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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狗是有友谊的,军犬自然也不例外。
狼王的好朋友名叫朗日。
朗日的训导员是个有一些文学青年气息的一期士官,所以它就有了这样一个名字。
只是别看他的训导员这样,下手那是绝对的狠。
给人做培训的时候,服役三年的经验丰富老军犬扑上来,他都能直接一手给按到地上,就不说反应力,那臂力也可想而知。
所以朗日一天里最痛苦的时段就是洗澡,因为那个时候它的训导员会把它按在水盆里,从头涮到脚。
小时候头发打结却被老妈按在脸盆里洗头的姑娘们一定都有这样的经验,就算有水,老妈那一梳子梳下去,也绝对没有头皮不疼的。
老妈们的力道没办法跟部队里的战士比,彼时朗日也不过才三个多月,相比起大狗,绝对的身娇体弱。所以每次洗澡都像是被拆开重组过一样,几次之后,一到洗澡的点儿,它就会躲不见。
狼王和朗日的友谊就是在那时候结下的。
因为狼王最喜欢的游戏之一就是找东西。
朗日很会躲,跟狼王藏东西必然被徐兵一找一个准完全相反,它往往能藏的它家训导员火冒三丈还找不出来。
但训导员找不到,却不等于同类找不到。
狼王的嗅觉很好,在它的同期里都属于出类拔萃的等级。所以不管朗日躲在哪里,它一定都能找到对方。
然后,就蹲在对方躲藏地的前头,眼巴巴的看着。直到朗日自己走出来,或者被它的训导员顺藤摸瓜找出来。
许多年之后,狼王把这段往事拿出来给徐兵炫耀:“你看,我从小就是团结友爱的!”
徐兵终于恍然大悟:“怪不得每次给朗日洗澡大杨都要跟我借你!怪不得每次对战朗日都执着的一定要把你当目标打!”
……
狼王后知后觉的突然觉得有哪里不对。
难道自己对“友谊”的理解曾经出现了偏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