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赶到丽江又是个晚上,v说:“我有个朋友在古城里面开了间客栈,他这段时间应该见过我男朋友,我先过去拿房间我怕晚了没有,你赶紧找个地方把车停了再打电话给我,你会不会开车?”
我说:“还没拿证,不怎么熟,不过当练路面应该没问题吧?”
v说:“没事,我这车就是教练车级别的,随便开。”
我把车子往前开了不远停在了路边,过程一度险象环生,因为我相中的停车位置前面是宝马,后面是奔驰,左边有一辆奥迪打算来跟我抢位置,右边是一个摇摇晃晃的老奶奶,我擦了把冷汗心里念着,真是四面楚歌啊。
我平抚好心态打算进入丽江古城,但发现刚刚v下车的大门离我已经有了一段距离,我左顾右盼一番,看见前面不远还有一个门,于是我决定从那进入古城。
我走到门下想要看看里面乱成个什么情况,结果却被一排排馆子挡住了视野,这时我听到一把歌声才发现原来这个门下面一直站着个人。从造型上判断,他是个流浪汉,但他会唱歌,所以还是个歌手,综上所诉,可以得出他是一个流浪歌手,你们说我这推导功力牛不牛逼。
我站着听这流浪歌手唱歌,渐渐着迷,突然歌手说了句:“不好意思各位,今天我还没吃过东西这首看来是唱不下去了,我得换首,下面我为大家带来一首听起来像没吃饱饭的人唱的歌——《几许风雨》。”
通俗点讲,他切歌了。
我回过神,赶紧扔去一张五块纸币,歌手说:“大哥,要给就给多几块钱啊,好歹能去古城里面吃碗米粉啊。”
他还是我生平第一次遇到讨饭讨得像是高利贷上门讨债的,我说:“还有你这样要钱的啊?”
但我一想到要快点找到v我又扔了五块进去,没想到他居然得寸进尺,说:“大哥,你既然这么好说话,不如再请我去古城吃个饭呗。”
我觉得这样下去就没谱了,言辞严肃说:“歌我不会唱,但做生意我还是有一套的,你看这大热天的你唱的歌又风又雨是很难引起群众共鸣的,不信你唱首《热情的沙漠》,这样你的生意一定会很火爆了。”
歌手说:“文艺青年怎么能唱那种歌。”
我说:“原来你是文艺青年啊,那我就很难帮到你了。”
歌手赶紧说:“大哥,我看你就像是个好人,你现在请我吃顿饭,等我过几天巡演赚到钱了我就请回你。”
我惊讶着说:“在哪巡演?”
歌手说:“各个大街小巷。”
我不禁失望,因为我听到他说巡演立马想到的就是五月天的世界巡演,这巨大的心理落差让我想快快离去,歌手拦阻说:“大哥,你信我啊,我有一支乐队。”
我说:“真没看出来,你们乐队叫什么名字。”
歌手说:“流浪汉乐队。”
这还真是量身打造,我说:“那今晚怎么不见他们出来。”
歌手大手一挥扫了整个古城一遍说:“你没听到是流浪汉乐队吗,那肯定一个个都是流浪汉啦,这时候他们都在各个角落流浪着,我也找不着他们。”
我说:“哦,但我还是没办法请你吃顿饭,因为我不是好人。”
歌手似乎有些失落,我身上带着的钱请他吃顿饭自然没有问题,但他是陌生人,关键他还是个陌生的男人。
我转身离开,歌手也在那边唱起了那首《几许风雨》。
歌曲这样唱着:
无言轻倚窗边凝望雨势急也乱
似个疯汉满肚郁结怒骂着厌倦
徐徐呼出烟圈回望以往的片段
几许风雨我也经过屹立到目前
一生之中谁没痛苦得失少不免
看透世态每种风雨披身打我面
身处高峰尝尽雨丝轻风的加勉
偶尔碰上了急风步伐未凌乱
......
我心里暗骂该死,这落魄的声音居然比我还落魄。我虽然喜欢听歌,但却不喜欢世上的大部分歌曲,因为它们大抵都是唱着情情爱爱,不是歌颂着爱情,就是哭诉着劈腿,不是和前任和现任纠缠不清,就是我就这样做了别人的小三,在我看来这真的很没意思。而那些少部分的歌曲还是一路消磨着我无聊的时光和慰藉着我失落的时光,例如这首《几许风雨》,但我此时此刻只想他快点闭嘴,因为有些回忆我不愿意被勾起。
我迅速掉头大步走回大门找到了歌手说:“算我求你别唱了,我请你吃这顿饭。”
歌手皱着眉头说:“大哥,我唱歌有这么难听吗。”
我说:“就是你的歌唱地太好听把我给带进去了,走吧。”
歌手差点喜极而泣,说:“大哥,像你这么热心肠的人真不多了,你叫我阿呆就好,我叫你什么好?”
我想了下,说:“就叫大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