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胞的目的。
篯铿体内的细胞十分顽强,化学键牢固,即便有大量的死亡,也会快速的分裂补充。不过领科学家困惑的是,人体内的细胞不可能拥有意识,死亡之后,又是以什么为模板重塑身体的。篯铿猜测,他拥有两个身体,一个灵魂,这种信交交互,让他只要不是两个身体同时死亡,就能够相互复刻。
不过篯铿也有很多困惑的地方,其中之一,体内灵力越多,复原的越快,细胞代谢越快,虽总能保持一种平衡,可上限在哪,如今还没有看到。
忍着疼,把手腕扶正,同时可以察觉灵力开始往这儿聚集,心里明白,两三天之后,就会痊愈。
弄好手腕,篯铿用另外一只手抚摸着菲儿的头,轻声说道,“刚刚你很勇敢,不过太凶险了,以后要注意安全。“
菲儿仿佛听懂了他的话,伸出舌头舔了舔篯铿红肿的手腕,眼神中流露出的神色如同受到了父母赞许的孩子。
篯铿笑着点了点头,接着朝南方望了望,说道,“它是你的同类,刚刚那个冲突事发偶然,我们放过它好不好?“
竖起头,一声长鸣,也不知是菲儿因为赢得了战斗展示自己的勇武,还是赞赏篯铿的决定。
休息了一天,未见那头巨龙再回来,篯铿的手腕也疼痛稍减,一人一龙再次腾空朝西南方向而去。
篯铿知道三苗一族本生活在大河以南,只因为火族入了荆山与鬼族争斗起来,才给了他们可乘之机。说回来,百年来,鬼族是最倒霉的,盘踞几百年的荆山被火族插进来一只脚,同时还让手下败将三苗渡过江来慢慢蚕食自己的领地。最后,火族出了一个火神,让鬼族这个五神族之一的大族彻底覆灭。
想要在山林之中找到人类的踪迹,只能依靠烹饪时燃起的炊烟。
碰上一日只吃一次的山民,篯铿只能等到傍晚的时候在空中游弋。
算他幸运,头一天的傍晚就让他发现了踪迹,他如苍鹰捕兔,从天而降。
当他站立在火堆旁,一柄赤红飞剑插死一名三苗族人之后,剩下的十几名全都吓立当场,不敢再移动半步。
论起文明程度,夏族当世第一,因为他们的地理位置优越,有肥沃的冲积平原耕种。那么第二就是曾经经历过农耕文明的火族,共工氏族等族,他们拥有的土地虽然贫瘠,不过可以通过狩猎与捕鱼补充。最下等的要数三苗这类,他们根本没经历过农耕文明的熏陶,全然靠狩猎,捕鱼维持生计。
篯铿与三苗部落虽有杀父之仇,可看着跪倒在地的这群人忽然有些提不起兴趣。
破烂的衣服各式各样,兽皮,树皮,干草。毛发板结,裸露在外的肌肤脏兮兮的。有风吹过,都能闻到他们身体散发出的腐臭气味。
篯铿问道,“你们之中谁是头领?“
见一人头抬起来,口中应是,而手中的竹管慢慢抬起,篯铿见状,大喝一声,剑随手指从被穿死那人身中离体而出,划过一道赤芒把那抓竹管的手斩断。
望着倒地惨叫的三苗人,篯铿说道,“莫要在我面前耍花招,你们那些东西我都见识过,就连你们的圣虫我还曾经杀死过一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