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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周晓虹那像深闺怨妇般的幽怨眼神,唐昱只觉得心里毛,周晓虹已经用这种眼神看他看了十多分钟了,唐昱感觉这十多分钟比十个小时还要难熬,周晓虹的这种眼神对唐昱来说,比任何惩罚都要恐怖,仅仅十多分钟,唐昱就感觉自己背后出了一层冷汗。嘿,能让他这个前世就把脸皮锻炼到一定程度的人露出羞愧的表情,那可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足见周晓虹对唐昱的“怨气”已经积累到了一定的地步了。
当早上起床时,老妈告诉唐昱已经八点多的时候,唐昱就已经预感到周晓虹可能会对他施加某些恐怖的手段,但怎么也没想到,只是这样看着他,既不说话,更不怒骂,就这样看着,直直的看着,这种在别人眼中可能算不上惩罚的惩罚,唐昱却觉得这是这个世界上最恐怖,没有人道的惩罚,其他的惩罚可能只是伤害到**,但周晓虹的的眼神却直刺唐昱的内心,先让唐昱从心底了感觉到自己错了,从而便是自责懊悔等一切负面情绪开始涌现,这是对精神上的虐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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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说,唐昱还真是把周晓虹当牛做马的用着,原本周晓虹在恒达那边的工作就不少,不过那会儿,宋宛如虽然不怎么管事儿,不过多少还是会过问一些的,哪像这会儿,把公司交给唐昱之后,不知道是为了避嫌还是怎么滴,那真格儿叫做不闻不问,除了有些事情必须要给她过问的。唐昱这个甩手掌柜,做的比宋宛如还要彻底,一来是他的年纪问题,很多事情不合适出面参与,而来那些具体的事情,唐昱可未必做得来,他只适合高屋建瓴的来,具体就不行了,和纸上谈兵的赵括有一拼。
这样一来,恒达的事情自然就全部压在了周晓虹的身上。以前倒是还好说,只有恒达一家的业务,周晓虹即便是忙一些,还是能够忙过来的,这会儿却恰是恒达和百聆整合的初期,最是忙乱的时候,尤其紧缺人手。恒达那边不用说,无论是以前还是现在,都只有她一个能挑大梁的,至于百聆那边,虽然也有几个能用得上的人,不过毕竟刚刚接手,乱七八糟的人员关系都还没有理顺,无论是唐昱还是宋宛如都不会贸然重用这些人。自然而然的,所有的重担就都压在了周晓虹的身上。杨涵宁多少能帮她分担一些,不过毕竟刚刚上手,也帮不了什么大忙。
这段日子来,可算是把她给忙坏了,恨不得把一个人给掰成三瓣才够用,这些日子以来,在唐昱逍遥快活的时候,她一天休息的时间不过五个小时,对女人来说,这可是致命的,对唐昱这个甩手掌柜自然是有些怨气了。要不是想亲眼见证一个企业的成长,要不是当初宋宛如对她有恩,她才不乐意做这样的事情,这几天,为了掩盖那睡眠不足出现的黑眼圈可花了她不少的功夫。这会儿逮住唐昱,自然不能放过他,尤其是百聆招聘的这种事儿,唐昱竟然还迟到了,这还是他事先交代万万不能怠慢的事情啊,结果自个儿都怠慢了,说不得周晓虹要逮住唐昱好好问问他了。
嘿,员工和老板当到这个地步,不知道应该叫做周晓虹的成功还是唐昱的失败。好在这种怨气也不是什么真正的怨气,就是牢骚罢了,倒是可以通过这个看出来,周晓虹对唐昱也是比较亲近的,要不一般的员工可不敢对老板使脸色看。
“好吧好吧,周姐,你就别用这种眼神看我了,我服你了,我保证,只要我有时间,我一定常来公司,其实,其实我来晚了是因为我昨天整理资料整理的太晚了,今天早上睁开眼睛就已经八点多了,我怕你责难我,我还是用最快的度赶来的,不敢耽搁一点时间。”
终于,在周晓虹的非人道的目光下,唐昱缴械投降,举起了白旗,不投降也不行啊,唐昱猜想,自己如果再要在那种眼神下煎熬一会儿的话,非精神崩溃不可。
“哦?昨天晚上你整理资料了?你拿出来我看看。”周晓虹笑眯眯的看着唐昱,一脸不相信的摸样,着实打击了唐昱“幼小而稚嫩”的心灵。
在周晓虹看来,什么所谓的资料,什么用最快度赶过来,这都是借口,都是唐昱想让自己放过他的借口,而且还是十分蹩脚的借口,在她看来,唐昱根本和其他十六七岁的孩子没什么不同,可能唯一的不同就是有一个当市政府秘书长的老爸和一个当市长的干爸,还侥幸的和省长沾上点关系,和方家也有某些关系,虽然周晓虹不得不承认,唐昱的某些想法很独特,但是这些根本无法改变唐昱在周晓虹心中依然还是个孩子的印象,就算唐昱各方面都很优秀,也不过是一个优秀的孩子罢了。
一个孩子,说什么整理资料,这让周晓虹怎么能相信,周晓虹心中暗笑,就是找借口,你也要找个好点的借口吧,就算是撒谎,你也要把这个谎给说圆了吧。
唐昱不知道周晓虹的心中的想法,见周晓虹管自己要那资料,唐昱也没有再想其他东西,只要能让周晓虹不再用哪种眼神看自己,别说是要资料了,就算是要自己的清白,自己也会给,汗,这种时候,唐昱心中还在转动着这种念头,不得不说他的内心真是太强大了……
从怀中拿出一个纸卷,唐昱递给了周晓虹。
周晓虹疑惑的打开纸卷,疑惑的看了唐昱一眼,打开纸卷,三张密密麻麻写满文字的纸出现在周晓虹的面前。
字体是标准的行书,偶尔几个字略草了一些,但也可以辨认得出来,整张纸写满了文字,却丝毫感觉不到乱,字里行间稳健大气,行云流水,先不说内容,就是这手字,就不是一般人能写的出来。
里边隐隐流露的霸气和飘逸,如果说这手字是一个三十以上的成熟男人写的,周晓红会心,但她怎么也不会相信这是一个刚刚上高中的高中生写的。
“这是你写的字?”周晓虹抬头看了唐昱一眼,问道,单看那字儿,周晓虹就有些不相信是唐昱这个小屁孩写出来的东西。
“嗯,当然是我写的。”
唐昱摸了摸鼻子,他自己也感觉到这手字出现在现在的自己的身上的确有些惊世骇俗了,在前世唐昱为了练就这手字可是下了一番苦工的。那时候的商海中流传着这样一句话,叫做,字是出马枪,练字如同练心,就因为这句话,唐昱还拜了一个当时文坛上一个很有名气的书法家为师,经过了三年的苦练才成就这手字。嘿,不过唐天鸿的字儿本来就是不错的,便是唐天浩这个整天嗅这铜臭味儿的商人也写的是一手好字儿,这大概也算是唐家的遗传了吧。
写字其实就是一种习惯,当你习惯了字的书写方式,你就能写出一手好字,当然,这种习惯是需要常年累月的练习才能养成的。而习惯这种东西是被刻印灵魂中的,他不会因为外界的任何事情的改变而改变,无论是时间,无论是空间,就算是一个失忆的人,如果让他写字,他写出来的字依旧会和在没有失忆之前一样,因为他的灵魂没有丧失,因为他写字的习惯没有改变。而唐昱的重生似乎很玄妙,唐昱猜测非常有可能就是自己前世的灵魂穿越附在了现在自己的身上,虽然关于灵魂这种东西唐昱也不懂,重生前甚至根本不相信有灵魂这种东西,但真实经历了这种玄之又玄的重生之后,唐昱有些相信了,而且猜测就是自己的灵魂穿越到以前,附在以前那个自己的身上,现在的唐昱虽然肉身依旧是这个时代的肉身,但灵魂却已经是几十年后的灵魂了,正如上面所说,既然灵魂没有改变,所以重生前唐昱的那一手字,现在的自己自然也能写的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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