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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笑,左手用力捂住胸腔里因为畏惧而剧跳的心,另一只手矫健的取出了武器。
没有人觉得今日还可以活下来,可那又怎样?
用生命追逐过梦想,我们,死而无憾啊!
浪潮开始推进,狰狞的面盔下是猩红的眼,战车一般冲撞过来的钢铠军人,带来的是最凶猛的罡风与肃杀之意,众人背脊想相靠,面色决然,明晃晃的包围圈愈发狭窄,诺克萨斯军人已经使出了最典型的战阵—重铠碾压。
用诺克萨斯特质的精钢作为战车,以重重的重力和威压让敌人意志崩溃,这可是诺克萨斯军人最喜爱的伎俩了。
“博伦,死得时候一定要握紧我的手啊!”杰斯卡重重的咽了一口唾沫,旋即凶狠的盯着敌人。
张博伦闻言顿时怒道:“放你娘个屁,老子才不要和你死在一起,老子还是处男,要娶媳妇呢,你个混蛋东西。”
张博伦虽然把杰斯卡骂得狗血淋头,然后他的左手,已经用力的与杰斯卡颤抖不止凉手相握,他的年纪比杰斯卡大,所以,他一定会保护他的。
用这具身体来保护吧!
“汝欲赴死,易如反掌。”
一直平静无言的亚索,终于拔出了剑。
他的剑一如既往的纤细锋利,他的剑依然充满疾风狂啸,数百飓风魔阵凝聚于疾风之剑中,让他的暗棕头发疯狂舞动起来。
亚索眼中的平静开始变得锋利,当他沉稳的眸光如寒风般张扬刺骨的时候,疾风剑刃里呼啸哀嚎的狂风,已如似突破封印和囚牢的不屈者疯狂颤动了!
风平如浪,风啸如浪。
踏前斩——三步炼狱渡。
剑是人,人是剑,吴文胥曾经见识过亚索的惊世骇俗之技,当今日亚索真正想要施展疾风之道的时候,吴文胥猛然发现,那个家伙,就算在竞技场上与自己决战之时,也根本没有施展全力啊!
杀马特发型的流浪汉男人,他的速度绝不能称呼为人类速度。
亚索第一步踏出的时候,笔直的身躯开始随烈风若隐若现,半边刚毅的脸颊随风扭曲,第二步,健壮的躯体带着酒壶变得模糊,好像他身处空间的像素变低了,那是一种更为奇特的扭曲,整个人莫名诡异的变动。
一个关于魔法与风的神奇戏法。
当模糊影子第三步跨出的时候,像素轰然一声,突然变成了了残影,你甚至看不清他在哪,在做什么,唯可以看见两丈多高的惊惧狂风漫天卷来,还有耳边传来的龙卷呼啸的绝望声音。
他已经彻底融为疾风了。
疾风之刃,比风还要快,比雷电还要闪。
重铠碾压的强大毋庸置疑,诺克萨斯士兵们的确觉得自己稳操胜券。
是的,他们觉得。
有时候觉得是一种很有趣的东西,觉得是人的大脑在准确与错误之间徘徊而做出的判断,高端些说,我们可以称其为第六感。
倘若低端来说,就是可以致命的愚钝!
赋予诺克萨斯人强大自信,可以轻易抵挡百步内魔法弹击和箭矢的深紫重铠,在疾风的眼前脆弱的像压碎豆腐。
或许我们该称呼他们为可怜的豆腐渣子更亲切些。
风魔肆虐,剑剑斩肉,沉闷无声。
倘若利刃划开了一丝鲜血,凶残的疾风就会顺涌入进去,绞肉机一般的将创口愈撕愈大,刺鼻的肉沫就像葱花撒在空气里。
亚索无情的碾碎生命,对于敌人来说,这真的是一场惨无人道的屠杀,对于他来说,却又是名正言顺的屠杀。
魂散归兮吧无极之道!疾风才是吾之归宿。
亚索深深眷恋这种滋味,他喜欢放肆,正如喝酒,杀人,易大师,鄙人是迷失本性了吗?
呵呵呵……只要我开心。
当疾风之刃真正脱鞘,再无人可以阻挡这个发疯的男人了,包括吴文胥。
数百个士兵很快被残忍杀死,血水和碎肉涌成了肮脏的河流,一条死尸搭成的小山缺口正缓缓积累在众人眼前。
“兄弟们,和我一起杀出去!”
吴文胥左肩被刺了一剑,正血流如注,他踩着尸体,狠狠地将长刀从那位倒霉蛋的肚子里拔出来,刀背上还粘着一些糊烂烂的肉肠子,看起来恶心无比。
尽管亚索杀人如麻,一步十人,情况依然很不乐观,该死的诺克萨斯士兵像蝗虫似的越聚越多,战争的号角在天堑最顶上响起,整个雪格要塞都已经沸腾了!
只要能杀到城门底下,只要用它施展骷炎之殇。
吴文胥挥刀又是将一个脑袋砍飞,腥臭的血洒了满脸,吴文胥狰狞的抹去眼角粘稠,血气翻涌忍不住一阵翻滚。
“都给我去死!”
(七点三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