龄,相貌,甚至是国籍,而付出一定金币后,她们如果害羞,或者担心身份的泄露,可以戴上主人精心打造的各种女神面具,与男人在舒适床铺上展开一场裸露的交流,她们的丈夫,显然没有让她们劳累到双腿软的实力,所以她们往往能够得到与金币等价的回报,愿意流连忘返,乐此不疲地去挥霍金币。
屋大维来鹿角的目的很简单,就是喝酒,这里有帝都品种最丰富的酒窖,只要喊得出名字,就能喝到。
大龙枪骑士对喜欢-吟诗弹琴和勾引名媛的尼禄可没好感,不过看在小奥古斯丁的面子上,才没有拍桌子赶人,只是亲眼看着这个在贵族圈毁誉参半的花花公子喝下一整瓶苏维埃烈酒,还能够舌头不打卷地嚷着再来一瓶,屋大维就觉得这个家伙不错,起码是个合格的酒友,至于那个卷头的小伙子,就要逊色多了,才一杯鹿角最娘们的含羞草酒酿下去,就涨红了一张脸,而小奥古斯丁跟以往数次一样,每次喝得不多,但总能够陪着他喝到尽兴为止。
很快约克就昏昏欲醉,趴在桌上打盹。
而尼禄少爷则饶有兴致地靠窗打量鹿角里与好酒一样动人的女仆。
屋大维望着清醒的奥古斯丁,轻声问道:“小奥古斯丁,国务卿没难为你吧?”
奥古斯丁摇头道:“没有。相反,像一位手持公平天秤的女神。如果可能,我不介意在把她钉死在三角架前,请她来喝一杯。”
屋大维咧嘴微笑,“那到时候可千万别忘了喊我一起喝酒。”
奥古斯丁笑道:“只要你不担心回到家里被里士满夫人罚站一整天,并且还要被命令去抄写一百遍骑士美德。”
屋大维苦着脸,一遇到头疼问题就会习惯性抹了一把络腮胡子,重重叹息一声,心有余悸。但是很快这位乐天派骑士就恢复了笑脸,嘿嘿道:“本来妻子很讨厌我来鹿角,但听说今天有你作伴后,不仅答应了,还特意给了我一大袋凯撒金币,说晚些回家没有关系。看得出来,她对你这位小克拉夫的教父,十分满意。小奥古斯丁,我就知道,你是我的福音,你真该跟我一起上战场,一起砍下敌人的脑袋,折断他们的长矛,一起赢取所有骑士徽章!”
奥古斯丁也有点奇怪里士满夫人的转变,上一次进入克拉夫府邸,他还能敏锐感受到她隐藏很好的敌意。面对屋大维不嫌其烦的邀请,摇头道:“我们的战场不一样。”
屋大维扯开嗓子道:“怎么会不一样,我可很早就知道你是守夜者的屠夫!开普勒绞架一战,你拧断了多少颗异端的脑袋,四十?五十?还是一百?小奥古斯丁,你本来会是剑圣王尔德伯爵的接班人!”
奥古斯丁一拳砸在大龙枪骑士的脑门上,“你给我小声点。”
屋大维苦闷地闭嘴,一脸与他身份个性严重不符的可怜兮兮。
一直撇过头的尼禄笑容诡异。
奥古斯丁笑道:“好了,不说这个,我们先把你那袋子金币都喝掉。”
一听到这个,屋大维立即不郁闷了。有些烦恼,想一想就是了,他不会过多计较,比如他一直很烦恼如何才能拧下泰坦威廉亲王的脑袋,可这些年始终做不到,甚至有几次差点战死在泰坦那片土地上,但他还是能够喝酒喝得很欢乐。
所以他格外喜欢奥古斯丁这个小家伙,能杀人,并且杀得比他还多,能喝酒,总是喝得比他还多。最了不起的是,这个年轻人总能很好地活着,活着走上开普勒,活着走出,活着来到帝都,活着离开,然后今天又逛了一下教务院,看那架势,就跟嫖了席国务卿阁下还不给钱的无良嫖客,英俊极了,这可比他长枪上串满泰坦骑士的脑袋还要厉害。屋大维又开始下意识摸了摸唯一违逆妻子意愿没有刮掉的邋遢胡子,有点矛盾地烦恼和庆幸:老子幸亏不是个娘们,要不然肯定会喜欢上这个小家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