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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一头猎犬过于靠近了那头公鹿,向其大声的吠叫着,公鹿猛地低下头,向前冲去,那猎犬赶忙向旁边一跃,但锋利的鹿角还是刺穿了它的躯体,那公鹿猛地一甩头,那只猎犬就好像一块揉烂了的破布一样飞了出去,公鹿冲到尸体旁,发出了胜利的鸣叫声。
“不许射箭!”粘罕突然举起右手,大声下令道:“有没有一个勇士,能够用刀剑或者长矛杀死这头公鹿,如果是阿里喜(奴隶)就让他当我的随从,如果是我的随从就让他当蒲辇勃堇(五十夫长),如果是蒲辇勃堇就让他当谋克勃堇(百夫长)!”
人群中并没有马上有人应答,几乎所有的女真人都知道一头被激怒的雄鹿是多么的可怕,它刚才挑飞一只百多斤的猛犬简直就像是对付一捆稻草,那一对美丽的鹿角简直就是两把尖刀。即使是最老的猎人,也未曾见过这么高大强壮的公鹿,在很多崇信山林的女真人眼里,这简直就是山神的化身。
“没有人敢吗?”粘罕的脸色变得阴沉了起来:“就没有一个男子汉敢于表现一下自己的力气和本领吗?”
“我并不是没有力气和本领!”几分钟后,人群中有人回答道:“我只是害怕触怒了山神,国相郎君假如您愿意保证补偿触怒山神的损失,我忽比斯愿意杀死这头公鹿!”
“那很好,我保证假如你们明年打不到猎物就由我来补偿你们的损失!”粘罕笑了起来:“说吧,勇士忽比斯,你可以从我的随从那儿选择你喜欢的任何武器!”说到这里,他做了个手势,随从们便将长矛、佩刀、斧子等武器放在地上听凭那忽比斯挑选。
忽比斯走到粘罕的面前,四周的女真人不禁发出低沉的赞叹声,每个人都用羡慕的目光,打量着忽比斯那树身一般粗大健壮的双腿,像两块合起来盾牌一样坚实的胸脯,还有那仿佛金刚罗汉一般坚强有力的肩膀。对于这些生活里充满了狩猎和战争等危险活动的人们来说,强壮的体魄有着极其特别的意义。粘罕打量了一会对方,问道:“好一个强壮的汉子,我怎么不记得什么时候见过你?”
站在一旁的村长答道:“禀告国相郎君,忽比斯不是本地人,半年前才从山里下来的,据他说是从北边过来的,他胃口太大,族里养不活。”
“原来如此!”粘罕笑了起来,这种情况在当地很常见。阿骨打所在的完颜女真部落在整个女真民族中属于开化比较晚的,所处的地域也是比较贫瘠的,在辽东还有很多熟女真部落,他们的文明程度要比完颜部落高得多。但是在更北的地区,还有许多其他更加野蛮的部落,他们所处的地区更加贫瘠,为了求生,不断有人向南迁徙。而阿骨打就将其编入各个部族之中,加强自己的军事力量。
忽比斯看了看地上的武器,回头看了看雄鹿道:“鹿有角,我有双手,不需要长矛,也不需要刀。”说罢他便转身向那头公鹿走去。
公鹿看到了这个靠近了的人,本能的感觉到了危险,它低下了头,用蹄子在雪地里刨着坑,鼻孔里发出恐吓的喷气声。而忽比斯则张开双臂,发出“赫赫”的吼叫声回应。那头公鹿果然忍受不了刺激,四蹄猛地蹬地向忽比斯冲了过来,只见这巨人以难以想象的敏捷向旁边一跃,避开了公鹿的冲击,围观的女真人们发出了一片惊呼声。公鹿转过身来以更快的速度向自己的敌人扑来,但是忽比斯就地一滚,又避开了锋利的鹿角;公鹿愤怒的转过身,向地上的敌人顶去,忽比斯巧妙的一翻身,一把抱住已经失去速度的公鹿的脖子,发力将其往地上猛压了下去,而公鹿则发力上抬,想要将这个可恶的敌人掀翻在地,在用蹄子将其蹬踏而,一人一兽僵持了起来。
围观的人们已经屏住了呼吸,即使是心思深沉的粘罕也从马背上站了起来,攥紧了拳头,瞪大双眼看着场内的角斗。
忽比斯竭尽全力地抓住了公鹿的双角,他的背弯得像一张拉得很紧的弓,他的头埋在双肩中间,他的脚一直到踝骨都深深地陷进了雪地里,胳膊上鼓起的肌肉把皮肤都要撑破了似的。但是他却把公鹿的头死死的按到在地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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