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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旺九,江湖人称旺哥儿。
我是一条卓尔不凡、英俊潇洒的狗,我还会讲你们的话,不知道这算不算我的外语。虽说律政那老小子总嫌我吃的太多以致膘肥体圆,是的,他从不觉得我这是敦实可爱。但是我不会被他打击到,毕竟他的眼光跟别人不一样——他不是人,我不怪他。
当我汪汪坠地时,我并没有名字。旺九这个名字是遇到律政之后他给取得,我觉得听上去还不错,也就勉强用着了,这一用,就是五十年。
那时我并不知道,自己会讲人话,是件多么麻烦的事情。时间过去了太久,我已经记不太清当年的事情,可我还记得我的妈妈。虽然律政嘴上不说,可我知道他是羡慕我的,因为他早就记不得他妈妈的模样
我的妈妈很温柔,她是青山狼獒的后代。银灰的毛发油亮顺滑,体格健硕,性格温柔,她简直是天下最完美的狗。我是她的第一胎,也是她唯一的孩子。其实同胎的还有八条狗,可是离开母体之后,只有我还在喘气。她很伤心,她的主人却很开心。那个男人说,九子存一,我是獒,以后也会是狗王。
那时的村落破败萧条,人都穷的吃不上东西,更何况是狗。虽然只有我一个狗娃,可是妈妈都饿着,根本没有什么奶水给我喝,那时的我很瘦,一点都不威风。妈妈总是自己跑去山里狩猎,每次都能带回来山鸡或是野兔。她把猎物交给她的主人,然后眼巴巴等他们吃完肉,啃着骨头喝点汤,以补充体力。
我曾问过她,为什么抓到的肉肉不自己吃。她说身为狼獒,忠心为主,天经地义。
我不懂什么叫天经地义,我只是在想,等我长大了,每次都要抓两只鸡,一只给主人,一只留给妈妈。
可是,她没能等到我长大。
我很清楚的记得那个晚上,隔壁家的老王拿着棍子,想要偷袭我。妈妈那时候已经很瘦了,虽然依旧威风凛凛,但是不比从前。她呲着牙吓唬那个老王,可她没有攻击他,她不想伤人,我知道。可是那个老王不知道,他只知道眼前的两条狗凶归凶,可是肉好吃。他贪婪的望着妈妈,举起了手中的棍子。
我猛扑上去,挡在妈妈身前,大喊了一声,不准打我娘!
我不止一次想,如果我当时喊的是“汪汪”,而不是那五个字,如果我不会说人话,结局是不是就会不一样。
可是你也知道,没有如果。
当我喊出那句话时,老王的棍子噗通一声落在地上,他腿抖如筛,肢体颤动,哆嗦着嘴唇说不出话来。许久之后才哭喊着有妖怪,手脚并用疯一样逃走了,只留一地腥骚味。
妈妈也很诧异,她不知道我为什么突然会说人话。等老王跑出了好远她才反应过来,她说坏了坏了,她让我快跑,上山躲起来,她说她会去找我。
我其实很开心,你看,我能保护我的妈妈了。我并不明白她为什么那么害怕,不明白为什么她要让我快跑,眼里有恐惧。
我说我不跑,老王是坏人,我要保护妈妈。
她说她很强,山里的狼都怕她,不用我保护。她说,要是村里的人知道你会说人话,一定会害怕,然后就会想杀掉你。
我说为什么,为什么要害怕,为什么害怕就要杀掉我?
可是她终究没有给我回答,因为那时村里的人都来了,举着火把,拿着铁锹,有的还端着自己的□□。
后来律政告诉我,未知会给人带来恐惧,而人往往会选择消灭未知事物以消除恐惧,他们这种心理叫自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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