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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候变得这么有爱心,跟幼儿园阿姨哄小朋友的语气差不多了。
“来——”李元朝看她神色平稳,不像精神病随时发作大闹的样子,赶紧抓住时机,把自己一件旧羽绒服拿过来,“送你棉衣,你穿上快走吧,从哪里来的,回哪里去,你这个样子出来家里人肯定也着急到处找呢。”
为了哄她,李元朝一边口气温柔地说着话,一边弯腰慢慢靠近,想帮她把棉衣披上,然后送她走。
可是女孩冷不丁又开口了,“堪比最好的夜明珠。”
李元朝愣住了,女孩的眼睛亮晶晶的,不知道是灯光照耀的缘故,还是她本身就生了一对这样的眼神,在灯光的映照下,一对眼里闪出奇异的光泽。
李元朝退开几步,有些傻,有种做梦的感觉,感觉这女孩不是精神病患者,而是一个很正常的人。
怎么可能?
李元朝咧嘴笑,“对对对,你说的对,这灯泡啊,要比古人吹嘘的那些个夜明珠什么的好多了,谁知道夜明珠是什么鬼玩意,反正我没见过。你还是快点穿上棉衣吧,你看我家里也没生炉子,挺冷的。”
女孩的胳膊抬起来了。
好我的姑奶奶呀,总算是听话了。
李元朝在心里念佛。
可人家没有乖乖伸胳膊穿衣,而是用手慢慢捏住了羽绒服的领子,这领子上带了一圈毛,卖服装的吹嘘说是狐狸毛,李元朝压根就没信,一百块钱买的便宜货,哪能配个狐狸毛的领子,狐狸毛也太不值钱了吧。
女孩摸了摸,神奇诧异:“貂裘?”
李元朝好笑,苦笑着摇头,“不是,仿兔毛。”
“仿兔毛?何种动物之毛?难道比貂裘还珍稀?”
李元朝跟她没法说,装作没听见。
“渴,好渴。”
她说。
李元朝想哭,不穿衣,不准备走,居然还要自己伺候,这大半夜的,还叫人休息不。
暖壶里有水,李元朝倒了,端着杯子递到她面前。
女孩的注意力最集中到了玻璃杯上,眼神里再次显出怔怔的神色。
难道是精神病要发作的迹象?
李元朝松开手。
女孩没接住,杯子倒了,水流了一滩。
女孩吃力地挪着胳膊躲闪。
什么意思?李元朝有些生气,倒了水你不喝,耍人啊。
“水晶杯?”
女孩问。
李元朝差点给姑娘跪下——这位姑奶奶真是想象力丰富,我家一个最廉价的破玻璃杯你也能给想象成水晶杯,这也太离谱了吧。
唉唉唉,这哪家的姑娘呀,孩子精神病都到这程度了也不知道好好治疗,不行也得送精神病医院呀,放出来到处乱跑,真是叫人无奈。
李元朝无奈,再次苦笑,摇头,摇着摇着,他的目光一点点伸直了,定格在女孩松开的黑发上面,这一回轮到他的眼睛瞪直了。
难道是……黄金发钗?镶宝石的步摇?玉石耳环?还有,胳膊上明晃晃的不知道什么材质做成的手镯?
这女孩,一身血污,一开始他只注意到了她的狼狈,却没有发现她竟然插戴了这么多首饰,而且,以他曾经跟着一个倒卖古玩的老乡混过一段日子学来的见识判断,他第一眼就断定,这些东西都是真的,而且是——昂贵的——市面上难求的——千年珍品!
好我的乖乖啊——
李元朝的眼珠子简直要从眼眶里蹦出来,这女孩究竟什么来头,竟然是满身珠翠,而且是货真价实的好东西啊,还有呢,她的衣着,一开始他以为是劣质的戏服,现在才看清楚,竟然是古代女子才有的绸缎绫罗裁制的衣衫。
这怎么可能?
李元朝感觉自己的脑子严重缺氧,呼吸都有些困难了。
这样的衣衫,这款式,这衣料,还有佩饰,他在古玩贩子老乡手里的一个古书上看过,老乡告诉他,这种衣饰只有国家博物馆里还有收藏,民间几乎绝迹,要是能弄到一身,不,哪怕是一件半件,倒卖出去,也足够这辈子躺着挥霍了。
李元朝对古玩没兴趣,跟上老乡混了一段时间,发现这一行除了坑蒙拐骗就是黑吃黑,他就知道自己不是吃那碗饭的命,便离开了。
李元朝无意中学来的那点鉴宝知识瞬间一一涌上心头,真的,都是真的,这女孩满身是宝,只要弄到一件也足够自己换取一个媳妇回来,更不要说全部都据为己有。
我该怎么办?
李元朝站起来在地上走了几步,心慌张地跳着,忙为女孩再倒一杯水,看到她那么脏,又掺了半盆热水泡个毛巾,想免费义务为她擦洗。
只有这样才能压制他心里翻江倒海般的惊讶和慌乱。