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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他家搜查。
当我把外卖的火锅带回霍蕾家的时候,早已经凉透了。她看到我进来,气不打一处来,噼里啪啦的数落我,买个菜为什么出去快两个小时,为什么不开机,她给我打了几十个电话,快担心死了!
我什么也没说,只是把她紧紧抱在怀里。
她察觉到我的异常,逐渐冷静下来,任由我把她抱起来,放在沙发上。
“你……”她刚张嘴,樱唇被我用指头堵上。“别说话,吻我。”
说完,我深深一吻,亲了下去。
闻着她的香味,感受到她身体的柔软,我觉得活着,真好。
温存了好大一会儿,她轻声问道,“怎么了?”
我把刚才的情形大致说了下,她一脚把我从沙发上踹了下去。
“你疯了!那个警察也是疯了!那是连续杀人犯,杀人犯!你被杀了怎么办?当什么卧底?我爸死了,你是我唯一的亲人了,我不想你再出事!”
她像只母老虎似的咆哮着,我感受到无限的柔情蜜意。
“好了好了,我错了。为了补偿你,今晚让你怎么蹂躏我都行。大爷,来吧!”我把她一把拉倒,踢掉了鞋子……
随后,在郑医生的家里,警方据说搜查出了各种各样的犯罪工具。匕首,麻绳,手术刀,小羊角锤,蒙面用的丝袜。在他住所的墙上,贴着的都是各种各样血淋淋的图片。书架上也都是关于犯罪方面和心理学方面的书籍。更让人头皮发麻的是,在他书桌上面,还有几个瓶瓶罐罐,里面用福尔马林泡着形态怪异的死婴儿。这郑医生着实是个变态。
面对警方的询问,他也供认不讳,招供爽快的让警方都吃惊。他绘声绘色的说了自己是如何认识霍林,如何敲开他家门,在霍林客厅用斧头砍倒他,割掉他的下体;如何在天桥下面遇到那小歌手,砍掉他双手,以及在家附近溜达时,看到那个满脸憧憬的农村小伙,那双对生活充满期待的眼神让他满心厌恶。
他直言不讳,自己因为马上不久于人世,而且这一辈子没感受到多少温暖,看到那些过得好的人,那些被上天宠爱的人,就觉得打心眼里痛恨。
当被问到,杀了那么多人有没有觉得良心不安时,据说他笑了,好像听到个很傻的问题。他说自己在18岁的时候就杀死了自己亲生父母,过几年又杀了自己养父母。原因是因为他们对自己不好。他本来当时就做了束手就擒的准备,没想到办案的人太笨,把两次事件都定义为意外,让他逍遥到了三四十岁。他觉得每活一天就是赚了,至于杀人,杀完第一次后,就没什么感觉了,和杀鸡,杀狗一样。
这件案子看起来像是大功告成了,唯一美中不足的只有凶手的证言,关键证据却没有找到。在他家发现的那柄匕首上检测出了那个差点被取肝的屌丝的血迹,郑医生和取肝未遂案有关是毫无疑问的。但是,霍林案,小歌手案,行凶用的斧头并没有发现。郑医生家是有柄小斧,不过在上面没有检测出任何指纹和血迹,不能认定就是凶器。
不过,有了凶手自己的认罪,再有完整的证据链,即使没有直接证据,间接证据充足的话,也是能认定和定罪的,这案子的间接证据就很充足。
公安局内一片欢欣鼓舞的气氛,只有一个人例外。杨茂没有参加庆功宴,而是找到了我。
他递给我一本厚厚的小册子,开口的第一句话就是,“我觉得郑伟应该不是凶手。”
那本小册子是学校旁边的文具店随处能买到的类型,非常厚,足有几百页,纸张边角都发黄,变得毛糙,看得出来有年代,而且应该被人经常翻动。
杨茂告诉我,这是郑伟的日记,记录了他从青春期到成年后的事,是在他家墙壁的暗格里面发现的。
我打开他的日记,读了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