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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林,从高山之巅流淌下来的水很清甜,洛欢一路上看到的就是这样的风景。
走了整整一个月,在冬季到来之前,她走到了一个不知名的小镇上。
小镇的路边有个小酒馆,说是酒馆,其实就是几个棚子,摆了几张油腻腻的桌椅,供往来客商旅人歇脚的。
天气不错,洛欢穿了粗布棉衣也不冷,坐在棚子里往远处看,可以看到天际边有一****的出奇的,红彤彤的太阳,悬在大漠黄沙之间,无际苍茫,让人陡然生出几分边塞游侠的豪迈之情。
酒馆里售卖一种石榴酒,北辽盛产石榴,用石榴酿成的美酒是具有北辽特色的一种酒。酒的味道清甜甘冽,没有苦涩的味道。
客人不多,听酒馆的老板说起有关石榴酒的传说,喝着美酒,看着美景,洛欢觉得很是惬意。
都说旅行是治愈的良药,洛欢这严格上说不算旅行,只能算逃亡,但是即便如此,她郁闷的心情也渐渐得到了缓解,变的舒展宽广。
洛欢眯着眼睛正品着酒,忽然耳边传来阵阵雷鸣,天际边黄沙弥漫,连红日都模糊不清,北辽气候很干燥,况且现在是冬天,这个时候下雨有点不科学。
酒馆老板和伙计开始七手八脚的把桌子凳子往里面拖,洛欢很奇怪的看着他们,就这么几个破桌子凳子还怕被雨淋坏了?
雷鸣声渐渐近了,洛欢往雷鸣的方向看了一眼,靠!哪里是什么打雷啊,分明是一支疾驰而来的骑兵!
目测大概有三十几骑,在空旷的大地上奔跑起来气势雄浑,振聋发聩。震的洛欢桌子上的酒碗都晃晃的。
洛欢在大周就听说过北辽骑兵厉害,这回有图有真相,比她想象的还要凶猛一百倍,虽然只有三十几骑,就像大陆上凭空刮起的飓风,摧枯拉朽,无坚不摧。
只用了不到两分钟的时间,那队骑兵已经飞驰到眼前,旋风一般一闪而过,洛欢觉得扬起的沙子打在脸上生疼生疼,针扎一般,桌子上,酒碗里全是黄土。
那队人马跑的太快,洛欢只留意到为首一人骑的是一匹白马,头上还竖着一排羽毛,很是拉风的样子。
雷声远去,红日又露出真容,洛欢默默的把那碗已经被黄土弄脏的酒给倒了,正打算再要一碗,耳边又是一阵轰鸣!
又来了!
这回雷声没那么大了,而且,堪堪在洛欢的耳边戛然而止。
洛欢背脊一僵。
那匹白马踱到洛欢身边来回转悠,洛欢的眼前出现了一只牛皮靴子,踏在刻工精美的黄金马镫上,黑色狐裘的下摆铺在马背上,质地油光水滑。
洛欢呆坐不动,因为她本能的感觉到,这个人虽然衣饰华贵,但是他身上有种很浓烈的杀气和血腥味道,野性十足,让她想起一匹爪牙锋利的狼。
洛欢觉得自己应该没有什么值得这个北辽大贵人关注的,她现在穿的是辨不清颜色的粗棉袄,头发用帕子胡乱包着,脸好几天没洗了,满面灰土,整一个土大妈形象。盘缠也花的差不多了,可谓是要钱没钱,要色没色。
所以她很不理解,这人站在她身边想干嘛。
但她又不敢动,只能故作淡定的坐着,心里不停的打鼓。
一柄冰凉的马鞭冷不丁勾起了她的下巴,洛欢汗毛倒竖,乍着胆子顺着那根精美马鞭往上看,先看到一只戴满戒指,修长的手,中指上是一颗硕大的黑曜石,闪闪发亮的似乎在哪里见过。
洛欢猛一抬头,眼前是一张俊毅桀骜的脸。
哎呀呀,这不是阿史那靖吗?
眼前的阿史那靖又和在大周时候的形象不同,他似乎黑了点,因此显得更加阳刚狂放,一袭华贵的北辽贵族服饰,让他的异域风情更加突出,他结了发辫的长发上压着一顶九羽冠,九根白色羽毛呈扇形展开,正中还镶嵌了一颗蓝色宝石,威风凛凛,颇有草原雄鹰,一代枭雄的气概。
阿史那靖俯下身,眯着琥珀色的眸子有疑惑,好像还没有认出洛欢,也是,洛欢现在灰头土脸面目全非,哪还有半点公主的风采?
阿史那靖盯着她看了两秒钟,试探开口:“洛欢?你是洛欢?”
洛欢扯出一个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