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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晃,他们分别已经快十天了,这十天对冰玉来说像过了一个月那么漫长。记得周末的时候她跑去网吧,以为会看见他,可是等到晚上八点多都没见他的身影。
为什么?难道在澳门那边就上不了网吗?还是那里不够发达连网吧都没有?或者他根本就不想念自己,只当自己是游戏里的玩伴而已?
一阵心烦意乱,看着依旧繁华的长安大街熙来攘往的人群,她不想在这里多做一秒钟的停留,下线的速度如同坐急速火车。她时常对着电脑屏幕发呆,时常想起临别前他对她说的那句话:“想聚吗?”
“当然。”
“那就先分别,只有分别才会更好的相聚。”
……
当时,她看着面前的他,心情如一颗盘根错节的树,格外错综复杂,那是不忍分别却又无可奈何的纷乱情绪。不过,现在她把他们想象成两个站在时间两端的人,每小时都在以百米的速度向对方冲去,只要跑完规定的距离,他们就会相见。知道前方有一个人在等自己,那么,跑起来也应该马力十足和充满力量吧。
……
……
吃过午饭,孟凡尘照样拎了兵乓球拍去楼下打球,冰玉和糖糖则准备去爬山。这座山离冰玉的公司不远,只消走200多米的路,再爬上一个小山坡,就能看见上山的那条小路。沿着小路爬到山顶,便能俯瞰整座城市的面貌。
冰玉换了旅游鞋,跟糖糖一起出了办公楼,两人一边说着闲话,一边朝山路走去。
冰玉跟糖糖之所以会成为朋友,是因为他们有很多相似之处:
首先,糖糖喜欢收藏,什么烟盒、糖纸之类的东西都在她的收藏范围之内。冰玉也有同样的爱好,小时候的冰玉就特别喜欢收集这些东西,虽然现在大了,其他的爱好已经代替了这个爱好,可是,共同的爱好却拉近了她们的距离。
其次,她们总能找到共同的话题。她们都不喜欢背后谈论别人的长短,可是,她们愿意跟对方述说自己的家事,以排解自己因家庭琐事带来的困扰。
第三,糖糖喜欢冰玉耿直、公正的性格,而冰玉则从糖糖身上学到了办事圆滑,为人大度的一面。朋友之间,能够取长补短,共同进步,友谊才能长久。
第四,她们都喜欢读书。这大概源于双方的家庭背景。糖糖的母亲是教师,父亲是法官,书香门第家庭使得糖糖从小就受到熏陶。而冰玉的母亲也是教师,父亲则是厂长,所以,冰玉从小也喜欢读书。
可是小时候穷,买不起书,只能看些小人书,新少年之类的书。还有就是有一次跟邻居家的孩子借《射雕英雄传》看,那是冰玉第一次接触武侠小说。对于小说的作者金庸,她可是刮目相看的。可当时她并不知道这个小说的作者是当代作家,还以为是清代以前的人呢。
工作之后,自己能赚钱了,冰玉便经常买书来看。现在,她则把那些书借给糖糖,然后,与她一起分享读书心得。
还有就是,糖糖喜欢打毛衣,在她的影响下,冰玉也学着打毛衣……总之,她们有很多共同的兴趣爱好,所以,渐渐成为了交情很深的朋友。
五月的营城,春暖花开,道两旁已经长出毛茸茸脆生生的小草,山上的树木也换上了嫩绿的新装。风吹过细,几只花喜鹊欢叫着在树林里跳上跳下,循声望去,那花白的翅膀,黑色的长尾巴,看了不免让人心生喜爱。
沿着山间小路向上攀援,路两旁那低矮的植物,翠绿得像要滴出汁来。这山看起来不高,爬起来却破费力气。不过,这正好可以锻炼身体,又满足了冰玉减肥的目的。如果每天坚持爬一个小时的山,那么一个月之后,即使没有瘦个一斤半斤的,但也绝对不会胖吧。
快到山顶的时候,冰玉已经累得气喘吁吁,她停下脚步,扶着一棵树站着。“太累了,我得歇一会儿。”冰玉喘着气说。
糖糖看起来比冰玉擅长爬山,她走在冰玉的前面,马上就到达山顶了。看冰玉停下来,她也跟着停下来,以她的体力,就是一口气爬上山顶恐怕也没什么问题。
“上周六我和我老公跟‘城市丛林一族’去水库了,走的就是这条路。”糖糖道。
“这路能通到水库?”冰玉有些诧异。
“是啊,我们家以前在这住的时候,早上经常从这走到水库,然后再走回来。”糖糖说。
“可是,这荒山野岭的,不害怕啊。”冰玉有些不解,如果让她一个人从这走到水库,即使再加上一个人,她也是会害怕的。外一遇到个蛇啊,狼啊什么的,多吓人啊。
还有,如果从那草棵里钻出个人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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