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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祝所有咸鱼书友元旦快乐!新的一年里全家安康幸福!)午夜十一点,位于武江某个毫不起眼的夜宵摊上,坐着两个年轻男人,桌子上竖着两瓶茅台,一盆油闷大虾,几盘羊肉串脆骨鸭脖子鸭脚。两个人看起来都很斯文,特别是年轻气质阴柔的那一个,在店家扯起的大红棚子里很少说话,一副害羞的乖宅男模样。
两人很少说话,直到红棚子里其它客人走了个干净,金杨才轻描淡写问:“你把娄虎怎么样了?”常龙近乎羞涩地笑了笑,轻声道:“没怎么他,只是挑断了他的两根脚筋而已。”
金杨眼皮子一跳,无奈地看了看常龙,他知道常龙一定不会放过娄虎,但是他没有想到常龙的手段如此毒辣,挑断了娄虎两条脚筋,娄虎的后半辈子就等于废了。
“杨哥是不是觉得我下手太狠了?”常龙解释道:“娄虎这种人,睚眦必报,我今天放他一马,就等于给自己找不自在……”
金杨咳了一声,抬手阻止他继续解释,“不必解释,这样也好,对他这样的人来说未必不是一种解脱。”说到这里,他眯起眼睛问道,“只是断了他的脚筋?”
常龙呵呵一笑,小声道:“多断了他两寸脚筋。”
金杨皱了皱眉头。断了脚筋原则上可以接上,但是常龙的意思显然是在挑断娄虎的脚筋后还割了两寸跟筋。这样的话,即便是再高明的医术也不可能让娄虎站起来行走。
他第一次看到常龙时,就似乎看到一匹在荒原行走的幼狼。而狼是一种时刻都保持危机感的动物。敌人在它们身上留下了太多的伤痕,这些伤痕也见证了狼顽强的生命力,以及培养它们的危机意识。
常龙和狼一样,只要扑上去,就是你死我活之局。一旦胜出,就决计不给对方留下任何反扑的机会。
这时,常龙的手机响了起来,他快速接听道:“晚上好,大队长!嗯,是的,达兰台,蒙古族人,哦……哦……知道了,好,谢谢!要不要让杨哥接电话……”
常龙冲着金杨讪讪一笑,接着说道:“我什么时间回来啊?今天凌晨可以赶回来。好,我路上一定小心开车,没,没喝酒……”
放下电话,常龙呵呵道:“杨哥是不是惹了霍大队,他好像对你蛮大的意见?”
金杨翻了翻白眼,心想,都不是为你这小子闹的。
常龙不是个喜欢八卦的人,他忽然换了一种语气,难得严肃的说道:“霍大队长查了查这个达兰台,这家伙在蒙古相当有名,四年前在蒙古杀死了当时的蒙古黑老大一家六口,然后潜逃到了外蒙古,从此不知所踪。”
“六条人命?”金杨愣了愣后忽然猛地一怔,四年前他刚从警校毕业,曾经记得一条轰动全国的新闻,蒙古赫赫有名的黑老大一家六口带四名保镖被人单枪匹马给灭了门,他还记得当时看过他的通缉令。
“霍大队说,这个达兰台的祖上是蒙古正黄旗世管佐领,三代先祖都是清廷豹房的御用高手,达兰台本人亦相当了得,十六岁就获得蒙古省运会博克冠军,曾被挑选进入国家青年柔道队,被他拒绝。”
金杨听罢,笑着举杯,“最后一杯酒。”
常龙也不客套,以他自己的方式一饮而尽。犹豫片刻道:“杨哥,我什么时候离开部队跟你混。”
金杨啼笑皆非道:“我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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