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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族,一个强大的种族,随着年龄的增长,他们的实力能够无限地增长,传说,在上古时代,强大的第三代血族甚至能够挑战神族领袖-光明神。
血族,也是一个悲哀的种族,强大的力量对他们来说与其说是礼物,更不如说是一种诅咒,永远不能身处阳光下,永远无法感受太阳照射在身上的美好感觉,永远无法感受阳光明媚的早上、中午和下午。
所以,几乎所有血族都在追求曾经出现在他们生命中的那抹阳光,无论你在哪个城市,你都能发现,血族城堡一定是所有建筑物中最为明亮,灯泡最多的那栋。
没有血族领袖敢减少城堡中的光亮,只要有人敢开这个口,必定会被自己的属下、后裔群起而攻之。
格瑞斯也不敢,自从她半强迫着被自己的家人转变成了血族之后,对阳光的怀念已经深深地嵌入了她的脑海里,每一个闪烁着光明的灯泡都那么可爱,让格瑞斯恨不得一辈子都身处这样的灯光之下。
只是城堡里每个月更换魔晶石的费用实在太大了,几乎占据了金鱼城堡三分之一的开销,剩下的那点钱还要维护城堡其他设备,采购鲜血,雇佣白日里的守卫,如何平衡每个月的预算都是最让格瑞斯伤脑经的事情。
但是,最近重新开业的美人鱼酒馆却让格瑞斯看到即然族人享受光明,又能够不大幅度出现财政赤字的希望。
当格瑞斯看到美人鱼酒馆突然亮起的无数璀璨的灯火时,她就知道这里面必定有文章。那些佣兵和士兵们的消费不可能支撑起美人鱼如此消耗魔晶石,更别说烧钱一般的水晶灯了。
这里面必定有文章,美人鱼酒馆一定是用了某种方法,大幅度降低了照明成本,格瑞斯找到了科琳,老板娘对秘密也没有藏着掖着,直接就告诉血族女侯爵,这一切都是洛比特城英明神武的城主大人的功劳。
站在领主大厅的中央,格瑞斯感受到了立柱下士兵们的气势与自己之前来的那几次都有很大的不同。
这些人更有自信了,当初,他们认为自己的领主不过是个帝都过来的软蛋,在看不起菲利普之余,他们也变得愈发萎靡,连在酒馆里也全是他们的抱怨声。
现在,这些士兵完全不一样了,挺立的胸膛,大步流星的步伐,无一不表示作为一个战士的自豪与自信回来了,在酒馆里,这些侍卫和士兵们说起自己的领主,都充满着尊敬与崇拜的目光。
当然,格瑞斯不知道,这些看起来抬头挺胸的士兵们其实万分紧张,血族首领的强大众所周知,洛比特四大异族中,以血族单体实力最强,如果领主府里不是有个大魔法师领主,这些士兵们恐怕早就跑走了。
这就形成了一种很奇怪的局面,格瑞斯认为士兵们自信,而士兵们则认为格瑞斯强大到让人害怕,总之,彼此之间竟然都有了一丝敬意。
“咳!侯爵女士。”
菲利普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来了,轻咳一声唤醒了看起来有些出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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