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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时鸥小的时候,家乡虽然经济不发达,可是他觉得生活更好更开心。
中国的北方地区,到了深秋和初冬是很冷的,那种很干净的冷。不像现在,到了冬天寒风那样吹,站在阳光下一看,还是能看到空气中弥漫的灰尘。
那时候,秦时鸥每天早晨都会早早的跑出门去看霜。这应该是个很古怪的癖好,霜有什么好看的?但秦时鸥就喜欢看到一层薄霜铺在大地草木上的场景。
回想着小时候的一些情景,秦时鸥忍不住笑了起来,小布什以为是在笑自己,不高兴的嘎嘎叫了几声,继续奋力的攀爬到栅栏上去学习飞翔。
小布什的减肥很成功,因为它是自觉的,少吃一点,每天多跑一会,不像熊大。
熊大吃饭的时候也少吃,可它会偷吃。而且最近沙滩上有很多遗留的鸟卵,熊大就带着大白去挖鸟卵,对棕熊来说,这玩意儿一样是美味。
所以,现在依偎在秦时鸥身边,熊大还是那幅痴肥呆萌的样子,一点没瘦。
小布什已经勉强能滑翔了,从桌子上跳下来,它可以拍动翅膀滑翔出四五米,下一步找个合适的机会再放飞它一次,估计它就飞起来了。
看着纯净的雪花,秦时鸥回想起了很多童年时候的事情,童心大起,他想起了小时候搞山楂冰棍的事情。
这很简单,就是冬天用炉子烧开一壶山楂冰糖水,然后倒入杯子里插上一根筷子,晚上放到屋子外的窗台上。第二天醒来一块冰糖山楂冰棍就冰好了。
那时候,秦时鸥特别希望夏天自己也能制作这样的冰棍,但夏天太热,根本不可能做到。现在有了冰箱和制冰机,别说制作冰棍。就是自己做蛋卷冰淇淋也没问题,可是秦时鸥却没了那个兴趣。
现在的孩子随便就能买到雪糕,谁还去吃冰棍?有伊利、蒙牛的冰工厂,何须自己去费劲的制作冰棍?
秦时鸥来了兴趣,加拿大有的是山楂,而且个头更大。就是著名的北美山楂。
他将山寨洗干净切好放到水壶里去煮开,往里放上枫糖浆和冰糖,晚上冰起来就可以了。
不止如此,他看到厨房里还有一些水果,就压榨了果汁。去镇上休斯便利店买一堆小杯子,盛上果汁晚上可以冻更好吃的果味冰棒,纯天然。
休斯看他买那么多杯子不明所以,就问他干嘛,秦时鸥解释了一下,他就笑道:“你可真有闲情逸致,如果是我,那我会用制冰机来做。”
“感觉不一样。伙计。”秦时鸥加重语气说道。
小休斯恰好也来了便利店,先拿了一盒万宝路,休斯问他要钱。小休斯大大咧咧的掏出钱包,抽出一叠大钞问道:“你想要多少?”
秦时鸥趴在柜台上笑道:“你可真是个土豪。”
小休斯吐出个眼圈,得意洋洋的说道:“你不明白我的感觉,秦,我这是在打脸。凯文太混蛋,他以前看不起我。现在我赚的钱比他多,所以必须要来炫耀一下。”
杂货店的利润很高。对于游客来说,这些来自落基山神秘印第安部落的特产。显然更有诱惑力。
西洋参已经卖疯了,几乎每个来告别岛的游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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