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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李永吉的提前敲打,沈世明这个新首相的上任过程十分低调,不但没有在门前敲锣打鼓,甚至连访客也一概不见,只是按时去国务院上班下班。{..
就算是上班期间,他多数时候也是一个人在首相办公室喝茶看书,平时不太喜欢跟其他阁员来往,一言一行也格外谨慎,轻易不发表意见。
一旦有其他同僚因为公务的事情过来问他的意思,他通常都是先听你说一通,等你说完了,他才说此事再议,然后就继续低头看书喝茶。
这种磨洋工似的做法,虽然让很多人松了一口气,但却引起了副相王韬的不满。
王韬现在既是内阁副相,又是教育部长,本身又是个有大抱负的热血中年,一心想干大事,换言之就是冲劲儿十足,要不然科举改革也不会干的有声有色。
简单的说,王韬是个有能力也有野心的人,一心想要在新生的中华帝国大展宏图,成为一个名流千古的名臣。
就是因为有这种抱负,所以当听说李永昌离职之后,他的心就热了起来,因为他遍观内阁诸人,似乎就是自己的资历跟能力最高,因此首相的位子十有**是他的。
然而皇上最终没选他,而是选了个几乎没听说过的人来当首相,这自然让他很失落。
不过经过一番打听,王韬也就释然了,毕竟根据他打听到的消息,这沈世明跟李永吉的时间比他早的多,而且以前他负责打理的都是皇产,所以应该是内部人员,这样一比,他也就无话可说。
本来他是想认命了的,但沈世明的工作态度实在让他不适应,毕竟跟前任相比。这位新任首相就有些太过怠政了。
想当初,李永昌当首相的时候,哪怕是皇上的亲哥哥,平时也总是早到晚归,而且经常召开内阁会议,跟大家一起商议各种事情,总是表现的一副虚心求教,兢兢业业的姿态,赢得了所有人的好感。
可以这么说,李永昌当首相的时候。大家对他都是敬佩有加,可这位倒好,论身份顶多就是个投机取巧的家奴,但架子却不小,来国务院后总是关起门来自己玩,也不怎么跟同僚交往,甚至连内阁会议都很少开。
好吧,这样也无所谓,但很多事情是绕不过首相的。因为有一些行政命令是必须加盖首相印才能正式实行的,否则下面的人就不会遵照实行。
没错,中华帝国的行政机构为了讲求效率跟纪律,讲究的是认印不认人。也就是说下级机构的官员执行命令的时候,不管是谁下令,只看你有没有相关的行政文件,行政文件有没有加盖相关印签。
这其中。皇帝印自然是最高级别的,只要加了皇帝印,那就是一路同行。是最高优先级别。
中华帝国的皇帝印只有一个,没有那么多乱七八糟的天子二十五宝之类的,就只有一个用繁体印刻了“中华帝国皇帝大印”八个大字,周围还有繁复花纹的黄金制备的印玺。
之所以没有用玉,而是用黄金,是因为相比玉器而言,黄金更不容易损坏,而且这个印本身也不大,可以随身携带,随时用印。
另外,关于中华帝国皇帝印玺也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并且是写入最高法的宪法里面。
比如皇帝印玺都有什么职责,哪些功能,假冒皇帝印有什么处罚等,都有详细的法律条文规定。
因为这个皇帝印可以用在各个场合,几乎是万能的,所以又被称之为万能印。
但也正因为皇帝印几乎是万能印,事关重大,所以对于假冒方面的惩罚力度也就格外重。
根据最高法规定,假冒皇帝印者,罪同谋逆叛国,所有相干人等不问身份,不问缘由,验明正身之后,在判决生效之后的三日之内斩立决。
与此同时,罪犯家属在九族之内也要全部抓捕,进行严格的审问,并根据知情多少,判处斩立决或者有期徒刑二十年以上的处罚。
换言之,你如果是假冒皇帝印的罪犯九族内的家属,哪怕不知情呢,也要最少判二十年有期徒刑,除非你在正式抓捕之前提前向国家告密,才可以被判无罪。
可以说,这是相当严格的处罚了。
连皇帝都这样了,下面的各级官僚也是一样,通常一个位子只有一个官印,也就是万能印,并且宪法也都给各级官僚的官印规定了详细的法律条文,以法律的形势,赋予了不同官印以不同的权力跟义务。
换言之,偷盗官印假冒官员的事情,风险变的更大了,而官印的地位也被拔的更高,而去除各种乱七八糟的印,只有一个万能印,这也能够加快一点行政效率。
言归正传,就政府层面而言,皇帝之下,最有权力的就是首相了,在没有皇帝印的情况下,加盖了首相印的文件就可以说是一路同行的最高通行证。
虽说根据宪法规定,最高法院跟最高元老院跟国务院平级,不过面对内阁成员,特别是首相而言,除了皇帝可以任命与罢免,其他任何机构的任何人,都没有权力对内阁首相进行指手画脚说三道四,顶多只能去监督一下你的行为,然后搜集证据,找皇帝去告状。
这是因为要罢免内阁首相太难了,首先你要搜集到足够的证据,提交众议院,众议院再正式召开听证会,进行讨论并通过弹劾议案,才会让众议院议长向元老院提案。
然后元老院收到弹劾议案,还得再召开一个听证会,再进行一番讨论并通过,再提交弹劾议案去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经过正式的开庭审判,经过法庭答辩,最终也判决有罪,然后就会提交判决书给皇帝。
皇帝这边看了最高法院的判决书,也通过了,会再下达行政命令,先罢免内阁首相的身份以及一切特权。再送还给法院,以一介白身,也就是普通老百姓的身份接受起诉,通常会跟着各种刑法、民法之类的各种罪名,让你锒铛入狱甚至被判死刑。
以上,就是以程序正确的方法去扳倒内阁首相的方法,可想而知这里面的难度有多高。
当然,问题其实也可以很简单,那就是直接找皇帝告状,假设皇帝看你不满。要罢免你,那么通常会让你自动辞职,你要不识抬举,要走程序那也很简单,皇帝只要透露个意思,所有程序都会一路同行,不会有半点难度,而且要什么罪名给什么罪名。
从这一点来看,虽然中华帝国搞了个皇帝之下的四府分立。相互约束,但本质上还是挂羊头卖狗肉的独裁统治,依然还是人治。
不过呢,要说李永吉搞的这套制度也有好处。那就是从程序上设置了障碍,一旦皇帝的权威没有李永吉这么强大,那么四权分立的作用就会正式显露出来,这样一来。哪怕李永吉的后代不成器,也不会影响帝国的运转,起码保持帝国的体统。
比如说宪法里就有一条。一旦元老会觉得皇帝不称职,甚至有叛国嫌疑,就可以提交弹劾皇帝的议案,当然这个弹劾皇帝的流程就更复杂更难通过了,但终归是有这么一条。
换言之,李永吉搞的这套制度,既可以玩君主**式的独裁,也可以玩君主立宪式的民煮,运用之妙,全看时代的发展。
也正因为如此,所以首相的权威才十分的重,除了皇家禁卫军、议院、法院这几个系统之外的一切国家的政治、军事、外交,都由首相说了算。
那么,一旦首相昏庸怠政,国家很多的政令就必然会陷入停滞,无法顺利执行,而这也是王韬最为看不惯的。
说首相权力大,最简单也直观的一点,那就是首相卡着经费。
虽然帝国有财政部掌管帝国的财政审批与预算,但除了规定的官员薪水之类固有支出外,如果索要额外经费,那就必须找首相签字用印,否则你就要不出钱来。
王韬现在正在到处推广科举改革,到处兴办新式学校,正是需要钱的时候,可这时候财政部告诉他不能给钱,因为没有首相同意。
而当王韬去找首相沈世明要经费的时候,沈世明倒是听了不少,可最后就只是一个再议,完后就没音信了。
这么一次两次三四次之后,王韬的也沈世明搞的越来越上火,后来干脆就想到了告御状。
告御状现在也不容易,李永吉目前并不在永华宫,依然在虎丘的虎穴中练兵,平时根本见不到人,要找也只能通过无线电话。
问题是,目前国务院里面,除了首相拥有可以直接拨打给李永吉本人的直通电话外,其他人打电话,只能先打到内务府的皇家秘书处,然后你把你的留言告诉秘书处的值班秘书,值班秘书再转告给皇帝,皇帝再根据秘书的汇报情况,选择跟你直接通话,或者通过秘书转达命令,甚至搁置命令也有可能。
换言之,目前国务院中除了首相大人,其他人都无法直接跟皇帝通话,只能通过值班秘书转达,而皇帝如何跟你联系,那全看皇帝的心情以及对你的重视程度。
好在王韬身份特殊,怎么说也是当年李永吉亲自提拔的大员之一,还算印象深刻,所以他一次两次三四次的告状,加上他还联络了其他阁员一起告状,终归也起了点作用。
就是说,内阁成员的集体告状,终于让皇帝李永吉也无法忽视,并且开始直接打电话问沈世明最近的工作情况。
“让你低调做人做事,可不是让你怠政。”李永吉直接道,“让你以学习为主,也不是让你什么事情都不管,你看看,才上任多久?就有这么多人告你的状,你是怎么做事的?”
对此,沈世明只是恭敬的回答道:“陛下,臣承蒙皇上厚爱,怎么敢怠政呢,现今这个情况,实在是另有原因。”
“哦?什么原因,我倒是想听听。”
“陛下且先宽心,请容臣慢慢禀报。其实就算陛下不问,臣最近也要抽时间跟陛下汇报一下最近的心得的。”
紧接着,沈世明就开始一点一滴的针对告状内容做起了解释,不过说是解释,但因为引申的东西更多,说的也更详细,不如说是一种工作汇报。
按照沈世明所说,他当上首相之后,虽然是按时上下班,但其实都是拿着资料与文件回家。回家后也依旧研究学习个不停。
由于从不见客,也不去跟人打交道,这让他有了充足的时间去学习与了解帝国目前的行政机构,到如今,他已经基本掌握了政府的官僚体系以及运转程序,并且还从中发现了许多问题。
他之所以不怎么召开内阁会议,找其他内阁成员开会,是因为他觉得暂时来说,开会意义不大。纯粹是浪费时间。
因为现在帝国的行政机构只有一个基本框架,但各方面都严重缺人,很多位子都是只有官位却没人上任,所以就算开会讨论出一个章程。具体到下面的实施,也不会有多少效果。
毕竟中华帝国讲究依法治国,按照沈世明的理解就是**家,所有官员的行政作为都有法可循。虽然没具体的法律条文,但什么级别的官能管多大的事儿,还是有明确规定的。
比如市长就管本市的事儿。市警察局长就管本市的警察局,市财政局局长就只管本市的财政问题一样,简单说就是各司其职,不能越权。
本来这是个好事儿,能够责权分明,一旦出了问题,可以很快找到相关负责人,避免互相推诿,这就叫官员负责制。
而在官员负责制的同时,为了避免人浮于事,懒政惰政,还同时实行行政命令限时制。
所谓行政命令限时制,就是指根据不同地方不同官员的情况,规定一个执行命令的时间限制,以加快官员执行命令的效率。
具体而言,比如一个行政文件从上级官员签署生效,到派到下面的官员具体执行,都有不同的时间限制规定,或者说有一个限制的缓冲时间。
如果在时间限制内执行公务并完成命令,就是优良,如果完不成,或者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去执行公务,那么就要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报告,解释要是不被上司认可,就要受罚,但不论是否被上司认可,你都是多了一个未能按时完成行政任务的污点,这个污点会记录在案,伴随你的一生,影响你以后的政绩考评。
平心而论,官员负责制加行政效率限时制,的确可以加快行政效率,让各级官员不敢怠慢,通常是得到命令就赶紧去办,生怕做晚了就被责罚,提高了政府的工作效率。
这两套制度,可以说最早是出自李永吉的建议,但最终制定并实行出来的,却是首任首相李永昌,这也是李永昌最得意的几个制度之一。
但是,万事有利有弊,这两个制度本质上是一种从上到下的催逼制,再加上各地的内务委员的监督挑刺,导致所有中下级官员在接到上级命令的时候,通常不会多做考虑,不会过多考虑下面的实际情况跟困难,而是一门心思先强制执行上司的指令,这难免会有些生搬硬套,造成一些地方上的不和谐。
虽然现在因为官员少,命令也少,问题还不算多,但因为行政命令过于生硬,从而造成的官民冲突的事情却已经发生了不少。
最典型,也最突出的问题,莫过于强拆问题以及修路问题了。
不管是为了以工代赈也好,是为了加强地区间的联系也罢,反正李永吉从一开始就很重视修路,他的九个生产建设兵团,除了三分之一的人在搞城市建设,比如南京建设兵团的大部,其他三分之二的人几乎都用在修路上,所以本质上就是九个修路大军。
修路本身是好事儿,特别是在财政充裕的情况下,既能够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也能够改善民生,还能够加强国防,算是一举多得的好事儿,这在沈世明看来是相当不错的一个政策。
但是,因为修路的时候过于简单直接,只强调简短,路线几乎都是从地图上直接划线,最多考虑到是否要绕山饶水而行。却根本没考虑中间会遇到多少个村落,多少个民居,也没考虑遇到民居的时候要不要绕道,因此修路过程中必然更当地住户产生冲突。
简单说,修路的宗旨就是十六个字:遇山绕路,遇水搭桥,见房拆房,见坟填坟。
虽然也有补偿款,但补偿款的数目是不同的,通常是根据当地的财政能力以及被强拆户的经济情况来进行补助。
而且。很多地方,特别是遇到祖坟的情况,那是给多少钱也不搬的。
本来类似这种事情需要好好的协商解决,问题其实也不算大,可就因为官员负责制以及行政命令限时制的催逼,加上中华帝国新政府官员大都是商人小吏等投机分子,又仗着警察的撑腰,只顾着上司命令,从来不管下面死活。所欲遇到这种事情都是直接动手强拆。
可想而知,这种拆屋填坟的举动,必然会引来淳朴民众的反抗,而一旦发生反抗行为。根据帝国政府的规定,那就是根据事情的性质以及影响不同,把反抗评定为冲突或者造反。
简单说,就是反抗规模小。暴力抗法的村民人数少,抵抗小,那惩罚力度就小。反抗规模大,村民抵抗力度大,那惩罚力度就大。
惩罚力度都是以法律的形势分级,最低一级叫官民冲突,一般是先进行调解,劝说,这个调解期有时间限制,如果调解期间劝说不成功,那就根据情况修改政令或者强制执行,但通常是强制执行,而强制执行的后果,就是把闹事分子抓起来,行政拘留十日到三十日不等。冲突期间,执法者可以使用有限武力,也就是冷兵器,比如警棍、盾牌,但不许使用杀伤性武器,擅自使用杀伤性武器的严惩不贷。
高一级叫动乱,动乱通常是直接调集警察进行抓捕镇压,先把人抓起来再说,这期间通常会使用有限热武,比如可以使用步枪手枪。
再高一级那就叫造反了,一旦被认定造反,当地驻军就可以参与镇压行动,可以使用最高武力,比如大炮,务必把造反行为扼杀在萌芽状态。
最高级别的,那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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