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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我决定冒险一试:“我可以两个都不选吗?”
谁知他干脆地点头:“可以。”
谢天谢地!
“谢谢您!您可真是个好人。”
“别急着开心。”他说:“我有条件。”
“我保证优小姐很快就会回来!”只要能保命,我怎样都可以。
“这个不急。”他看着我,微微地勾起嘴角:“还记得我上次对你说过的话吗?”
我叫温柔,今年二十。
我的人生原本很幸福,但两年前,我家天然气泄漏引发特大爆炸,我变成了一个一身是债的可怜虫。
而优董则是本地著名土豪集团董事长,原本与我没有交集。
但一个月前,他突然出现在我面前,告诉我他很苦恼,需要帮忙。
这个忙,就是跟温励签字结婚。
新娘叫优雅,两个月前突然精神失常,住进了疗养院。
选我,是因为我长得像优雅,也擅长模仿别人的签名。
经过一番波折,我答应了这件事,在上周日陪同优董见到了优雅的未婚夫,也就是温励。
他和优雅是商业联姻,指腹为婚,没有见过面,但是,我见过!
这得从上个月说起:那天,我没招谁没惹谁地去盛世娱乐城对面的小吃街吃饭,出来时,看到个光彩照人的男神。
第一眼看到他时,我唯一的感觉就是帅得很完美,面如冠玉,身材笔挺,简直毫无瑕疵。
我是学画画的,见到漂亮东西就想做个记录。手机没有拍照功能,于是窝藏到角落里,掏出纸笔,打算趁着月光快速地给他画个速写。
这时眼前眼前一暗,红酒的香味袭来,有个数九寒天的声音在发问:“你在做什么?”
我一愣,抬起了头,发现男神正站在我面前。
表情淡淡,但就是有一股色厉内茬的感觉。
我只好站起来,干巴巴地笑:“我是画家。”
他微垂着睫毛,眼底泛着冷光,伸手扯过我的速写本,扫了一眼,说:“很像。”
我闻言大喜:“那当然了,我可是画家……”
“侵犯我的肖像权。”他蹙着眉,不悦地质问:“懂法律吗?”
我嘴巴向来不利索,这会儿就不敢再讲话,看着他扯下那张纸撕成了碎片,搁在本子上,递还给我:“小姐,我的律师会保留对你提出诉讼的权力。”
我低头瞅着我的本子,又抬头问他:“我已经犯法了吗?”
“嗯。”
“我会被抓进监狱?”
“应该不会。”他淡淡地说:“我想只有拘留和罚款。”
我干这种事当然不是第一次,事实上别人发现时都挺开心的,有的还会给我几块钱叫我再画一张。
我根本不知道这样也会犯法,还要拘留罚款。
所以我几乎被吓瘫了,一个不小心就哭了出来,说:“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他依旧蹙着那两条极标准的剑眉,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喝了酒,蓝幽幽的眼睛里漾着些糊涂,没有说话。
我想告不告全在于他,连连鞠躬道歉,“真的对不起,大哥哥,我真的不是故意的,你不要告我。”
当然,不久之后我就会知道这天被吓傻的其实是温励,他盯了我许久,才递过手里的领带,说:“请不要失态。”
我哪还顾得上失态这种小事,只会哭着解释:“我就是觉得您长得帅,身材好,想画下来留个纪念,偷偷膜拜,我真的不知道这样也犯法……”
“请你不要再哭了。”他的声音轻轻的,略有点温柔:“我只是在吓唬你。”
嗯?
我抬起头,看着他认真的脸,以为自己听错了:“你说什么?”
“我的律师没空处理这种小事,而且你情节尚轻,道歉就够了。”
我不放心地又确认了一遍:“我没犯法?”
“不会有处罚。”他又朝我递了一下他的领带,意思显然是要求我赶紧擦眼泪。
气死我了!
我一把扯过他的领带,擤了鼻涕,在他目瞪口呆的表情里怒吼:“那你赔我的本子!”
他也瞪圆了眼睛:“what?”
“随随便便撕别人的东西,这算犯什么法?”我想了一会儿,嗯,想到了:“侵犯我的财产,对不对?”
他蹙起眉:“小姐,是你不对在先。”
我打断他,蛮横道:“这个我已经道歉了!”
“ok,我也道歉。”他认真地说:“sorry,是我阻止你的手段不够温柔。”
“不行!”别欺负我小:“我画你你的脸又没有受伤,可是你撕了我的本子,我的本子就少了一页纸,你已经侵犯到我的财产了!”
他听我说完,表情似有些凌乱:“提你的要求。”
“赔我的本。”
“不是赔一页纸?”
“本是我爸爸在世时候给我买的,你知道什么叫做遗物吗?”我今天非得狠狠黑他一笔:“你们外国人不讲感情,可是我们讲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