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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在小半空飞的感觉。
常月带着我,穿过马路,穿过小树林,奔跑在宽阔的人工草地上。
我几乎要力竭,有种拉磨老驴的悲怆感,累到极致,却必须要围着磨盘转圈,不能停歇下来。
老驴停下来,等待它的是狠毒的鞭子。
如果我停下来,等待我的,是那些能钻入人身体里的虫子。
“停下来!虫子都死了!”身后传来爆喝,是任酮的声音。
常月手劲儿一松,身体也随之落倒在了地上。我力竭,顺着奔跑那股势头,扑倒在他身上,用他做了垫背。
喘息了很久,我才有了说话的力气。
“我真不该,咳咳,不该拉着你跑。”我喘息着,翻到一边躺下来,幕天席地,庆幸着劫后余生,“那虫子,追的又不是我。”
当时我什么都没想,任酮让我带常月跑,我立刻就执行了他的命令。
要是我能想一想,说不准我就自己跑了。
常月倒是想的开,喘息了一会儿之后,竟然愉悦的笑了起来。
他撑着草地,坐起来,居高临下笑睥着我,“逃命的感觉,不错。”
我费劲儿的翻了个白眼儿,“下次别带着我就成。”我将细成麻杆的胳膊,伸到他眼前,“你看,你看看,我这小胳膊小腿儿,可经不起折腾。”
任酮缓步踱了过来,朝常月伸出手,似褒似贬的对常月说:“你逃命的速度,比鬼虫追踪的速度都要快。”
常月握住任酮的手,借着任酮的力量,从地上站了起来。他拍拍屁股,将衣服裤子整理齐整,笑着将胳膊搭在任酮的肩膀上,“多亏了宁彩,要不然我早就成了虫子的口粮了。”
任酮和常月一起,睥睨着我。
我丧气的耷拉着嘴角,“你们能把我拉起来吗?”我吊梢眼,用眼白瞅着常月,阴着嗓子发泄不满,“你的救命恩人,还瘫在地上哪。”
常月哈哈哈笑着弯腰,想伸手将我拉起来。
任酮先一步弯下他高贵的腰,掐着我的手腕,像是拖死猪似的,硬生生把我从地上拖了起来。
我腿脚像是面条儿似的,有种撑不住身体的瘫软感。原地活动了一下胳膊腿儿,我一脚重一脚轻的跟在他们身后,走回丽禄来小区。
在回去的路上,我见到了无数撮虫子被烧死的灰。今天无风,那些灰成了虫子们活过的证明。
我绕着这些灰烬,尽量躲避着朝前走。
任酮应该施展过某种法术,消除了保安以及目击者们的记忆。
所以,即使我们刚刚闹出了那么大的动静,也没有出来扎堆看眼儿的。
小区还是那么平静,平静的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似的。
任酮打电话,让路峰和杜凯带人过来处理徐妈和年轻男人的尸体。
常月等在一边,一会儿要随同任酮一起回去,取出身体里面的鬼虫。
如果那个年轻男人还活着,让年轻男人取出常月体内的鬼虫,常月就不会有什么痛苦。
可年轻男人死了,任酮只能取出年轻男人的脑髓,以及附着在脑髓中的虫卵,让韩宇斌炼成化虫水儿。
喝化虫水,虽然也能弄掉体内的虫子,但却会带来巨大的痛苦。
杜凯悄悄告诉我,这痛苦,比生孩子还难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