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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出来的第三日,迎来了第一个客人——青荷。
那时,千柔正坐在窗下吃点心,绯红引着青荷,带笑走进来道:“奴婢知道,少奶奶一定会见青荷姐姐,便没有通传,直接领了进来。”
千柔一脸惊喜,笑着道:“你做得很好,青荷来了,当然不必通传。”忙搁下点心,快步走过去,拉起青荷瞧个不停。
只见青荷身穿浅绿色百蝶穿花锦缎长衫,下面是一袭鹅黄绣白玉兰的长裙,头上珠翠点点,俨然有了几分富贵景象。
青荷自也目不转睛瞧着千柔,见她气色很好,穿着家常的云锻衣衫,装扮得极简单,斜斜一枝红宝石簪子,映衬出云丝乌碧亮泽,清雅中带着几分尊贵。
算起来,两人已经有大半年未见面了。
这样相对着,昔年彼此相依为命的时光,仿佛在眼前浮现了一般。
有些人,虽然不是经常见面,但彼此的情分,却不会淡。
只要碰在一起,就能激起心底的涟漪,就会让人想起,那些悠远艰难却难忘的往事。
千柔眼角微微有了湿意,连声音也带着一丝哽咽:“你近来好吗?”
青荷颔首,含泪道:“托小姐的福,奴婢很好。”
绯红见两人这样伤感,忙上来软语相劝。
千柔平复了一下心情,留意到她头发已经挽起,便露出笑容,问道:“你已经出嫁了吗?”
青荷颔首,微微有些羞意,将自己的近况说了一遍。
千柔得知她与哥哥已经盘下了一间店面,生意越做越好,又觅得个寒门书生当夫婿,不由得微笑道:“你过得好,我就放心了。”
又唤过绯红,吩咐道:“将我的首饰盒取来,我选一样送给青荷,当做贺礼。”
青荷忙道:“奴婢与哥哥都是托了小姐的福,才能过上好日子,小姐的大恩大德,奴婢一点都没报答,如何敢要小姐破费?”
千柔摆手道:“我出嫁时,你是送了礼的。再者,我待你的心,你该知道的,何必跟我客气?”
虽然青荷曾经做过错事,但这个女子,在她最艰难的时候,一直伴在身边不离不弃,性情也是个好的,很值得来往。
对着她,千柔自然不会念恶,只会记得她的好,将她看得很重要。
青荷见她一脸坚决,只能含泪道了谢,没再推辞。
一时,千柔选了对碧玉镯子,命绯红包好,待会儿给青荷带回去。
千柔又问道:“你怎么找到这儿来的?”
青荷在外面忙着做生意,性子爽利了几分,脆声道:“奴婢其实一直都很关注小姐,但小姐嫁的是侯门,奴婢怕给小姐惹麻烦,不敢打扰,一直没去拜见。昨儿个李府的下人到奴婢那店子吃饭,奴婢留心打听了一番,才晓得小姐已经搬出来了。故而今儿个一大早,奴婢赶着收拾了,就过来见一见。”
千柔这才明白过来,含笑道:“你待我的心,我也是知道的。我与夫君如今搬出来了,挺悠闲的。倘若你闲着时,可以多来我这里走动,与我做个伴儿。”
青荷忙道:“只要小姐不嫌弃,奴婢定然经常过来。”
两人闲话一阵,千柔又留她吃了午饭,方才恋恋不舍送她出去了。
千柔睡了午觉起来,吃着点心算了算,顾府三房的姊妹千娇嫁期将近。
千娇性情率直、心地纯良,与顾府其他人不一样。她与千娇,虽然来往不多,却很有几分姊妹情。
只是,千柔十分腻歪顾府的事儿,如今又才刚怀上,需要养胎,便不准备去。
人虽然不去,但礼却是不能少的。千柔便唤过绯红,选了几样不错的首饰,命浅绿包好,送回顾府给千娇添妆。
很快,按照要求,做蒸馏酒的器皿备齐了,酒也买来了,绯红就着手干了起来。
按照千柔所说,器皿上做了个小小的分流装置,等有酒气慢慢滴漏出来,在底下放个坛子接住就成了。
一连忙了三天,用了一百多斤酒,才制成了两坛子酒。
李靖行试饮了一杯,只觉得眼前一亮,这浓度、香气,是市面上任何一种酒都望尘莫及的。
只是一杯下肚,他就觉得有了醉意,迷离着眼道:“真是好酒,必定能打动夫子。”
千柔微笑,得意又欢喜,见他又要斟第二杯,忙道:“这酒浓度高,你别多饮,再者,我不太喜欢闻酒味儿。”
李靖行听了,自是以爱妻为重,将酒杯搁下了,忙又去漱口、净手。
等忙完了,他才回到千柔身边坐下,问道:“我不在家,你每天都做些什么?可还如意?”说话之际,拿起旁边水晶盘子里摆着的枇杷,轻轻地剥开来。
枇杷特有的清香在空气中飘散,令人心神一振。千柔带着笑容,缓缓道:“每天很悠闲,吃饭前琢磨这顿吃什么,吃饭后考虑下顿吃什么。前段时间不怎么爱吃饭,如今食量挺大的。果然怀了孩子,就是不一样。”
李靖行嘴抽了抽,心说,你没怀孕,也是个爱吃的。呃,有身子的人最大,他还是闭嘴听着好了。再说了,千柔虽然爱吃,却是个有分寸的,身子并不显胖,如今连孕相都看不出来。
他便没有多做评论,只将手中剥好又去了籽的枇杷送到她嘴边。
千柔也没推辞,张开嘴巴吃了,登时一丝酸酸甜甜的滋味儿便浸润到五脏六腑去了。
自从有孕之后,为了孩子好,千柔就不用妆品了。
如今吃着枇杷,唇边有薄薄的一层汁水,添了几分润泽之意。
李靖行手指在她唇边抹过,带着缠绵的情意,旋即收回手,放在自己唇边舔了下,含笑问:“我尝挺甜的,你觉得呢?”
千柔被他的动作弄得脸微微一红,横了他一眼,才颔首道:“很甜,谢谢夫君。”
李靖行摇头道:“谢什么?我只能做点小事,不像你,一出手就不凡。”
回身搂住千柔,亲了亲她的脸颊,轻声道:“柔儿,你真是能干,连这样新奇的制酒法子都想得出来。”
叹了一口气,微微有些失落:“你什么都会,却嫁了一个平庸的丈夫,真是委屈你了。”
千柔见他露出自卑的神色,忙道:“你哪里平庸了?单凭你为了我,弃了侯门富贵,你就胜过万千男儿。”
抬手抚摸着他的眉眼,微笑如花般在颊上明艳绽放,声音韧如水边蒲草:“我能干不能干暂且不论,你能让我爱上你,还让我心里只有你,对你死心塌地一心一意,这就是你的本事,旁人难以企及的。”
跟他做了这么久的夫妻,对于这个男人,她还是很能掌控的。
她很清楚,自己这样说,能让他不再自卑,变得自信起来。
至于她对他的情意,的确深浓,从来都不怕宣之于众。
爱他,就应该让他知晓,没必要遮遮掩掩。爱他,就应该时刻将他放在心上,给予他无尽的鼓励,让他舍弃自卑郁闷,在自己柔情的陪伴下自由呼吸,奋起上进。
调教夫君极尽温柔、润物无声,这法子,无疑十分高明。
果然李靖行听了这番话,自卑烦闷之色尽去,只觉得心中甜如蜜,脸上露出温润如玉的温柔与铺天盖地的惊喜。
他的笑从心里溢出来,溢至每一寸身体发肤,神色明亮得如同夏天最最明媚灿烂的阳光,散发出夺目的光芒。
近来,李靖希已成废人,及他搬出侯府的消息陆续传开。
众人虽然不知道李府家事内情,但都清楚,按照规矩,世子之位该落在他身上。
谈起这些,众人都是惋惜的口气。只有他清楚,自己做的选择,是何等正确,何等值得。
心坎上的人,总是这样蕙质兰心、情意绵绵,令柔情蜜意布满他心怀,激励他生出上进之心。
他拿起爱妻的手,一根根展开她的手指,将自己的每一根手指都放入其间,十指交握,极温柔极坚决的道:“你说得对,我能让你这样的女子爱上,可见我不算差。为了你,我一定会努力,一定要变得更好。如今,我以你为荣,将来,我盼着你能以我为荣。”
千柔依靠在他怀中,只觉得无比安心,笑着道:“不必等到将来,我现在就觉得,你是我的骄傲。不过,你若是能变得更好,我自会更欢喜的。”
李靖行笑容满面,其后凝视着爱妻娇媚的脸颊,叹了一口气。
之前在李府时,屡经风雨,千柔脸色有些憔悴。近来生活安逸,她脸色越来越好,不必施胭脂便面盈朝霞,生出一种出奇的清丽妩媚。
只可惜,这样的美人儿,看得着,吃不得。
千柔怀了孕,按照规矩,两人应该分床睡的。但他们如今搬了出来,自然凡事都是自己做主,李靖行舍不得离开她,千柔也不愿放他出去睡书房,故而到了晚间,仍是歇在一起,难舍难分。
李靖行虽然风流,但也是有分寸的。如今爱妻有孕,自是要以孩子为重,少不得受点委屈,以后再找爱妻讨还。
心里很明白这个道理,但凝睇着爱妻的娇颜,还是忍不住情动。
他便皱着眉,语气有些郁闷:“这样欢喜的时光,这里又只有我们两个主子,不怕有人打扰。若你没有怀孕,必定要缠着你,爱你一夜才好。”
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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