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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都说牡丹虽好,全凭绿叶扶持。这穆天柱在灵州军营乃是一响当当的好汉,可以说是自入伍以来打遍军营无敌手,他也只对李靖和苏定方等个别将领服气。。
高儒风这一跃而起,只听铖的一声,枪剑短兵相接,金属碰撞的脆声回旋于教军场,双方相持下来。阳光照耀下,剑刃银光闪闪,发出冷冽杀气,枪刃尖锐晃晃,发出逼人热气。双方你是一个黑枪劈胸郭,我是一个剐心侧剑胆,一个青狮张口来,一个是鲤鱼跌子跃。你来我往,激战数百回,这也不像人在打,倒像两只猛虎互刺怒爪。上面打的是愁云怨雾,遮天盖地,下面看得是如痴如醉,叫好声不断。
数百招之后,穆天柱的身体优势渐渐发挥起作用,然而高儒风却是铁定了要打赢这场比武,他咬紧牙关,两眼泛红,一个扭身驱使,剑嗖嗖往穆天柱的肩膀挑去。穆天柱也是比武好手,他重枪一挡,将对方也是招架了回去,进而发动攻势,上百斤重的铁枪,突突地向前冲去,只听穆天柱吼了两声,神枪一撞,竟把高儒风给撞了出去。一场比试下来,五营口哨,大小官将一齐唱彩。真是旁观者赞叹一齐起,当局者精神百倍增。
“校尉,队卫,我……”高儒风在众人叫好声中,愧不难当,低下了头。
长孙凛拍了拍他的肩膀,“你做得很好,对剑来说,枪确实是很有优势的,甚至刀对付枪也很吃力。你和那大个子不仅身体上有弱势,武器上也是相克,能打成这样,确实应该值得骄傲。”
薛仁贵看了全场比试,也不禁为两人的武艺高声叫好,经过长孙凛这么一说,他也点头认同此观点,拍着高儒风道:“斥候队队卫,非你莫属。”
“此事当真?”高儒风兴奋地抬起了头,两眼紧盯着对方。薛仁贵郑重地点了点头,不过他觉得奇怪,这家伙最近怎么突然积极起来了。
接下来的长孙营,出的是与高儒风不相上下的马富,而穆天柱再也找不到与自己能力相符的武官。双方数十来回之后,便分出胜负。长孙营以三局两胜,赢得了决赛权。
另一个半场,王仲越营却是输掉了剩下的两场。原来孔亮恒使的是田忌赛马相同的策略,孔亮恒与王仲越是自幼同门师弟,王仲越武艺了得,而孔亮恒谋略杰出,孔亮恒深知王仲越的性子很直,他便取了如此策略,赢得了决赛权。
“哈哈,我早前听说了长孙的属下个个是响当当的好汉,今日我穆天柱算是输得心服口服。”穆天柱刚开始还为不能参加最后角逐难过,他也是拿得起放得下之人,心里很快便畅快了,走过来跟长孙凛道喜。
“穆兄的一根神枪可是玩得虎虎生威,让我好生佩服。”长孙凛的确是佩服,刚才看到了一场非常精彩的古代冷兵器对决。他在穿越前所习之武艺在于内力,至于武器嘛,也学过枪,只不过是现代化的机械枪。至于这些冷兵器,他是一概不懂怎使。
正所谓英雄惜英雄,长孙凛和穆天柱两人都是酷爱武艺之人,三言两语之后两人便肩并肩称兄道弟,畅谈武术。虽然这“江湖”的含义一般是指朝廷、庙堂以外的地方,但在军营里,江湖的氛围还是相当浓厚,只不过他们是捧着铁饭碗而已。穆天柱也就是这么一个典型的代表,豪爽、酷武、有侠义之心,最大的优点便是心胸宽广,你若胜了他,他便口服心服,也不做任何嫉妒之心。
长孙凛用他那超前的世界观价值观,和独特的人格魅力,彻底让人们淡忘了他原来的无赖形象,当然,也不是所有人都已忘记。
现在的人,小小不得意就会怨天。却不知这天要是想成就一个人,偏偏会先困苦这个人。越是人扶持不起,莫说困苦,更是要羞辱他一番,让他心有不甘。“既生瑜,何生亮!”失意人王仲越现在可真真切切地感受到周瑜的那声长叹的心情,他心爱的女人被这个家伙给娶了,他骄傲的武艺被这个家伙给一拳击碎,他想在自己得意的军营里好好赢对方一次,却输给了老对手孔亮恒。看着情敌队伍因为胜利而欢呼雀跃,而他却只能舔着失败的伤口,内心深处几近崩溃,一种缥缈的幻灭性的悲哀,在很远的一瞬间抓住了他的心灵。王仲越对他是无能为力,也只能忍着。
嗵嗵嗵,王仲越用力地将手往那坚硬的柱子上撞。“王校尉!”众属下纷纷相劝道,王仲越也是不理睬,妄自跑到那马房,骑着一匹战马便匆匆离去。
李靖正在高处观看得正过瘾,时不时地为自己这些年轻有为的手下高声叫好。苏定方看到王仲越如此不守军纪,便向李靖报告了此事。按照大唐军纪,战马是不可随便骑跑的,即使是骑兵,也只能是训练的时候才可以骑上马,平常多用所谓的木马来熟练骑术,更不可以随便在军营里随意骑马乱跑。
李靖皱了皱眉头,王家和李家实际上是姻亲关系,李靖的女儿便嫁给了王仲越的哥哥王昆越,加之这个少年也是将帅之才,因此李靖也对其是相当看好,刻意加以栽培。如今看到王仲越如此不堪挫折,让他心里很是不悦。
“定方,你去把王家小子给我找回来,你告诉他,如果还想留在军营里,这个月就给我呆在军营里好好悔过。”
今日擂台之争胜负已定,李靖宣布了明日沙场演兵之事,便动鼓乐行结束仪式。今日所有打擂将士,一概有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