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 :我爷爷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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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辈子余露和莫兴宁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好上的,但是绝对不是这个时候,这个时候莫兴宁还在国外上学,正和马复香慢慢建立深厚的感情,跟余露一点瓜葛都没有。
余露是喜欢莫兴宁的,喜欢他有钱,喜欢他有背景,当然也喜欢他人,他长的帅,也有风度,学识又好,余露喜欢上他也是很正常的。
像余露这样的,要是落在大富人家,说不定还真能培养成名门淑女,她很聪明,她弟弟只比她小一岁,但是两人的学识却是从小就差别巨大,余露三岁的时候会背诗,余冠三岁的时候话都说不顺溜。余露七岁的时候就知道把父亲报刊亭的好卖的报纸摆在最顺眼的位置,一天就增加了不少的销量,而余冠七岁的时候还只知道撕报纸。
这样巨大的差别慢慢的滋养了余大成的野心,余大成算是最早先富起来的一群人,从乡下到城里买房,自己弄了个小事业,卖书刊杂志,日子很不错。
他的脑子比自己的乡下兄弟灵活多了,乡下兄弟还在种田,但是也灵活的有限,他把发家的希望寄托到女儿身上。
家里是卖书刊的,别的没有书多,天天陪着女儿看,女儿也聪明,几乎是过目不忘,更让后来余大成有什么东西都紧着女儿先,还花钱送女儿学小提琴,最后更是咬牙送她去泰西。
不过从最初教育就有些问题,余大成是卖书刊杂志的,什么好卖进什么,那些书其实不适合小孩子启蒙教育,多是快餐文学,有点像天涯上的吵架帖子,家长里短,鸡毛蒜皮,各种算计,给大家打发时间看的,内容肯定是有些偏薄的。
而余大成自己没有文化,觉得看书都是好的,把这些书从小给女儿看,余露就是再聪明,也会不知不觉被养歪,何况余大成心心念念女儿有大本事,更是给余露一种莫名其妙的光环和外在压力。
上辈子余露好歹正正经经在泰西读完高中,又去上了大学,一些偏薄的思想随着成年懂事也稍稍的改了些,可是这辈子就没有那么顺利,她还在高中就遇到这么多挫折,几乎是天之娇女,被腰斩了一般,脑子没有那么容易转过弯的。
她离开酒店,什么都不记得,脑子里就莫兴宁说要跟马复香去名田马场的这句话,来来回回的回放着。
最近余露颇不顺,对别人的眼神非常敏感,莫兴宁醒来第一时间皱眉的厌恶,让余露心都凉了,其实她也很慌神,这是她的第一次,没有温柔的安慰就算了,居然还厌恶和怀疑,这让余露很受不了,她出门还觉得两腿间有些不适应,走在路上,身上穿着裙子,冷坏了,本来就是去参加宴会的裙子,在宴会厅里暖气足足的没有什么,可是走到外面却冷的瑟缩起来。
寒风吹的余露宿醉的脑袋更疼了,她迷迷糊糊的走着,却不小心走到了路中间,一辆的士急忙的停了下来,司机很是火大,探出脑袋就是一阵臭骂:“你个神经病,想死自己找个安静的地方,不要出来妨碍别人,老子还要做生意的!”
一句话倒是把余露给骂醒了。
她想死?不不不,她怎么可能就这样去死,她有很多抱负,她要过上流社会的生活,她要让父母过上幸福的生活,要给他们买大房子,她怎么可能一点挫折就去死。
余露很快调整好自己的心态,她不是一个包子女,是绝对不愿意白白吃亏的。
不过她受教育很偏薄,对于莫兴宁睡了她的事情却不愿意负责,她把怨恨却是堆到了马复香头上,谁叫马复香这时候给莫兴宁打电话了呢。
余露回家换了衣服,戴了鸭舌帽,穿的很利落,毫不犹豫的去了名田马场。
……
林天水要认个干亲,林家人心理是非常微妙的。
当然并不是外人想的那样,害怕有人来抢食了之类的,盖是林家子嗣实在单薄,林天水和林天意只有两兄弟,在那个年代,两兄弟真的不算是多的。
到下一代,就目前来说,林天意只有林嘉一个女儿,且闺女都成年了,老婆肚子里一点动静都没有,虽然没有重男轻女的意思,可是感觉上总是不太对。
女儿再好总是要嫁人,难道将来就拾掇拾掇的把家业全都当成嫁妆给别人了?颇有一种奋斗完了为别人做嫁衣的感觉。
而且自家人知道自家事,林天意自己没有儿子着急,可是跟大哥一比,大哥连婚都没结,家里真正能主事的人是谁,林天意是知道的,他守成都勉强,更别说创业,要不是有哥哥这么多年一直总领着,像是父亲在的时候一样给自己竖立一个坚定的后方,自己也做不到今天的位置。
林天水要认干亲,林天意是喜欢的,自己一家人其乐隆隆,看大哥孤家寡人总不太好,可是大哥认干亲前说啥,这辈子不结婚了,摔……
人家八十老翁还颤巍巍的娶新娘,你才多大啊,四十都不到就说这样的话,很难让人不怀疑你是不是有毛病啊。
林天意心里还真有点怀疑,不过之前大哥的女朋友似乎不少,有问题早就说了,身体没有问题,那就是心理有问题了。
这种问题,林天意作为弟弟是不好说的,目测下来没有发现大哥什么不良嗜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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