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弹指一挥间,八年已过。
王者,要在剩下的十年里,悄然蜕变,一鸣惊人。而红衣老人,似乎没把这件事放在心上,而那侥幸逃脱的男婴,倘若还活着,应该是八岁了吧。冥冥之中,天意似乎正在一点一滴的,颠覆着天地。
传奇,由此开始。
,位于炎国最北端的小城,据说琴圣在附近坐化,小城也因此得名。这里属于整个始时空极北的范围,昼短夜长,常年处于寒冷的天气下。人们大多数靠在小城旁的冰海里打鱼为生。冰海常年有移动的冰山漂浮着,那里盛产的海豹、海狮皮毛,深受贵族们的喜欢。
天空中的阴云缓慢的漂浮着,又会带来一场风雪。走在大街上,谁也不会去注意一个长相不出众,眼神直直的孩子,但是,往往就是一错身的工夫,他们的钱袋就已经到了那小乞丐的手中。任何人第一次看到他手中鼓鼓囊囊的钱袋时,都会吃惊的合不拢嘴,
天上零星飘落的雪花给路人带来淡淡的寒意。小乞丐蜷缩在墙角,他是一名身材瘦小,穿着破破烂烂衣服,脸上脏兮兮的小男孩,身材瘦小,看上去只有十一、二岁的样子,乱蓬蓬的头不知道多少天没洗过了,身难免带着一些难闻的味道。但他实际只有八岁,叫天翊。
这天翊,是生活在中最底层小偷,他称不上盗贼,因为他们只能靠一些小偷小摸来维持自己的生计。
他突然看到前面有一个衣着奇怪的人,之所以让他感到奇怪,是因为那个人的高大的身材完全笼罩在一件大斗篷中,从外面根本看不清相貌。斗篷下似乎有一个鼓鼓囊囊的钱袋在晃悠着,天翊决定,今天就以他为自己的第一个目标了。一边想着,天翊悄悄的跟了上去,从腰带上摸出自己那锋利的小刀片,等待着下手的机会。天翊之所以能够经常成功的牵到鱼,和他的韧性很有关系,每当他决定了猎物时,就一定会跟紧对方,直到自己得手为止。所谓的牵鱼,就是偷东西。
天翊从记事以来,就一直跟着一位老头生活,生活虽然艰苦,但也吃的饱穿的暖。天翊一身的技巧就是老头倾囊相授。一年多以前,那老头患病死了,天翊也就没有了生活来源,只得靠牵鱼勉强度日。但还好,老头为天翊留下了一间摇摇欲坠的屋子。在寒冷的,有什么比遮风避雪的房屋更好的呢?
天翊有一双灵巧的小手,这个孩子表面一直都是楞头楞脑的样子,说话有的时候都说不利落,问他叫什么也不知道,学偷东西的技巧也学的很慢,脑子似乎不太好使似的。但如果让那猥琐的老头形容,一定会是有这种想法的人,一定是被酒色掏空了脑子。天翊很执着,经过老头“几个月的教导和他自己的勤修苦练”,终于记住了顺手牵羊这一招,而且已经将这招练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为了练习出手的速度,他甚至在寒冷的大街上一个人用手指戳地上的雪花,雪花沾的越少,就证明他的眼力越好,这个办法虽然笨,但却有着很好的效果。
跟着跟着,那个穿着斗篷的人走进了一家豪华的饭馆,饭馆从外面看装修的金碧辉煌,房顶都是用琉璃瓦铺成的,能到这儿吃饭,一定是财大气粗。想到这里,天翊不由得暗暗开心起来,如果能多牵些鱼回去,说不定自己能逍遥几天。他蹲到饭馆门口旁的角落里,耐心的等待着。
“去,哪儿来的小乞丐,一边呆着去。”饭馆的门童踢了天翊一脚,嫌恶的看着他说道。
天翊早已经习惯了这种势利鬼,赶忙点头哈腰的跑的远了些,找了处能够遮挡风雪的阴暗角落才再次蹲了下来。
把玩着手中锋利的小刀片,天翊耐心的等待着,他一点都不着急,吃饭吃完总是要出来的。双手上的刀片开始在指缝之间翻滚起来。不断的在每一个关节附近掠过,飞速的转动,就像是跳动着的精灵。
此时是正午,阳光照耀在天翊手上的刀片处,给人一种奇异的美感。就像是精灵在他之间跳跃一般。不得不说,天翊的手很巧。这也是天翊屡次得手的主要原因。
足足一个小时过去了,终于,那个穿着大斗篷的人走了出去,天翊兴奋不已,那个人是正面向他走来的。正面,是最好下手的。他赶忙站了起来,稳定住自己的心神,迎面朝那人走去。那人的身材很高,天翊只到他肚子左右的地方,两人间的距离在不断的拉近,天翊用夹有刀片的手挠着自己的头,就在两人相距一米之时,天翊脚下一个趔趄,和那人撞了一下。
天翊顿时感觉到自己似乎撞上了一面铁板似的,全身说不出的疼痛,他无意间抬起头,正好看到那个人的容貌。那是一副刚毅的脸孔,肌肉分明,魁梧的身材,气宇轩昂。
“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天翊忙不跌的陪不是。
那人只是哼了一声,并没有说话,依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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