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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响了。她踌躇了一下,进了房间。
她小声的要给我说我离开后她和宋颛一的种种。听她的语气似乎我从一早就该离开。
“晓语,你知道吗?刚开始,我也有些慌张,可是还是更加笃定他不会不理睬我的。天哪!现在想想如果他真的当时就不给我好脸色,那该有多丢脸哪。”
她激动的说着。
“对了,那个LOCKLOCK的杯子是上次我妈给我另外买的那一个。你知道吧,我递给他,他什么都没说,就好像很早就认识我一样,然后看着他喝下去,我就告诉他,这个杯子是我喝过的,你用了我的杯子,算不算是已经接吻了呢?这样的话,你要对我负责。”
我觉得这个女人真是不要脸到了极限,她怎么可以这样,对颛一耍这些讨厌的花招。当然,我只是心里这么想着,嘴上却还是迎合着她兴奋的情绪。
“所以,你们现在算认识了吗?他一定很早前也很想认识你吧。”为什么我说着这些话的时候会那么空洞无力,仿佛在自言自语,根本没有任何底气。
“也许是吧!太好了,被自己喜欢的人喜欢着,这样的感觉真好,他今天还摸了我头,就像一个早就认识的大哥哥爱抚自己的妹妹一样,他的掌心触摸到我的头发时,我的心都快要跳出来了呢。对了!他原来就ZHUAN一,不是DUAN一,以前我还以为“颛”字念“DUAN”了,哈哈……是不是好奇怪。”
我真想大声的对青樱吼“够了,我不想听了,没有什么是比听你和宋颛一的事情更让我觉得烦躁的了。”还好,姨妈适时的回到桌子旁,我们又静下来吃饭。
没错!从那天开始,生性敏感的我便开始和路遥有了相同的理论—如果要一辈子坐在一起吃饭,一定要和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吃。一辈子那么长,对面坐着讨厌或不怎么喜欢的人,再好山珍美味都能即刻间变成烂谷糟糠,食物多可怜啊!
我不讨厌青樱,却真的没怎么喜欢过万丈光芒下公主似的她。
姨妈幸福的笑容还没有能立刻收回,我没有过多注意,也许从那时候起,就注定了这个家的陨落,无声无息。现在想来,我深深自责自己的后知后觉,像乌龟一样缓慢。可是,故事里的乌龟不是才是最后的赢家吗?所以兔子可不可以睡一会?就一会儿呢?让我挤出那么一丝丝的时间去呼吸一下森林里自由自在的空气。
我对姨父没什么好印象,他是个冷漠的男人。即使他的西服衬衫昂贵华丽,说话的时候温文儒雅,我也并不喜欢他。他对我、对青樱、对姨妈都不好。他是个把家都旅馆,毫无责任心的男人。这么说,可能比较过分,因为他还是会给这个家里的所有人很多钱。他和姨妈离婚时,把房子、车子、这些年所有的积蓄全部给了姨妈。姨妈变卖了所有不动产,她也走了,在我和青樱读大二的那一年,跟一个男人,确切的来说,是一个比她小10岁的男人远走高飞了。
我见过那个男人一次,在姨妈决定搬走时。
瘦瘦高高戴着眼镜,看上去很木讷老实。我不知道姨妈为什么会看上这样的男人。她在临走前温柔地抚摸我的头,眼眸似波的盯着我瞧了又瞧,她叮嘱我照顾好自己,承诺过我会常常和我联系。可是,事实上,我只能在网络的蜘蛛网里搜寻她的蛛丝马迹,她去了爱尔兰,去了新加坡,去了法国….去了世界各国的很多地方。我时常去看她的部落格,看到她依然和那个瘦高斯文的男人在一起安然无恙的过着。
深深撼动我内心的,只剩下了庭院里飘零的樱花树的树叶,在枯败了的的季节里,这颗树就像一个秃顶的老头佝偻着朝会挥手。
姨妈以前常常坐在黄昏的庭院里织毛衣,我常常望着她美丽的背影静静的为她难过。那时候的她多么孤单寂寞啊!因为姨父几乎不会出现在我们的晚餐桌上。不过现在好了,落日的黄昏在最炫目的刹那间终于找到相配的七色云彩,在天空即将被黑云笼罩之际一起沉没下去。她甩下了我们这些阻挡她幸福去路的包袱,我不怪她,可我为什么那么难过呢?
在我回忆这些过往的时刻里,我不知不觉满脸是泪。空荡的房间里,剩我一个人,我似乎就是为了回忆而活下去的,有一种人,真真正正的是活在自己编织的梦境中。我就是那种人吧!
我给路遥打电话,我不想要一个人了。再也不想独自一个人了。极少数的情况,我才无法不听从我内心真实的声音的呼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