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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灵秀回到自己村落时,天还早着。
温暖燥热的阳光照在钟灵秀的身上,让她实在的忍不住满眼泪花。
真好,她救了钟神秀,嗯,如果阳光不那么刺眼就更好了.
百无聊赖的踢着落叶,钟灵秀一边欣赏风景一边向曹琪家中走去。此时此刻回家未免过早,以防万一,她还是得和曹琪串串供,以防露馅。
终于,在钟灵秀走到二十分钟左右之时,她到达了曹琪家。
曹琪家境不错,家里是红砖盖得小洋房,有个小花园和鱼塘。这在1998年,已经算是农村富户了。
走近,鱼塘里的臭水便散发出了一股浓浓的腥味。
这是?死鱼了?
钟灵秀走得更近,低头一看。果不其然,一只只金色的红褐色的鱼,正都翻着白眼,浮在鱼塘上。
好可惜啊!要是拿来吃该有多好。
钟灵秀身为天朝吃货,很无良的想到。
只是金鱼哎,真的能吃么?钟灵秀不解。
因为她所接触过的人就没有一个会吃金鱼,那家伙,抱着鱼哭都不够了,还吃?人家可是当作心肝来养的。
无奈摇头,钟灵秀离开了水塘,直奔曹家大门。
“砰砰!砰砰!”
“有人吗?”
“哎,来了来了,等等啊。”曹母张希急忙跑到门前。
“哎呦,是秀秀啊,来来来,快进来。”张希很开心的招呼这钟灵秀。因为,钟灵秀是她好朋友凌颖的女儿。也是自家女儿的良师益友。
可不是么,自己女儿自从跟着钟灵秀玩后,那多乖啊。每天都按时吃饭,按时睡觉。成绩也还有所提升。
想到这里,曹母对于钟灵秀的笑容也更真了几分。
钟灵秀接受好曹母的热情之后,便去二楼找曹琪了。
入眼所处,无一不精,无一有尘,很显然,这栋房子的二楼住着一个强迫症。
曹琪的的确确是个完美主义者,无论什么事情,她都会想要尽善尽美。哪怕是拖地时,曹琪也是一丝不苟。
“小琪你在哪里?曹琪?笨琪!”钟灵秀换了各种名字,然后就是没人应。
咦,奇怪了曹琪这是去那里啦?
“我在这里呢,秀秀救我!”曹琪惊声叫唤道。
“那里啊?”钟灵秀左看右看就是没有看到曹琪。
“在床底下,拉我出来!”曹琪有些无奈。
“喔喔,马上。”钟灵秀憋着笑。
然后两个小伙伴就开始唧唧歪歪的说话了。
一直玩到下午五点,钟灵秀才离开曹琪回了家。回家后,就是真正的云淡风轻了。剩下的日子,便只能用无聊来表示了。
“李家嫂子,你女婿打电话来了,侯毅叫你去接。”一名村妇隔着老远跟李顺华说话。
钟灵秀闻言,只眉头动了动。但是李顺华却是十分高兴。
“真的啊,谢谢嫂子了啊。”李顺华温柔道谢。
“不用,快去接吧!”村妇调笑看着李顺华。然后,李顺华和钟灵秀都去接电话了。
走在路上,钟灵秀看着健步如飞的外婆,不由有些感叹。
还是这个硬朗的外婆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