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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一口箱子。
一个沉默平凡的人,提着一口陈旧平凡的箱子,在满天夕阳下,默然的走入了长安古城。
正月十五。
长安。
卓东来关上了了门,把这长安古城中千年不变的风雪关在门外脱下他那件以紫绒为面作成的紫貂斗篷,挂在他左手一个用紫檀木枝做成的衣架上,转过身时,右手已拿起一个紫铜火钳,把前面一个紫铜火盆里终日不灭的炉火拨得更旺些。
火盆旁就是一个上面铺着紫貂皮毛的紫檀木椅,木椅旁紫檀木桌上的紫水晶瓶中,经常都满盛着紫色的波斯葡萄酒。
他只要走两步就可以坐下来,随手就可以倒出一杯酒。
他喜欢紫色。
他喜欢名马佳人华衣美酒,喜欢享受。
对每一件事他都非常讲究挑剔,做的每一件事都经过精密计划,绝不肯多浪费一分力气,也不会有一点疏忽,就连这些生活上的细节都不例外。
这就是卓东来。
他能够活到现在,也许就因为他是这么样一个人。
卓东来坐下来,浅浅的啜了一口酒。
精致华美而温暖的屋子、甘香甜美的酒,已经把他身体的寒气完全驱除。
他忽然觉得很疲倦。
为了筹备今夜的大典,这两夭他已经把自己生活的规律完全搞乱了。
他绝不能让这件事发生任何一点错误,任何一点微小的错误,都可能会造成永远无法弥补的大错,那时不但他自己必将悔恨终生,他的主人也要受到连累,甚至连江湖中的大局都会因此而改变。
更重要的是,他绝不能让司马超群如日中天的事业和声名,受到一点打击和损害。
一个已渐渐成为江湖豪杰心目中偶像的人,无论做任何事都只许成功,不许失败。
卓东来这一生中最不能忍受的两件事,就是“错误”和“失败”。
司马起群的确已经不能败了。
他从十八岁崛起江湖,身经大小三十三战,至今从未败过一次。
他高大强壮英俊,威武豪爽,一张轮廓分明的脸上,总是带着爽朗的笑容,就连他的仇敌都不能不承认他是条少见的男于汉,绝不会缺少美女陪伴。
可是他对他的妻子儿女和对他的朋友,都同样忠实,从未没有一点丑闻牵连到他身上。
这些还不是他最值得骄傲之处。
在他这一生中,最值得骄傲的一件事,是他在两年之内,以他的武功智慧和做人做事的明快作风,说服了自河朔中原到关东这条线上最重要的三十九路绿林豪杰,从黑道走上白道,组织成一个江湖中空前未有的超级大镖局,收合理的费用,保护这条路线上所有行商客旅的安全。
在他们那杆以紫缎镶边的“大”字缥旗保护下,从未有任何一趟镖出过一点差错。
这是江湖中空前未有的一次辉煌成就,这种成就绝不是只凭“铁”与“血”就可以做得到的。
现在司马超群才三十六岁,就已经渐渐成为江湖豪杰心目中的偶像——永远不败的英雄偶像。
只有他自己和卓东来心里知道这种地位是怎么造成的。
喝完了第一杯酒时,卓东来已经把策划今夜这次大典的前后经过从头又想了一遍。
他的酒一向喝得很慢,思想却极快。
今天是司马超群第一次开山门收徒弟,无论从哪方面来说,都可以算是件轰动江沏的大事。
最使人震惊的一点是,司马超群收的这位弟子,赫然竟是一个月前才叛出“中州雄狮堂”的杨坚。
雄狮堂是北面道上四十路绿林好汉中,唯一没有参加司马超群盟约的一个组织,也是其中规模最庞大、最有势力的一个组织。
杨坚本来是雄狮堂朱堂主麾下的四大爱将之一。
江猢中人从来也没想到杨坚也会叛出雄狮堂,可是每个人都知道。杨坚出走后的第二天,“雄狮”朱猛就已遍洒武林帖,表明他的态度。
——无论是哪一门哪一帮哪一派,只要有人收容杨坚,就是雄狮堂的死敌,必将受到雄狮堂不择一切手段的残酷报复。
现在司马超群不但收容了杨坚,而且大开香堂,收他为开山门的徒弟。
雄狮堂虽然没有投放司马的“大镖局”,可是也没有正面和他们作对过,更没有动过他们的镖旗。
“雄狮”朱猛阴鸷沉猛,冷酷无情,是个极不好惹的人,而且言出必行,如果他说他要不择手段去对付一个人,那么无论什么样的手段他都会用得出来。
为了达到目的,就算要他拿雄狮堂属下子弟的三千八百颗头颅去换,他也在所不惜。
他平生最钟爱的一个女人叫蝶舞。
蝶舞不但人美,舞姿更美。
天下最懂得欣赏女人的世袭一等侯狄青麟,还没有死于离别钩之下的时候,在看到蝶舞一舞时,居然变得什么话都说不出了,别人问他的感觉如何,过了很久很久之后他才叹息着说道:“我没有话说,我从来没有想到凡人身上会有这么样一双腿,我也从来没有看到过。”
江湖中每个人都绝对相借,这一次朱猛不管在任何情况下,都绝对不会放过杨坚的。
就算他暂时还动不了司马超群,也一定会先杀了杨坚。
卓东来的想法却不一样。
他相信这一次不管在任何情况下,朱猛都休想动杨坚一根毫发。
他有把握。
这一次大典是完全公开的,收到请柬的人固然可以登堂人室,做司马超群的佳宾,没有收到请柬的人,也可到大厅外的院子里来看看热闹。
雄狮堂门下的弟子中,有很多都是身经百战杀人无算的好手。
江湖中待价而沽的刺客杀手中,能在重重警卫中杀人于瞬息间的也不知有多少。这些人今天晚上都可能会赶到这里未,混入人群里,等待刺杀杨坚的机会。
在大典进行的过程中,这种机会当然不少。
但是卓东米相信大典还是会顺利完成,杨坚还是不去受到毫发之伤。
因为他已经把每一种可能会发生的情况都计算过,每一个有可能会刺杀杨坚的人,都己在他的严密监视下。
为了这件事,他已经出动了“北道三十九路大镖局”旗下的一百八十六位一级好手,每一位都可以对付二十七八条大汉的好手。
卓东来把他们分成了八组,每一组部绝对可以独当一面。
可是其中经过特别挑选的一组,却只不过为了要去对付三个人。
“是哪三个人?”
今天早上司马超群曾经问过卓东来:“为什么要用一组人对付他们?”
卓东来只说出两个人的名字就已解答了这个问题。
“因为这三个人中有一个是韩章,还有一个是木鸡。”
这时候司马超群正在吃早饭。
他是个非常强壮的人,需要极丰富的食物才能维持他充沛的体力。
今天他的旱饭是一大块至少有三斤重的小牛腰肉,再配上十个蛋,和大量水果蔬菜。
牛肉是用木炭文火烤成的,上面涂满了口味极重的酱汁和香料,烤得极嫩。
这是他最喜爱的食物之一,可是听到卓东来说出的两个名字后,他就放下了他割肉用的波斯弯刀,用一双刀锋殷的锐眼盯着卓东来。
“韩章和木鸡都来了?”
“是的。”
“你以前见过这两个人?”
“我没有。”卓东来淡淡的说:“我相信这里没有人见过他们。”
他们的名字江湖中大多数的人都知道,却很少有人见过他们。
韩章和杨坚一样,都是“雄狮”的爱将,是他身边最亲信的人,也是他手下最危险的人。
朱猛一向很少让他们离开自己的身边。
木鸡远比韩章更危险。
他没有家,没有固定的住处,也没有固定的生活方式,所以谁也找不到他。
可是如果有人需要他,他也认为自己需要这个人,那么他就会忽然在这个人面前出现了。
他需要的通常都是别人的珠宝黄金和数目极大的巨额银票。
别人需要他的,通常都是他的绞索飞镖和他永远不离手边的两把刀。
一把长刀,一把短刀。
他用刀割断一个人的咽喉时,就好像农夫用镰刀割草般轻松纯熟。
他用绞索杀人时,就好像一个温柔多情的花花公子,把一条珠链挂上情人的脖子。
他做这种事当然是需要代价的,如果你付出的代价不能让他满意,就算跪下来求他,他也不会为你去踏死一只蚂蚁。
无论谁要他去做这种事,都一定要先付出一笔能够让他满意的代价,只有一个人是例外,因为他一生中只欠这一个人的情。
这个人就是本鸡。
刀环上镶满碧玉的弯刀,已经摆在盛伪的木盘里,刀锋上还留首浓浓的肉汁。
司马超群用一块柔软的丝中把刀锋擦得雪亮,然后才问卓东来:
“你没有见过他们,怎么知道他们来了?”
“我知道。”卓东来谈淡的说:“因为我知道,所以我就知道。”
这算是什么回答?这种回答根本就不能算是回答,谁也不会觉得满意的。
司马超群却已经很满意了。
因为这是卓东来说出来的,他相信卓东来的判断力,正如他相信木盘里这把刀是可以割肉的一样。
但是他眼睛里却忽然露出种很奇怪的表情,忽然说出句很奇怪的话。
“错了!”他说,“这次朱猛错了!”
“为什么?”
司马超群自问:“现在韩章和木鸡是不是已经来到这里?”
“是的。”
“他们还能不能活着回去?”
“不能。”
“他们对朱猛是不是很有用?”
“是的。”
“让两个对自己这么有用的人去送死,这种事我会下会做?”司马问卓东来:“你会不会做?”
“不会!”
司马大笑:“所以朱猛错了,他很少错,可是这次错了。”
卓东来没有笑,等司马笑完了,才慢慢的说:“朱猛没有错!”
“哦?”
“他要他们到这里来,并不是要他们来送死的。”卓东来说。
“他要他们来干什么?”
“来做幌子。”卓东来说:“韩章和木鸡都只不过是个幌子而已。”
“为什么?”
“因为真正要出手刺杀杨坚的并不是他们,而是另外一个人。”卓东来说:“如果我们单只防备他们,第三个人出手时就容易了。”
“这个人是谁?”
“是个年轻人,穿一身粗布衫,带着一口剑,住在一家最便宜的小客栈里,每顿只吃一碗用白菜煮的清汤面。”卓东来说:“他已经来了三天,可是除了出来吃面的时候外,从来没有出过房门。”
“他把自己关在那幢除了臭虫外,什么部没有的小屋子里干什么?”
“我不知道。”
“他从哪里来的?”
“我不知道。”
“他学的是什么剑法?剑法高不高?”
“我不知道。”
司马超群的瞳孔忽然收缩。
他和卓东来相交已有二十年,从贫穷困苦的泥淖中爬到今天的地位,没有人比卓东来更了解他,也没有人比他更了解卓东来。
他从未想到“不知道”这三个字也会从卓东来嘴里说出来。
卓东来如果要调查一个人,最多只要用三、五个时辰,就可以把这个人的出身家世背景习惯嗜好武功门派,自何处来,往何处去,全部调查出来。
做这一类的事,他不但极有经验,而且有方法,很多种特别的方法。每一种都绝对有效。
这些方法司马超群也知道。
“他住的是便宜客栈,穿的是粗布衣裳,吃的是白菜煮面。”司马超群说:“从这几件事上,你至少已经应该看出来他绝不会是个很成功的人,出身一定也不太好。”
“本来应该是这样子的。”卓东来说:“这个少年却是例外。”
“为什么?”
“因为他的气度。”卓东来说:“我看见他的时候,他虽然是在一家挤满了苦力车夫的小饭捕里吃白菜煮面,可是他的样子看起来却好像是位新科状元坐在太华殿里吃琼林宴,虽然只穿着那件粗布衣裳,却好像是件价值千金的貂裘。”
“也许他是在故意装腔作态。”
“这种事是装不出来的,只有一个对自己绝对有信心的人才会有这种气度。”卓东来说:“我从未见过像他那么有自信的人。”
司马超群眼睛里发出了光,对这个少年也渐渐有兴趣了。
他从未见过卓东来这么样看重一个人。
卓东来说:“他在那家客栈里用的名字叫李辉成,只不过这个名字一定是假的。”
“你怎么知道一定是假的?”
“因为我看见过他在柜台上留的名字,是他自己写的,字写得不错。却写得很生硬。”卓东来说:“一个会写字的人绝不会把自己的名字写得那么呆板生硬。”
“他说话是什么口音?”
“我没有听过他说话,可是我问过那家客栈的掌柜。”
“他怎么说?”
“他以前是家镖局里的趟子手,走过很多地方,会说七八个省份的话。”卓东来道:“可是他也听不出这位姓李的客人是哪里的人。”
“为什么?”
“因为这位李先生也会说七八个省份的话,每一种都说得比他好。”
“他穿的衣裳呢?”
从一个人穿的衣服上,也可以看出很多事。
衣服料子不同,同样是粗布,也有很多种,每个地方染织的方法都不一样,棉纱的产地也不一样。
鉴别这一类的事,卓东来也是专家。
“我相信你一定看过他的衣服,”司马超群问:“你看出了什么?”
“我什么都看不出。”卓东来道:“我从来没有看过那种粗布,甚至连他缝衣服用的那种线我都从来没有见过。”
卓东来说:“我相信一定是他自己纺的纱,自己织的布,自己缝的衣服,连棉花都是他自己在一个很特别的地方种出来的。”他说:“那个地方你我大概都没有去过。”
他们同时出道,闯遍天下。
司马超群苦笑:“连我们都没有去过的地方,去过的人大概也不会大多了。”
“我也没有看到他的剑。”
卓东来道:“他的剑始终用布包着,始终带在身边。”
“他用来包剑的布是不是也跟他做衣服的布一样?”
“完全一样。”
司马超群忽然又笑了:“看起来这位李先生倒真的是个怪人,如果他真是来杀我的,那么今天晚上就很好玩了。”
黄昏。
小饭铺里充满了猪油炒菜的香气、苦力车夫身上的汗臭,和烈酒辣椒大葱大蒜混合成的一种难以形容的奇怪味道。
小高喜欢这种味道。
他喜欢高山上那种飘浮在自云和冷风中的木叶清香,可是他也喜欢这种味道。
他喜欢高贵优雅的高人名士,可是他也喜欢这些流着汗用大饼卷大葱就着蒜头吃肥肉喝劣酒的人。
他喜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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