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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凌是枫黎族人,污是萧水几杳遍了蒙捞所有的个人资棹燃四得到的一个信息,也许,这将是陈在收降蒙梭最重要的一个信息。就算是智商超高的萧水儿,也不知道枫黎族又是个什么民族,但是陈在知道。
原因要追溯到陈在的大学时代,虽然四年的大学教育不但没有让陈在成为一个人才,甚至变成了一个废柴。但那只是他个人的原因。实际上陈在当年所上的广告专业在后来成为了那所大学的一个招牌专业,而那个毒业在陈在读书那会是属于文学院的。
那时候的文学院可以用“美女如云”四个字来形容,当陈在还没有被无情的现实打击得体无完肤未老先衰心如死水的时候,他还曾经不知天高地厚的想要去追求当时文学院民族班的“民族之花”朵娜阿莎。因为这个原因,他经常跑去旁听民族学的课程,希望能借此来接近朵娜阿莎。
朵娜阿莎就是枫黎族的后裔,虽然后来的现实证明陈在所有的举动都是不自量力,但是他至少了解了一个古老的民族。也许世界就是这么奇妙,就像一只蝴蝶扇动翅膀小也许就会带来一场风暴,一个曾经年少无知的举动,也会为后来某个关键的时刻留下伏笔。
枫黎族是一个少数民族的远古支系,这个民族从来没有建立过什么光辉灿烂的王朝,甚至从来没有一个固定的领地,但是有两样东西,一直延续着他们古老的血脉和传统。
这两样东西,一个是勇士的威猛。一个是美女的袅娜。只有他们自己才知道,那些曾经在历史上荣耀一时的武将,那些曾经魅惑倾城的美人。总有几个,是流淌着他们的血脉的。
这个民族甚至没有自己的文字,他们的神话故事只能通过长幼之间的口耳相传,以至于很多年以后。当他们的部族被侵吞,被分化之后,很多东西都流失了。尤其是在人类社会进入高度发达的现代文明之后,专家学者们认定,枫黎族作为一个曾经的民族,早已经在城市的喧嚣中湮没了。
但是,就像当初陈在看到朵娜阿莎的时候那样。当他看到蒙梭的时候,他相信这个民族的血脉还在延续。因为蒙梭的身份资料上并不是什么少数民族,萧水儿是从当初蒙梭因为过失杀人进行审判的时候。他的辩护律师在辩护词里提到过,蒙梭是枫黎族的后裔,按照他们的传统,既然是互相约定的决斗。那就是一场生死之战。所以蒙梭本身是不认为他失死那个和他单挑的混混是在犯罪。
不过没用,法律是不接受这样的解释的。法院最终没有把他定性为故意杀人,已经是他的律师超水平发挥的结果了。
又冷又饿的过了三天之后,即使没有脚链,蒙梭也很难在陈在面前跳起来了。而且,他脸部的烧伤又叠加了冻伤,脸上有一大片肌肉都已经处于了坏死的状态。就算治好了,破相也是在所难免。当然了。即使不破相,他看上去也是那么狰狞的。
陈在所人把蒙梭抬到了一个单独的房间里,然后,把别的人都叫了出去,只留下自己和他单独面对。
“嘿嘿嘿。”蒙梭虽然已经有气无力了,但是面对着陈在的时候,他还是桀骜的笑着。坐在地上,头高高的昂着,说:“你胆子不难道以你为蒙梭饿了几天,就没有力气杀掉你?” 陈在背着手后腰上插着手枪,不紧不慢的说:“我当然不会这么认为,事实上。我知道你是个真正的勇士,只要还有一口气,都有能力把敌人置于死地。”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听的话小而这句话。正是蒙梭喜欢听的。也因为这句话,他决定让陈在多活一会儿,他还想听听他还能说什么。
陈在全身的肌肉都绷得很紧,但是,他现在最大的进步就是。练成了表里不一的政客才有的本事,不管内心多么恐惧和紧张,脸上依然带着波澜不惊的微笑。他说:“你是个真正的勇士,但你不是个称职的领导者。你从小喜欢打架,单挑无人能敌,但是总被人收拾得走投无路。按说你出来混也有好些年头了,可是一直都没有自己的势力,哪怕是到了现在,你也把自己好不容易聚集起来的队伍搞散了。”
蒙梭哼了一声,说:“那些废物,人再多又有什么用。以前那种生活根本不适合我,现在才是我蒙梭大展雄才的时候!一千个人算什么,用不了多久,我就可以召集起更多的人来!”
陈在微微一笑,说:“恕我直言,你恐怕没有这个机会了。”
蒙梭看了他一眼,又“哼了一声,不屑的说:“你背后拿着把枪就了不起了?就算你能开枪打死我小我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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