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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经验。一直埋头钻研效果未必会好,那样容易走进死胡同,效果往往适得其反。缓一缓,有感觉了再琢磨剧本,往往会有奇效。
葫芦鸡是李易家乡的传统名菜,除了肉夹馍,李易最喜欢这道菜了。他也会做,平时一个人懒得动手而已,制作需要经过清煮、笼蒸、油炸三道工序,成品以皮酥肉嫩、香烂味醇而著称,被誉为长安第一味!李易不敢说自己的厨艺有那么登峰造极,不过也还不错,这也是从小帮老太太打下手,锻炼出来的。
要做这道菜其实不难,就是很麻烦,程序太多。首先洗净,放水中漂个三十分钟,除净血污,剁去脚爪;然后入沸水锅中让它再翻滚个三十分钟;取出后,割断腿骨上的筋,放入蒸盆,注入刚刚煮过的汤,以淹没鸡身为度;再加入佐料放置于鸡的身上,再入笼用旺火蒸约二个小时取出,再捡去佐料,沥干水,顺脊椎骨将鸡剖开。
最后这道工序要小心,炒锅放入菜籽油,用旺火烧至八成热,将鸡背向下推入锅内,用手勺拨动,炸至金黄色时,捞入漏勺内沥油;将鸡的胸部向上,用手掬拢,呈葫芦形,放入扒盘;上桌时另带花椒盐小碟就大功告成。
李易在厨房里哼着歌忙碌了起来,忙了将近三个小时,他的三道名菜,李氏土豆丝、李氏回锅肉、李氏葫芦鸡终于出炉,看卖相还有那么点意思。
忙碌了三个小时,铁人也顶不住,李易也不例外,显得有些疲惫,身子坐得很低,好像要陷进沙发里似的,瘫在了这儿。摸出手机看了看,六点了,琢磨着“约好的时间六点,怎么还没到?”不过他也没有在意,转而又给自己泡了一壶清茶,坐在客厅狭小的沙发上悠闲地品着,暂时也将两天后的巅峰对决抛在脑后。
过了十多分钟,倩倩才姗姗来迟,她的脸微微红着,眼底是一片真挚,一片诚恳,一片女性的温柔,“不好意思,我来晚了。”
这是薄暮时候了,天上一团团棉絮似的白云,已渐渐化成了褐色,火一般的太阳,也在半小时前走上了它的末路,只剩四分之一不到的躯体,还逗留在地平线的上面,从西北那边发出一些暗红色的光华来,使空气里的热度,一时再无法降低下去。
李易微微一笑,“没关系,难得大驾光临,再久也得等啊!”他看的出来,倩倩是精心准备了的,抛却了奢华的穿戴、胭脂香水,她素面朝天,头发随意在脑后绑了一个马尾,就穿着一件白色的耐克t恤、七分牛仔裤,脚下是一双匡威帆布鞋,背着一个单肩包,青春无敌!怎么看也无法和夜场那个妖娆夺目的妖精倩倩联想在一起,心想也许这才是真实的她吧!
刚走进楼道,伸手依旧不见五指,一声有些凄厉的狗嚎,骤然传来。倩倩不自禁的打了个冷颤,浑身起了一层鸡皮疙瘩,这才感到空旷和孤单,也随即带来了紧张、害怕,快步上前,一把就抓住了走在他身前李易的手。
一阵熟悉的清香飘来,李易顿时心里泛起了一股涟漪,怀里像揣了只兔子,心儿忐忑,跳个不停。他并不敢贴近她的身体,拉着软弱无骨的细嫩小手,生硬的走着。住的房子在五楼,走到四楼时,他玩心大起,走了几步,突然甩开了倩倩的手,大步狂奔朝楼上跑去。
“啊!”尖叫了一声,倩倩紧随其后跟着一路小跑跟了上来,刚才的几步小跑让她有些上气不接下气,有些昏暗、迷离的光线下,她的t恤遮不住那一抹动人曲线的起伏和流动,波涛一阵汹涌,李易站在门口不怀好意地歪着头,让目光**裸的随着那曲线徘徊蔓延。
“你个色狼,幸好你走了,公司有你这样的人那真是女人的噩梦。”倩倩双颊浮起两朵红云,一边假装忿忿然,一边抬起右臂,用自己的单肩包挡在胸前,试图阻挡李易无孔不入的雷达眼。
“好了好了,不看了不看了,你想让我看我都不看了,哈哈。”李易侧身望着她那清纯的脸,顿时涌上一种温暧、甜蜜的感觉。在香港这座包容大气的城市,眼下的李易刻意的把自己与周围的环境隔离开来,在同是天涯沦落人的情境中发乎情止乎礼地与倩倩放肆着暧昧,他感觉自己在倩倩旁边,一切似乎都有了光辉,整个生命似乎都沐浴在青春的欢快里,他很享受这种惬意的感觉。
“去死吧你。”倩倩嘴上说着狠话,脸上却丝毫没有怒意。她心里有一丝淡淡的兴奋,淡的象滴进清水杯里的红葡萄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