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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鞅说他有法子。”魏卬放下最后一句他情愿开口的话,然后极度不负责任的往后一挪,首次主动让出半个身位。
卫鞅的心里溜溜的,老子什么时候说过。
满大帐的大眼小眼中眼睛,溜一下你,溜一下他,整个就是一幕哑剧。吸引最多目光的,自然是魏昂和卫鞅。有史以来最不靠谱的主帅身边的军师,怎么看怎么不靠谱。
惠辉再次捏起下巴,盘算着是继续拿放火烧山的仇恨拿出来发挥呢,还是拿出来发挥呢。
公羊悌眼睛骨碌骨碌的转啊转啊,哪有半点大军执法官的威严样子。袖子中有轻微动作,感情是在掐指一算。
庞毅的肚子咕噜咕噜的响了一阵,抓抓头,说道:“我饿了。”
好几根大拇指不约而同的伸出来,“好本事。”
卫鞅仰天长叹,空手做出个切膝盖的动作,道:“膝盖送给你。”
“不要。”庞毅断然说道。
卫鞅咳嗽一声,说道:“公子卬用立功诱惑你们,你们疑神疑鬼,合理。若是我告诉你们,即将向我们杀过来的秦军至少十万,并且精锐全出,庞大个子,你怎么看?”
“杀过去,宰了他们。”庞毅脱口而出。
满世界的寂静。
“你大爷的,嬴师隰吃饱了撑着了——”陶懋忽然破口骂道,忽然闭上了嘴。
卫鞅似笑非笑的,并不答话。
没有人接着骂,因为卫鞅点出了一个他们从来没有想过的问题,经他这么一说,猛然醒悟。幸亏都是聪明人,一点就透,剩下了卫鞅许多用来解释的口水。
自以为绝顶聪明的一群人,集体犯下一个极大的错误。以为出征在外,控制着一万大军就能置身安邑城的争斗之外,以为这样就安全了。错了,大错特错了,最聪明的一个集体决定,忽然变成了一个极其愚蠢的举动。
公羊悌打了个冷颤,袖子中的手显然抖了一下,弱弱的说道:“用不着几天,安邑城内的秦国密探,会给嬴师隰报去准确的消息。嬴师隰鬼精鬼精的老狐狸,会明白我们的意图,不会误以为我们是大魏国的精锐。这一条,也许,可能,可能排除掉。”
一万人马就敢在渭河大地上晃悠,嬴师隰用脚趾头判断都会认为这是一支魏国军队精锐中的精锐。
即便这条能排除,哪有如何?
纨绔们苦闷的脑袋,不停的摇晃。
“天哪,我怎么干出这么蠢的事啊?”陶懋仰天长叹,泪流满面,其悲乎哀哉的神态,搭配火海脱险的尊荣,快要感动上苍了。“足足十只肥得流油的大肥羊,其间还有魏卬这头油流三千里的大肥羊,嬴师隰就算拼了老命也要抓回家,足够他换回五百里河西大地了。”一句话道出了所有人的心声。
自己的小命,对自己而言最值钱。可对于敌人而言,比最值钱更加值钱。
立马收兵回河西大营?就怕还没开始拔营,一伙人就先窝里斗,杀将起来。灰溜溜的回去,除了魏卬,恐怕谁也没把握保住小命。安邑城内的斗争正如火如荼,方兴未艾,这等关节闹下此等笑话,不少人做梦都要笑醒来,他们很不介意的举起屠刀,杀了这几个神憎鬼厌的纨绔,将事情闹大,越乱越好,正好浑水摸鱼。到时候,各自的家族要付出多大的代价,才能保住自己的性命。假如家族在权力斗争中被打残了,自己哪里还有活路可走。让魏卬下令收兵容易,可那些五六成以下把握保住小命的人,难保不会拔剑,向那些有五六成以上把握保住小命的人下黑手。兄弟归兄弟,小命不保的情形下,兄弟感情只好放一边,不如拼一把,拼出一条活路来。
也许可以这样,等秦国大军杀过来的时候,再跑路。秦军势大,无可抵挡,只能收兵,这个借口可以堵住很多人的嘴巴。可是,能不能在秦国大军的手底下逃脱是一说。即便能逃掉,对面的可是嬴师隰这个打了一辈子仗的老狐狸。秦军趁势掩杀,乘机攻破营寨尚未建成兵力尚未集结完毕的河西大营,其成功的可能非常之大,甚至说理所当然。那时候,魏卬脖子上的脑袋稳不稳得住尚且二话,况且他人。
秦军杀过来,立即投降。很好,秦国人拿他们换回河西五百里土地。人送回安邑,然后,在安邑城的西门外,集体问斩。也许,临死之前可以喝一口父母亲手递过来的酒,白发人送黑发人的送行酒。
正在他们心中好几万屁草泥马狂奔而过的时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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