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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金鹤十全香的日后销售,赫儒依也玉金元吾达成了共识。因为属于薄利多销的小东西,所以把门面开遍全国是十分不现实的,所以只能让人代卖,只要挂上“金鹤十全香专卖”的牌子,那这一座城里的十全香就都只能从这一家买。换句话说,他们将成为一座城的金鹤十全香独家代理商。这样,既省下了门面费,又省下了雇佣店铺服务员的费用,还能省掉自己打假的烦恼,一举多得。代理商从他们这里订货,他们一段时间给送一次就可以了。
至于为什么叫“金鹤”,是金元吾的主意,他坚持说是两家共同控股,应当取两家的名字。赫儒依明白他也是不想用“金氏”的名号,所以并没有坚持,只说不想让“赫家”太高调,所以“金赫”成了“金鹤”。
十全香虽然卖的不贵,但是销量好。算不上日进斗金,可也让金元吾与赫儒依赚了不少。金元吾想要迅速把十全香扩展到更多地方,那就需要他在全国二十六城中尽快找到独家代理商。所以,中秋刚过,金元吾就离开了彭城,向更多地方走去。
赫儒依这边,到了中秋农民们就陆续收地了,今年年头好,是个丰收年,除去交税,每家剩下的也比往年多些。
眼瞧着天凉了,也快下霜了,家里的青菜都收到了地窖里,这时候赫儒依又担心起那些圆葱来,跑到地里挖出一棵,见葱头还不是很大,比蒜头也大不了多少。但害怕被霜打坏,所以就吩咐赫良让他每天晚上在上面覆些秸秆,早上再打开。待下雪的时候就给挖回来,依旧放在饵料房里。
今年的生菜除去在温室里的,一共种了两茬,都是劈叶之后给彭城百味斋留着的,等他们来拉鸡蛋、鸭蛋的时候拉回去,留下的种子倒是很多,攒起来也够种上至少两亩地了。
今年一整年的西红柿赫儒依几乎没舍得吃,都留着打籽,然后用老了的果肉做了番茄酱,虽然口感上差了些,但好歹也算个东西了,吃起炸鸡薯条来配着也不错。
但是,这两种菜都是要把种子还给齐陆离的。
对于此事赫儒依有自己的想法:一则,她家的土地十分有限,只这几十亩,再多了也干不过来,买的人再多,自己还更操心。本来富贵了,就是要享福的,没道理把自己弄得比原来还疲累。二则,蔬菜产业是一种郊区产业,距离商业中心越近,越能够赚钱。如今是她家占了先机,可三五年后,城边的人有了这蔬菜的种子,那她的处境就会很尴尬。还不如现在好好种自己的药材,三五年后,这药材形成了正经的大规模,产业也就有了切实的保障。三则,赫儒依一直认为,哪一种蔬菜都不会是必需品,没生菜可以吃白菜,没茄子可以吃辣椒,左不过少了些口腹之欲。可药材不同,你生病了就必须用这种药材,换了别的药材不是药效打了折扣,就是会产生其他副作用。所以,蔬菜会经常滞销、贬值,但药材很少会这样。尤其是这古代没有西医,所能依赖的除了针灸,就是药材,而针灸太过高深,除了有钱人,所有百姓依赖的都是药材。
这段时间,赫儒依也没得闲。进了八月以后,家里的药材、水果等都要陆续收了。
赫家的水果因为肥量足,又疏了果,所以比正常的水果倒是大了很多,又因为拉了枝的缘故,水果都长在触手可及的地方,一点都没磕坏。摘果的时候,赫实他们带着手套,轻轻的把摘完的果放到垫满细草的笼子里。再放入地窖中储藏,这样的水果至少可以放到过年。
在赫实他们摘果的同时,赫儒依雇了几个邻村的妇女去给各种药材采种子。赫家药材种类多、种植面积大,即便所有人都投入采籽中,还是一直干到了九月。
九月末就要开始下雪了,留给赫家人的时间十分紧迫了,赫实一行就马不停蹄地开始犁地,起出地里的根系药材。这边赫实他们起出来,雇来的妇女就要赶快去河边给清理出来。然后拿回家晾晒掉表皮的水分后开始炮制。
走进栖凤村,大多数人家都在忙活着炮制药材,药香就飘在了村子的每个角落。
齐陆离就是在这个时候进了栖凤村。
因为天气不太冷,所以齐陆离同小武今日是骑马来的。一袭天青色衣衫的齐陆离在蓝天白云、青山碧水的衬托下更显得潇洒不可方物。
赫儒依身着淡紫色短褐、铅灰色长裤,腰系一条紫色腰带,脚蹬一双黑色布鞋,发上没做任何装饰,只简单地编了条辫子挽在头上,小碎发也在边儿上自然地或垂或翘。虽是最为简单的劳动装束,但配上教授大家干活时候那股子认真劲儿,偏生觉得十分俏丽可爱。
赫儒依见大家都抬着头看路边,这才看到乘在高头大马上的帅气男子。赶快放下手中的沙参,向齐陆离走去。
“想是你会在忙,却没想到这么忙。”齐陆离下了马,把缰绳交给小武,然后走到赫儒依身边。
“何时来的彭城?”赫儒依看着齐陆离那和煦的笑脸,觉得十分舒服、自然。
“昨日下午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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