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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风干,而他的名字、谥号甚至年号,将会如最不堪的娼妓般被人耻笑。他的行为,不管对错真假,一律将成为天下所有父亲教育儿子时候的反面例证。

    而他,无从辩驳!

    这才是作为一个皇帝的最大的恐惧!死亡,却从来都不是。

    于是,你有了你的恐惧!

    于是,为了摆脱这个恐惧,你就需要付出高昂的代价——包括牺牲你的儿子,你的爱人,甚至你自己。”

    武则天这番话讲到了李隆基的心里,他对这位曾经又恨又怕的皇祖母生出了更多的敬意。

    武则天话锋一转,问道:“孙儿,你可知道,我们对你用李林甫为相颇有微词啊。当年的姚崇、宋璟是皇祖母为你预备的干才,后来的几个,如张九龄等虽然各有不足,也都大体可用。因何你却选了那个哥奴做你的宰相?”

    李隆基点头道:“皇祖母!用此人为相,朕也是经过慎重考虑的。如今国家大政已明,万年基业已成,但朝廷冗员日增,政务庞杂浩繁,故此番擢拔相才,首要看重其能力。前番命他修订《律令格式》之时,已见他做事不拘泥于旧俗,也敢于革除旧弊。朕平日观之,他处理政务能力显然在他人之上。

    此人的确城府深阻,又善于逢迎,实不如九龄之风度,但他为人处世颇有手腕,亦能弹压、协同群僚,能为张九龄之所不能。如此,他能替朕说一些朕说不出,也不能说的话;做一些朕做不出,也不能做的事,由他顶在前头,朕的周旋空间也大了许多!朕只是想有人把治国方略不折不扣的执行下去,少一些争执和推诿,多一些效率和成效。目前看,用此人为相,朕的君权益盛!若有一天他真不听话了,随手拿掉便是。

    朕登基三十余年以来,拜相二十余位,即便姚崇、宋璟、张说等人物,不过三、四年便轮换一番。但每次换相,都要重新面对一次庙堂上的人事风波;每次重组宰相班子,就要重新进行一番呕心沥血的思量。如再多几个如张九龄般过于忠直的臣子,朕必身心俱疲。”

    他顿了顿,叹了口气说:“皇祖母,说实话,这么多年,孙儿竟也有些累了!”

    说到这里,他又颇有些得意地对武则天笑道:“朕还想让那些一直盯着朕,想寻朕错处的人看看,用谁,不用谁,朕永远都是对的!”此豪言一出,竟觉胸中块垒尽数吐出,十分畅快!

    武则天也被他这句话逗笑了,点了点头,向李隆基身侧一指道:“三郎可去蓬莱宫中寻她。”

    李隆基转头看时,只见明堂西厢有一座虹桥,连着一座飞檐斗拱、雕栏玉砌的楼阁,待要问去寻何人,武则天和远处亭台上的那几人却都须臾不见了。

    他心中奇怪,便沿着虹桥走近那楼阁,见匾额上题着“蓬莱阁”三字。阆苑中曲径通幽,遍地奇花异草,竟然都在同时开放,不由得心中大奇。

    当先有一棵石榴花,枝头上已结出一大一小两个果子来,煞是玲珑可爱;再往里走,有一株腊梅,虽然生的纤细羸弱,但却清丽脱俗,有一种让人心疼的柔美。转过一个弯,眼前更是一派姹紫嫣红,美不胜收!迎面是一株亭亭玉立的白色梨花,雪白的花朵上落着露珠,更显多情妩媚;旁边不远处生着一株海棠,深红色的花朵娇艳欲滴,枝干上有些木刺,让人看了又爱又怕,愈怕愈爱,李隆基笑道:“竟有这等尤物!”便用手去摘,却真的被木刺扎了一下,反撩起了一股好胜之心,又笑道:“你竟敢唬朕来着!”遂摘下了一朵,捻在手中把玩。

    就在这时,忽又闻到那阵异香,他心念一动,心道:“奇了!若是在梦中,焉能有此奇香?”他寻着那股香味走过去,只见一块白色的嶙峋奇石上摆着一盆珍贵的粉色牡丹,碧绿的枝叶略带紫晕,花茎柔软纤细,肥厚的花瓣娇艳欲滴,硕大的花头略略下垂,在微风中若有纤纤醉态,煞是好看。

    李隆基心道:“这花国色天香,只可惜植于盆中,恐难以长久!如此花中绝色,却摆在这不成形的石头上,亦不相称。若朕之意,当于后花园中专门择一处花圃,不种别个花卉,只专饲这一株才好……。”

    正思忖间,蓬莱阁的殿门一开,一个莺啼燕转般的声音道:“上界金仙到此,未曾远迎,万望恕罪,我家诸位仙子已恭候多时了!”

    李隆基见是一位衣袂飘飘的仙女来迎,疑惑问道:“你家仙子是谁?”

    那仙女闻言笑道:“金仙才去了几日,便不记得我家仙子了?请随奴来,一见便知。”

    ……

    年复一年,每当那道来自东海的万里长风跨越了黄土高原后,便会逐渐变的干燥,它沿着祁连山北麓的瀚海沙漠继续西进,把从故乡带来的思念化作一曲呜咽的笛声,留给了那些离家许久的戍边将士们。

    一轮明月挂上了玉门关的城头,勾勒出高大的箭楼和垛口的轮廓,就像一座已整整树立了八百年的丰碑。

    目力所及之外,那道连绵逶迤的天山山脉,也如一条沉睡的雪龙,静伏在如霜的月色中。

    就在大唐的百姓们正沉浸在帝国给他们带来的骄傲和满足中的时候,在这条雪龙的尾部,一万余名唐军将士正呼吸着高原稀薄的空气,艰难的在一处山窝里宿营,单薄的帐篷勉强扎在天山南脉终年不化的积雪之中,他们身上的铁甲已结了厚厚的一层冰霜,在夜色下泛着幽冷的光。

    中军大帐中亮着几盏铁灯,安西兵马使高仙芝正在做分兵进击前的最后部署。

    “……如此,我军明日即可翻越天山南脉,六十日后抵达婆罗川北岸,这段路程多是狭窄的山路谷地,为保证进军速度和安全,我军应兵分三路。赵崇玼、贾崇瓘两位将军对自己的路线和汇合时间是否已经清楚?”高仙芝如金石般的嗓音中充满了坚定和自信。

    “清楚!”二将齐声应道。

    “好!”高仙芝说:“考虑到我们必须在七月十三日清晨发动突袭,故此,本帅先将其后的布置一一说明,今后不再重复!”

    “诺!”众将精神一振,凝神聆听。

    “过去两年,我军已秘密派出多路细作在小勃律境内潜伏了下来,半月前,席元庆、岑参的最后一路敢死军也已乔装做商旅出发,他们会先一步混入连云堡,如果可能,还会争取将连云堡之敌最近的布防图用信鸽送出来,但也要做好没有接应而须我军死战的准备!李嗣业、田珍!主攻连云堡要塞,由你们陌刀队上!”高仙芝坚定的说。

    “末将遵令!”左、右中郎将李嗣业和田珍齐声应命!

    他顿了顿,又在脑海中迅速评估了一下强攻连云堡的难度,微微点了点头,又继续布置道:“一旦战斗打响,敢死军会在半路截杀连云堡派出的传令兵。但是,他们人少,弩箭也不多,我军一旦攻入连云堡,段秀实,你的飞骑营不要缠斗,而是要火速前插支援敢死军,务必截断逃敌去阿弩月城的路,不使一人漏网!记住,此战的关键在于迅速抢在吐蕃援兵到来之前砍断弱水上的那道藤桥,那是吐蕃增援的唯一通路,只要此桥一断,小勃律王城孽多便是我囊中之物……”他粗大的拳头往地毡上狠狠一锤!铁灯都被震得晃动了一下。

    “末将遵令!”别将段秀实昂然答道。

    ……

    不知不觉,军帐外呼啸的风声逐渐大了起来,雪山上的气温骤降。

    待天亮时盘点,又有十余名士兵被冻死在自己的帐篷里。

    无法将同袍尸体带走的将士们,只好暂时用厚厚的积雪将这些昨天还活生生跟自己一起行军的战友们掩埋。

    当一万名唐军将士走过的时候,会注意到那个巨大的雪包,那是埋葬着牺牲同袍的白色坟茔,凛冽的寒风从上面吹过,呼啸着卷起上面的一层细雪,就像舞蹈着的雪山之神在旁边唱起了挽歌。

    那两万只黑色的、褐色的、黄色的、绿色的眼睛中没有一滴眼泪,只有对胜利的渴望和对牺牲同袍的祷祝:“安息吧!我的兄弟。你的横刀,我来擦拭;你的敌人,我来斩杀!凯旋归来,会接上你,带着荣耀,一起归家!”

    再寒风中前行的队伍中,突然飘出一阵低沉的歌声,不知是谁在低唱……,然后就是,十个、一百个、一千个……最后一万具胸腔里发出的声音在茫茫的雪山间汇集成一曲低沉而悲怆的军歌:

    青海长云暗雪山,

    孤城遥望玉门关。

    黄沙百战穿金甲,

    不破楼兰终不还。

    ……

    连云堡,本是大唐与小勃律边境上的一座要塞,地势极为险要,翻过连云堡后通过狭长的瓦罕走廊,可经阿弩月城直抵小勃律的王都孽多。

    自从开元二十五年吐蕃悍然出兵攻占小勃律王宫之后,这里就成了吐蕃西出西域的主要通路。

    其间,大唐安西节度府曾三次出兵攻打这里,但均无功而返。近三四年兵戈暂息,时间一长,人们似乎也淡忘了昔日的号角和厮杀声,商旅的驼铃声却逐日增多了起来。

    每年的七月,这里既没有长安、洛阳的炎热,又没有雪山深处那种终年的严寒。白天,太阳暖洋洋的照着山谷;夜间,从雪山吹来的风吹拂在婆罗川上,让人感觉舒适而惬意,对需要穿越雪山和沙漠远行的商队来说,这段路走起来可以说是一种享受。因此,这个季节也是商旅归来最频繁的时候。

    由于大唐对吐蕃进行了封锁,故此进出关隘的商队基本以小勃律、大勃律和周围二十来个小国的商人为主,这也正是吐蕃为什么没有直接吞并小勃律的原因之一——它需要一个通往西域的缓冲区,需要有人替它不断的将盐、铁和粮食等物资输入境内。

    做为前哨要塞,连云堡常年驻守着一千余吐蕃和小勃律士兵。这里居高临下,易守难攻。而在十里之外的狭长山谷中还修建了一座大寨,吐蕃大将赞婆率九千士兵在那里屯扎。这样一来,即便万一前哨要塞被重兵突破,受到狭窄地形限制的敌人也几乎不可能逾越大寨的阻拦。

    这天,一支约有五十头骆驼的小勃律商队渡过了婆罗川,顺利的抵达了连云堡要塞。

    按规矩,商队所有的防身武器都要被收缴,并在专人的看护下押送至大寨,再经一轮更加仔细的盘查后才能放行。

    小勃律“奴从军”队长石赜兰察脸上的两道伤口还在火辣辣的疼,他心不在焉的带着十来个士兵检查着每一个人和每一头骆驼。

    自从小勃律王宫被吐蕃攻占后,由于吐蕃的兵源相对短缺,原来的小勃律军队就被改编为“奴从军”,基本都被派往边塞或环境恶劣的地区配合吐蕃军队的行动,但是,“奴从军”就像吐蕃人的奴隶,如果有战斗,他们必须冲在最前面,如果有好处,也只能分得最少的一份。

    眼前这种盘查商旅的“肥缺”,几乎收到的每一枚铜钱都要上缴给吐蕃千夫长,稍不注意,马鞭就会暴雨般抽将下来。前两天,他为了救护一个生病晕倒在路边的手下,不小心惊了一个吐蕃百夫长的马,就被劈头盖脸抽了好几鞭子,又无药可用,晚上疼得几乎睡不着觉。

    “这狗日子,活着还不如死了的好”他看着不远处山坡上那些坐着喝酒,晒太阳的吐蕃士兵们,心里悔道:“还真不如跟这些商人一样,即便是在瀚海里渴死、被马贼杀死,也强似在这里窝囊死!”

    他十九岁时曾随着叔父,跟随一位叫康莫尔老爹的粟特商人的驼队走过一趟丝路,他到过长安城,见识过万里丝路上的风貌,也认识了许多的朋友。后来,他们在半路上遇到了马贼,叔父受了伤,自己也差点送了性命,后来他们被唐军护送回国后,他便不肯再离家远行,而是通过一个熟人的关系加入了小勃律王城的卫队,谁知道好日子还没过多久,吐蕃攻来,老国王被杀,王城卫队也是死的死、逃的逃,投降的都被改编成了“奴从军”。

    “那个人也不知道怎样了”他突然想起在那趟旅途中认识的一个“大人物”,却又苦笑着摇了摇头:“十几年了,他肯定早不记得我了。再说他现在是国王,还娶了个吐蕃老婆!连杀父之仇都不记得的人,还能记得我吗?”

    “石头!你狗日的发什么愣?还想挨鞭子吗?”不远处那几个吐蕃兵讥讽道。

    他忙收回思绪,随手拉过一名商人开始搜身。

    他一抬头,目光正与那位个子不高的商人相碰。此人一身小勃律商人的打扮,黑红的脸膛,留着些蜷曲的胡须,笑嘻嘻的脸上还有两个酒窝……。

    他心中一动,手上却多了沉甸甸的一大缗铜钱,那商人笑嘻嘻的用纯正的小勃律语说道:“长官辛苦了,买点酒御御寒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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