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浓厚的兴趣,练了几年,练出了身惊世骇俗的功夫。
不巧的是,凶手的性子和武师的性子一样执拗。
他最看不惯的,是同行现在失去了血性,把武术当成杂耍,或者当成了哗众取宠的谋生手段,特别是曾经公开演出过《挑滑车》这出戏,并有不小影响力的武师,认为他们用枪,是对自己的玷污。
他杀王城和夏炎都是这个原因。在此之前,他还在其它地方杀过几个武行,不过因为时间隔的比较远,地点也比较远,那几起案件并没有并案处理,都成了悬案。
杀李飞,是因为被他撞破了自己杀害王城的场面,杀人灭口。杀马鹏飞,跟我推断的也一样,是因为他目睹了马鹏飞杀害穆白又嫁祸给自己的手法,对马鹏飞极为厌恶。
他杀王城和夏炎的时候,都是利用清洁工的身份接近对方,用言语激得对方和自己比试。杀马鹏飞连比试都懒得和他比,直接敲开了马棚飞的门,然后用手中的扫帚把对方震死。
随后警察来的时候,他跳窗而走,走到隔壁街之后,继续拿着扫帚若无其事的扫地。
和孟杰盲打,是因为他遇到孟杰之后,忽然发觉这个女人的性子和自己很像,功夫也很高,升起了惺惺相惜之意,不愿意真刀真枪的打把孟杰给弄死。
即使是这样,孟杰也付出了巨大的消耗。如果挺不过这一次,我怕她真的会成为植物人,永远醒不过来。
横店这件连环杀人案,暂时就只能是这么个结果了。我再在这儿呆着也没什么意思,打算当即就开车回我们市。回到省城之后,给孟杰办理转院手续,把她转移到我们那儿。
要动身的时候已经是傍晚了。这时,那个小警察江超提出要不我明天再走,他晚上跟我找个酒吧喝一杯。他难得遇到特辑组的人,对我们很感兴趣,想借这机会和我好好聊聊。
我想想,现在出发,到我们市快要第二天凌晨两三点了,开夜车也比较危险,反正暂时没什么要紧事,就答应了江超。
不过我们都不想在横店附近,我驱车开了一个多小时,我们到了附近的市,开到当地的酒吧街上,随便找了家酒吧。
刚进酒吧门,一个穿得花里胡哨的小子急匆匆的撞到了我怀里。我体格比较好,虽然是被人撞了,但反而是那小子蹬蹬蹬后退了好几步。
“找死啊!”他瞪了我一眼,估计是想发火,但看我们人多,最终没敢说话。我打量了他一下。真维斯的翠绿大花格子衬衣,杂牌的驼色牛仔裤,脚下踏着格调极其糟糕的洞洞鞋。他的审美水平不高,也比较穷,性格容易冲动,邋遢,这也从他裸露在外面的紫色内裤可以看出来。内裤边缘还有点毛边。
那小子绕过我们,急匆匆的走了。我和江超进了酒吧,他薪水不高,我也不是大手大脚的人,我俩就没有点卡座,而是坐在吧台上,一人点了两瓶百威啤酒。
江超兴致勃勃的和我讨论着案情,我喝着啤酒,有一搭没一搭的回着他。这时,从酒吧洗手间窜出来个大汉。他扯着嗓子尖叫,“杀人啦,杀人啦!”伴随他的喊声,从男厕又跑出来一堆人,都是惊慌失措,有的还在拉裤子的拉链。
“死者在哪?”江超的眼睛亮了。他对于办案有异乎寻常的热忱,江超拦住了大汉,亮出警官证。大汉颤颤巍巍的指了指男洗手间。这货长的五大三粗,胆子却很小,我明显闻到了他裤裆里的尿骚味,看来是直接吓尿了。
让江超守在洗手间门口,我一步踏了进去。
这个洗手间是典型那种小酒吧的洗手间,进门左侧是小便池,右边是三个大便隔间。其中一间的门板被踹飞了,里面躺着个人,心口的位置血迹斑斑,看来是被一刀致命。血迹还算新鲜,我摸了摸他的鼻子,已经没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