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歇息,明天一早再朝雾区前进。”
停在雾区的边缘之上,小光用马鞭指着前方那一片云雾天地,说道。
林立随着小光所指朝着前方望去,果然见到前方的天地,完完全全被浓雾笼罩在其中。浓雾非常的浓厚,身处其中,视野不会超过五米。这如果没有认路之人带路,还当真有可能一辈子都休想走出这片迷雾区。
而且,迷雾区上空,也被浓雾所覆盖着。也就是说,在这种地方,步行反而是比飞行要安全。之前林立也打算过,驾驭着青光带着秦晗穿越这一片雾区,但是如今见到这漫天的迷雾之后,他便打消了这个念头。利用飞行穿越这片雾区反而更加的凶险,因为一旦被一些高阶飞行魔兽盯上,便无处可躲了。
“嗯,那今夜就在此扎营好好休息一晚,明天再朝雾区前进吧。”
林立完全同意小光的观点,这迷雾区里面不知道隐藏着多少的凶险,林立等人要是贸然前进,不管他的实力再高,也有可能死无葬身之地。
小光听到林立的话,默默点了点头。对于林立如此识时务,他明显是很有好感。
要知道以往每次带人穿越雾区,有很多人为了赶时间,硬是要小光继续前进。小光要么不搭理他们自个儿在此地扎营休息,他们无法之下,也只能陪着小光在此地扎营休息一晚。实在有些旅客硬是要逼着小光继续前进,他就干脆不干了。撇下那一群无知的旅客们,自个儿回到旅店之中。
小光虽然为人傲慢了一点,但是其实还是特别能干的一个小伙子。很快,他就自个儿寻找到一些木材搭建了一个简易的帐篷。
林立观察了一番小光的气息,发觉他不过是一名普通的战士,修炼的天赋并不算太好,不过也算是不错了,已经是一名七阶战士。如果他的修炼天赋实在是差的一塌糊涂,相信也进不了旅店老板的眼中,并且愿意将自家的闺女嫁给他。他的年龄也就差不多和林立一般大,也许要比林立年长一两岁,在这般年龄达到七阶战士,这般修炼天赋如果是放在白水镇这个旮旯角落的小镇里,确实算得上天赋不错。但是如果放在这个炼药师聚集的小镇罗若镇里,就只能算是中等了。
不过,虽然他的修炼天赋比不上别人,家庭的背景也没有别人强硬,属于那种自小流浪长大的孩童。但他为人还是十分的勤奋也懂得变通,自小便在雾区里面摸爬打滚,将雾区的环境摸的一清二楚。他也靠着这个起家,从而摆脱了流浪汉的行列。
当然,他为人的傲慢还是来自于看那些有钱人不惯,以前没有被那些有钱的世家弟子欺负。如今掌握了一门相当于是绝技的认路本领,能够在雾区通行无障,而且,凡是他所带领的团队,排除掉那些他中途变卦不想带领的团队之外,通过雾区的概率是百分之百的。在罗若镇也闯出了一点小名气,从此,每天都有人要求他带领他们通过雾区。这些人还以有钱的世家弟子居多,以前他们如此待他,他自然也以牙还牙以眼还眼,不给那些不可一世的富家弟子一点好脸色看。
昨日听旅店老板说,要他带领两女一男前往雾区。一听到两女一男,小光的脸色立马便变了,因为一般穷苦人家的团队,或者那些小本生意的经商团队,都是以男性居多的,至于女性,一般也就一两个随从做饭、清洗衣服的,女性在整个团队之中所占的比率一般都在十比一之下。而二女一男,这让小光一想便想到了“左拥右抱”这个成语,所以在潜意识之中,他还将林立他也当成是富家子弟,仗着有钱有势带着要么买来要么拐来要么强抢而来的侍女,前往雾区游玩。
所以,开始他还极其不乐意带领林立他们三人前往雾区。所以昨天晚上,他才没有给林立他们好脸色看。今天一早,他也没有给林立多少好脸色看。不过,对于秦晗的表现却略微有点不同。
从小自大,他还真没看过想秦晗那般美若天仙的女子,就算是旅店老板的女儿素心,跟秦晗比起来,也不过像是一个村姑。所以对于秦晗的脸色自然比对林立的脸色好看不少。
不过,经过一天一夜的赶路之后,小光却是发现,林立并没有其他富家公子那般自以为傲,目中无人的丑陋行为。相反的,对待他还特别的随和。中午冒着毒辣的太阳赶路的时候,还专门给他递过一些干粮和水。要知道,以前他带领团队的时候,他吃的从来都是自己所带的干粮,偶尔准备的不足,就只能饿着肚子,忍辱负重继续给人带队。即使偶尔有些好心一点的团队,不忍心看着他饿肚子,给他的也不过是那些吃剩的残菜剩饭。而他曾偷偷看了林立和秦晗所吃的东西,竟然和拿给他吃的东西是一样的。所以,他对林立渐渐的竟然有了一些好感。当然,对于秦晗的好感就更多了。
赶了一个白天的路之后,时间不过傍晚,当他要求要在雾区边缘扎营休息一晚之时,还以为林立会像别人那般,说天时尚早,要求他急需赶路。但是林立并没有这般做,而是赞同了他的观点。因此,他对于林立可是有点刮目相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