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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没想过这么烂的梗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狸猫换太子,我还是那只狸猫。
但就像一帆风顺的角色成不了主人公,没有起伏的音符无法组成传世金曲,如果老天觉得这样就能将我击溃,那也……太小看我了。
“这是……这几个月的钱。”严善华小心翼翼将一只折痕明显的牛皮信封放到茶几上,往后退了两步,粗糙黝黑的手掌无所适从地摩挲着裤缝,一副手里没点东西就连站都不知道怎么站的模样。
一大早就要应付缺觉、饥饿以及不想见的人,让我心情糟糕。扫了眼支楞在茶几上的信封,我嫌恶地蹙起了眉心。
“你可以走了。”
她欲言又止地看着我,踌躇着,犹豫着,眼里满是让我倒胃口的关爱与留恋,脚步没有挪动一分。
“你最近……还好吗?”
如此的假惺惺,如此的明知故问。自从知道她才是我的亲生母亲,我的人生哪里还能好?她问我好不好,其实并不是真的想知道我过的怎么样吧,不过是想借此跟我拉近关系,好在用到我的时候将要求更轻易地说出口,仅此而已。
“晨风已经开始实习了……他说用不了两年,就能把钱全部还给你。”
我坐在沙发里,双手环胸,微微昂着下巴注视她,听到纪晨风的名字时,眼角不可抑制地抽了抽。
“你现在,是在装母慈子孝吗?”没有忍住,我脱口而出。
严善华话语一顿,脸色变得苍白。
“我……”她嗫嚅着干燥起皮的双唇,却什么也反驳不了。
穷酸,憔悴,怯懦,看着就让人火大。但偏偏,这样的人生了我,是我生物学上体内一半基因的提供者。
这样的人……就是这样一个连初中都没有毕业的女人,彻底改变了我和纪晨风的人生。让我一个保姆的儿子过上了锦衣玉食的生活,让纪晨风一个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小少爷从此沦落贫民窟。
我其实应该感谢她的,没有她就没有现在的我。但她就不能把这个秘密烂在肚子里一辈子吗?那样或许我会更感谢她。
当年明明是她亲手将我和纪晨风调换,现在还在立什么善良好母亲的人设?纪晨风或许会被她骗到,但知道所有真相的我,只会觉得她做作又伪善。
不过,太过刺激她对我并没有什么好处。虽然她跟我再三保证不会向第三个人泄露秘密,但难保她哪一天不会失心疯跑去跟桑正白坦白一切,寻求宽恕。
以桑正白的性格,我是亲儿子尚且对我不闻不问,没有多少慈爱,一旦知道我与他没有半点血缘关系,不过是只换了他真儿子的冒牌狸猫,怕是要将我赶尽杀绝,让我在虹市再待不下去。
想到这里,我按捺着性子和缓了语气:“我说过的,三十万可以不用还我,这点钱对我来说不算什么。”
严善华脸上还残留着一点被我戳破的难堪,低着头没有再说话。
她还不到五十,头发已经满是灰白,眼角生着长长的纹路,皮肤干枯又暗黄。跟那个我曾经以为的,遗像上美丽的“母亲”比起来,她苍老又丑陋,让我生不出半丝亲近之心。
“还有事吗?”我再次下逐客令。
她缩着脖子摇了摇头,转身一步步往门口走去。
我没有起身的意思,就这么坐在沙发上目送她离开。
走到门边时,她忽然回头,轻声道:“你看起来脸色不太好,要多注意休息。”
哈,难道不就是因为你们这种人,我才会活得这么累吗?
我冷冷地,面无表情地注视着她,直到她承受不了地先一步挪开目光,悻悻带上门消失在我面前。
室内重归寂静,自肺腑深深呼出一口浊气,在沙发上又坐了一会儿,我起身往浴室走去,半路便将厚实的睡袍褪下,一丝不挂地步进淋浴间。
浴室内没有一点热乎气,冰冷的水流落在肌肤上,升起难以忽视的刺痛,但很快,当人体适应了这样的温度之后,一切就开始变得麻木起来。
要是在严善华的事情上我也可以变得这么麻木就好了。
指甲扣抓着肩膀,留下一道道触目惊心的血痕,额头抵在冰冷的瓷砖上,却无法熄灭心中的不忿。
我的身体里竟然流着那样卑贱、寒酸的血液。太恶心了。
我怎么能够是那种人的儿子,一定是哪里搞错了……
想归这样想,但内心深处我又十分明白,没有搞错,我就是那个女人的儿子。
三年前她找到我后,我便偷偷拿着她的头发做了亲子鉴定,我和她确实是无可争辩的母子关系。而桑正白那边我也同样抱着微弱的期望做了亲子鉴定,那份报告在打开的几分钟后便被我撕得粉碎,冲进了下水道。
洗完澡,身体冻得越发苍白,我立在宽大的镜子前,额前滴着水,阴郁地注视着镜中脸色难看的自己,怎么看怎么觉得眉眼间和刚刚那个女人有几分神似。
“哗啦啦!”
暴躁地掀翻了洗手台上所有的瓶瓶罐罐,将吹风机用力砸向那面映照出一切的镜子。碎玻璃散了一地,有一块不小心飞溅出来划伤了我的脚踝。我喘着粗气,无暇顾及。
门口传来电子锁的开锁声,这个时间不用想就知道是谁来了。
我用脚踢开一地狼藉走出去,就见唐必安手里拎着大包小包的外卖艰难地用脚勾上了门。
“啊!”他一抬头,见我什么也没穿地站在他面前,吓得手里的东西都差点掉了。
“我马上给你擦干。”他将外卖放到餐桌上,着急忙慌冲进了浴室。
唐必安比我小两岁,是我父亲……是桑正白贴身秘书的儿子。因为太笨,读不好书,为人处世也不在行,只能送到我这里做个马仔。老娘伺候桑正白,儿子伺候我。
许是被浴室里飓风席卷般的景象震住了,他好一会儿才从里边出来,手里拿着块巨大的浴巾,将我从头裹住。
“我流血了。”我扯住浴巾,仍然站立在原地,连一步都不肯挪动。
他愣了一下,将我从头打量到尾,最终在我脚踝处发现了那个小口子。
鲜血顺着未干的水迹流淌出一条稀薄的血痕,洇进雪白的棉布拖鞋里。他拿来医药箱,就那么跪在我面前,用棉签替我处理伤口。
耷拉着眼皮,盯着他头顶的发旋,唐必安绝对忠诚的姿态多少取悦到了我。等他贴上创可贴,我甩掉拖鞋,赤脚踩在地板上,嘱咐他将浴室和拖鞋清理干净。
外卖盒铺满一大桌,都是我喜欢吃的菜色。小唐不算聪明,但还算努力,是条好狗。
我吃饭很慢,吃一口玩一会儿手机,期间唐必安整理完浴室,洗完了拖鞋,开始替我喂乌龟。
客厅里有只占据半面墙的雨林缸,3mx1mx2m的大小,假山、流水、青苔,一应俱全,隔段时间还会从顶上喷出水雾,是我五年前花重金打造的。做这样的造景并不是为了居家美观,而是为了养乌龟。
乌龟严格说来不是我的宠物,是我某任前女友留下的。她是我小姨公司里的外籍模特,工作结束要回国了,就把乌龟留给了我。与它一同留下的,还有封言辞激烈的辱骂信。
无论如何,这几年我把它照顾得很好,或者说唐必安把它照顾得很好,已经比当初大了一圈了。
“少爷,小龟好像好几天没吃东西了。”唐必安打开雨林缸的门,探头进去观察了一会儿,有些忧心地道。
“它终于要死了吗?”刷着手机,我抬头往那边看了眼,不甚关心地道。
“要不要带它去看下医生?”唐必安走到沙发边,开始整理被弄乱的抱枕,“不过不知道那些看猫猫狗狗的能不能看乌龟的,或者我去买水产的地方问一下老板怎么治?”
你不如问下老板怎么炖吧。
丢下筷子,我抽出纸巾抹了抹嘴,没有搭理他的意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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