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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听说过与十字架有关的袭击事件,而同时又好像是经常上网获取新闻;声称特拉维斯穿的是连帽衣,这都是奇美拉报道里面的几个帖子讲过的,却记不得是什么颜色,人们更易于记得衣服的颜色。
菲斯特还老是停顿,说谎的人一般会这样做,因为他们想精心编织让人相信的谎言线索。他还至少使用了一次“演示者”动作,用手指在脖颈处比画;人们下意识地这样做是为了让虚假的陈述更有说服力。
于是,因为心生疑窦,卡秋莎就利用速记技术来测测菲斯特有没有说谎:为了确定一个人是不是在说谎,调查者要求把他的陈述听上几遍。讲实话的人会多少再把陈述组织一下,想起第一遍讲述时忘记的内容,但是时间发生的顺序永远是一样的。而一个说谎者会经常在他的虚构陈述中忘记事件发生的顺序。这种情况就发生在了菲斯特向休重述的时候:他搞乱了那男孩是什么时候把十字架插上的。
并且,诚实的证人在第二次陈述时会想起新的事实,这些事实与先前的陈述内容不会矛盾。菲斯特起先讲特拉维斯在嘟囔着说话,而他没有听见他在嘟囔什么。但在第二遍陈述时他又把他没有听清楚这个细节包括了进去,这有些“奇怪”,说明他已经听见了。
卡秋莎得出的结论是,他毫无疑问是在编造。
在其他情形下卡秋莎会更细致地处理讯问,诱使证人把事情说出来。但这个说谎者的个性,她估计他是个社交性说谎癖者,以及油滑的个性态度,意味着要想问个水落石出恐怕是一场耗时的艰难较量。她没有时间这样做。第二个十字架上面写着今天的日期,意味着特拉维斯有可能正在计划第二次袭击。
“好了,肯,你够得上进监狱的了。”卡秋莎的语气中透露着一股决绝,既然他如此地不配合她开展工作,她决定给对方施加压力。
“什么?不!” 菲斯特感到了绝望。
卡秋莎不介意来点儿联手行动。她看了看休。他说:“你确实够得上。我需要你说实话。”
“噢,不。你看……”但他对他们的试探没有回应什么,“我没有说谎!确实没有。我告诉你们的一切都是真的。”
这跟向她保证他看到什么就说了什么大为不同。为什么犯罪的人总是认为自己很聪明呢?她又问道:“你告诉我的真是你亲眼看到的?”
在她激光般眼神的逼视下,菲斯特转向别处看去。他的双肩塌陷下来,“不都是亲眼看到的,但我说的全是真的。我了解这个案子!”
“你是怎么了解的?”她问。
“因为我读到过有人看见他做了我告诉你们的那一切。在博客上面,‘奇美拉报道’那个博客。”
她的眼睛瞥向休。他的表情跟她的一样。她问道:“你为什么撒谎?”
他抬起手,“我想让大家警惕这个危险。我认为人们应该对那个变态狂更加小心。他们应该多加警惕,特别是要小心他们的孩子。我们必须要小心我们的孩子,你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