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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天以后,家里的食物告罄,乔恩不得不去一趟镇上,临走之前,犹豫道,“你真的不愿意和我一起去吗不跳字。
王秋摇头,她本来是想去镇上买点东西的,但是她不想和乔恩一起去,“不了,我还是看家吧。”
“那你不要乱走,不要太靠近湖边,最好就呆在屋子里,”乔恩看着王秋的小身板还是很不放心,“千万不要走进森林里,可能会有毒蛇。”
“我知道了,你就放心吧。”王秋自信道。
“我很快就会回来的。”
乔恩最后不放心的看了她一眼才发动汽车。
看着车子走远,王秋才慢吞吞的回去拿了乔恩送给她的笛子,再慢吞吞的走到湖边。好不容易乔恩不在,她今天可要学古人附庸风雅一次,临湖吹笛,背靠群山,多有意境啊,她还特意换了一件白底粉色碎花的长袖连衣裙,把白金色的长发工工整整的梳成一个大麻花,免得妨碍她吹笛子。
想象美好,现实是,这个身体手太短,又因为病的关系呼气不通畅,所以王秋开始没找到感觉,根本吹不出调子,只好把d、re、i、fa、、la、ti吹了一遍又一遍,高音和低音的发气也各练了几遍才渐渐有了乐感,于是挑了前世比较喜欢的一首曲子再开始练。当湖里的白鹭不知道绕着湖岸游过了第几圈时,王秋才终于勉勉强强的可以把整首曲子吹下来。正准备坐在旁边的大岩石休息一下,突然背后传来一句标准的英语,
“你刚才吹的是什么?”
王秋回头,迎着阳光,王秋下意识用手遮挡,微眯双眼才看到来人,顿时,她脑袋里只有一个恶俗的词,白马王子,或许用灰马小王子来形容更贴切些。
因为不远处正站着一个十一二岁的男孩子,旁边还有一匹深灰色小马。男孩的长相足以让王秋这个见过些世面的老女人惊艳,他身着米白色长袖衬衫,下面是深棕色马裤,脚上是一双黑色的马靴,双手戴着雪白的手套,一只手上还拿着一顶棕色马术帽。脸型稍显稚气,亮金色的短发看起来很柔软,皮肤纯白中带着些许淡粉,薄薄嘴唇是同样浅粉,鼻梁如雕塑一般立挺,最美的当属那双眼睛,长长的睫毛下,如同这阿尔卑斯山区天空那样清澈的蓝,没有一丝杂质,又仿佛像是面前的尼尔湖,波光荡漾,而此刻这双美丽的眼睛正好奇的看着她。说真的,王秋在美国这么些年,还从来没见过这么贵气漂亮的男孩。
“我刚才在吹笛子。”王秋马上反应过来,用英文答道。
男孩向前走了几步,“我想问你刚才吹的是什么曲子?”
王秋有些不好意思,原来她刚才理解错了意思,“叫返璞归真,是一首中国的古曲。”
“原来是中国的曲子,”男孩恍然道,“你吹的真好。”
被小自己的这么多男孩夸奖,尤其是男孩还这么优雅高贵,任王秋脸皮再厚也有些害羞。
男孩从衬衫口袋里掏出一方手帕,把它铺在王秋刚刚准备坐的石头上,蔚蓝色的眼睛充满了善意,“你可以做在上面了。”
王秋迟凝了一下,她还以为手帕是男孩给自己准备的,毕竟这孩子穿的多贵气啊,弄脏了可不好,再说那个手帕看起来也价值不菲。
“不了,还是你坐吧,我随便坐哪都行。”
男孩轻笑,“作为绅士,怎么能让女士坐在污垢之中呢,我看你脸色不太好,就坐下吧。”
王秋语塞,这男孩小小年纪举止竟如此得体,连措辞都用了古典英文中的几个动词,他不会真的是王子吧。
依然他都那么说了,王秋也不矫情,坐在手帕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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